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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终止受理海洋环境保护相关行政许可的公告.docx

    于止受理海洋境保相行政关终环护关可的公告许2018年第42号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海洋局承担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已划转生态环境部,即日起,自然资源部及所属海区派出机构终止受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审批、拆除或闲置海洋工程环保设施审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向海中排放审批以及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相关许可请向生态环境部提交申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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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于公征求《于推高量展关开关动经济质发的若干政策(征求意稿)》意的公告见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类政策协同,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2023〕5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拟定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1.电话:0571-89545398;2.传真:0571-64212695;3.邮箱:tlfgj2023@163.com附件: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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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星级)

  • 关于对《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2025)(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docx

    于《北京市和信息化局于促关对经济关进先制造和件信息服中小企升进业软务业业新展的若干措施(规稳规创发2022-2025)(征求意稿)》公征集意的公告见开见为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强化高精尖企业对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强企业梯度培育、优化企业结构,形成创新引领的新发展格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订了《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2025)(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3日至8月9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1.电子邮箱:fangshanshan@jxj.beijing.gov.cn2.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3. 联系人:房珊杉;电 话:010-555783154. 传 真:010-555781945.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附件: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2025)(征求意见稿)》 2.关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2025)(征求意见稿)》编制情况的说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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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星级)

  • 关于对《南开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docx

    于《南突公共生事件急关对开区发卫应预案(征求意稿)》公征求意的公告见开见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起草编制了《南开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现进一步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广泛接受监督。从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馈。联系电话:022-27429919,传真:022-27429919联系地址:南开区五马路88号                  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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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山区2022年新毕业大学生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公告.docx

    房山区2022年新大生接保障性租毕业学对住房点工作公告赁试2022-04-15 一、工作目标为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9 号),按照全市统筹、以区为主的管理原则,房山区上半年将开展2022年新毕业大学生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用于缓解在本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重点保障新毕业大学生等群体。政府组织搭建平台,面向新毕业大学生试点对接住得下、住得起的租赁住房,缓解毕业生走出校门后的阶段性住房问题,吸引应届大学毕业生留京就业,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提供支撑。二、试点项目情况(一)房源情况面向大学毕业生对接租赁住房试点项目为西潞街道夏庄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提供2号楼202套房源,户型全部为一居室,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房间精装交付,家电配备冰箱、洗衣机、壁挂式空调、抽油烟机、微波炉;家具配备床、衣柜、书桌、床头柜、转角桌等。项目无燃气,全部户门均采用智能门锁。设置地面及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地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均为有偿使用。提供管家服务,主要负责承租人的日常服务,快递收取、线上群运营、组织社区活动;提供保洁服务,包括新入住保洁、退租保洁及楼道、公区内的日常保洁、消杀工作。(二)租金情况租金标准为2186元/套·月(含物业费)。水费、电费、供暖费等生活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三、对接对象试点项目优先面向良乡大学城5所高校(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毕业且在房山区就业创业的在京无房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就业指已入职或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确定的就业单位的注册地或纳税地为房山区;创业指已在房山区注册企业。同时接受良乡大学城5所高校在我市其它近接区就业的在京无房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申请。四、工作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对接工作预计在2022年5月后开展,届时房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发布租赁对接登记公告具体对接规则、程序和相关要求,以届时发布的租赁对接登记公告为准。附件:西潞街道夏庄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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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docx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2日5月16日《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的决定》已经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5月15日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佩戴口罩的决定2022年5月15日为了有效控制新冠肺炎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一、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任何个人都应当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按照要求规范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在下列场景和情形下,应当规范佩戴口罩:(一)处于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场所时;(二)处于人员密集的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露天广场、剧场、公园、景点、集市等室外场所时;(三)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轮船、长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四)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五)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六)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七)其他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的场景和情形。三、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校园内人员等重点人群应当根据各自岗位和工作场景,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要求个人进入相关场所和在特定情形下规范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五、市、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河南省公众和重点人群戴口罩指南》,切实做好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六、相关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根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指引,严格落实要求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措施,并在显著位置进行提示。七、任何个人未按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的,相关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发现后应当提示、劝阻,并可以依法拒绝其进入或者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八、违反本决定,相关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按照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个人不听劝阻或者相关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按照规定采取相关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导致新冠肺炎疫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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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docx

    家局广西族自治局 于国税务总壮区税务关展全面字化的子票受票点开数电发试工作的公告2022-08-22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8月28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三、全电发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纳税人提供了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见附件1)。四、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六、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七、纳税人取得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八、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九、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十、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十一、本公告自2022年8月28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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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docx

    家局上海市局于一步国税务总税务关进开展全面字化的子票受票点工作的数电发试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文日期:2022-11-07状态:全文有效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继续加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推广使用力度,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进一步扩大上海市纳税人可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开票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11月7日起,上海市纳税人可接收四川省的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二、根据推广进度和试点工作安排,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地区范围将分批扩至全国,具体扩围时间以开票试点地区省级税务机关公告为准。上海市纳税人可同步接收新增开票试点地区开具的发票。三、全电发票试点的其它事项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2022年第2号)的规定执行。四、本公告自2022年11月7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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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docx

    于老、托育、家政等社家庭关养区服惠政策的公告务业税费优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现就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二、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三、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托育服务是指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比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第一条第(三十一)项规定,免征增值税。(一)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二)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三)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五、财政、税费征收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与民政、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民政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应积极协同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六、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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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四川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docx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四川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1年6月15日为进一步促进四川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规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现将《四川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21年4月30日四川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第五条 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第六条 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免税政策的货物,应当单独核算出口货物销售额,并在免税业务发生的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办理纳税申报时,据实填报免税销售额。第七条 本办法自2021年5月30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国(成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1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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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docx

    昌平区2022年新大生接保障性租毕业学对住房点工作公告赁试2022-04-15 一、工作目标为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9 号),按照全市统筹、以区为主的管理原则,昌平区上半年将开展2022年新毕业大学生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用于缓解在本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重点保障新毕业大学生等群体。政府组织搭建平台,面向新毕业大学生试点对接住得下、住得起的租赁住房,缓解毕业生走出校门后的阶段性住房问题,吸引应届大学毕业生留京就业,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提供支撑。二、试点项目情况(一)房源情况面向大学毕业生对接租赁住房试点项目为未来融尚项目,提供3号楼126套房源。未来融尚项目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户型为60平方米二居室。房屋为全装修交付,房屋配备抽油烟机、灶具、橱柜、马桶、洗手池、燃气热水器、浴霸、书桌、床、衣柜、餐桌、沙发、茶几、窗帘、空调、洗衣机、冰箱等基本生活设施,满足应届大学生对房屋功能性和舒适性生活需求。(二)租金情况租金标准为38元/平方米·月,含物业费,不含家具家电增值服务费,家具家电增值服务费大约为3元/平方米·月(具体以后期发布的租赁对接登记公告为准)。水费、电费、供暖费等能源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三、对接对象房源面向在北京市无住房,在未来科学城内部分单位(缴纳社保地为昌平区)就业的2022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租赁(其中就业指已入职或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对接对象分为优先组、普通组,由优先组先进行选房,剩余房源由普通组选房。其中优先组条件为:在未来科学城东区10平方公里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并正常运营的企业(房地产商超、餐饮行业除外)中就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普通组条件为:1.在未来科学城全域170.6平方公里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并正常运营,属于2019年以来与昌平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或履约监管协议并正常履约的企业中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在未来科学城全域170.6平方公里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并正常运营的中小学、幼儿园、高校中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四、工作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对接工作预计在2022年5月后开展,届时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发布租赁对接登记公告具体对接规则、程序和相关要求,以届时发布的租赁对接登记公告为准。咨询电话:010-69707118(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8:00)附件:未来融尚项目效果图方案汇报.pptx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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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监委:关于在部分电子电器领域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的公告.docx

    委:于在部分子器域展强认监关电电领开制性品自自点的公告产认证检证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要求,认监委决定在部分电子电器领域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自检自证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试点内容在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等两类电子电器领域,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确定一批条件完备、具有良好质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生产者开展自检自证试点在提出CCC认证委托时,可以采用试点生产者自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可以在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免于提交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申请材料。二、基本条件参加CCC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的生产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设计或经营经历,获得过CCC认证证书,熟悉CCC认证基本规范和实施规则。(三)诚信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生产质量控制保证能力。(四)具有可以独立调配使用的自有实验室,符合GB/T 27025(或等效ISO/IEC 17025)对于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具备相应测试设备及专职测试人员,能够完成申请产品范围涉及CCC认证适用标准的全部检测。(五)近两年内无不良记录:1. 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涉及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2. 在CCC认证实施中未出现严重不符合的问题;3. 国家和省级认证有效性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未出现不合格;4. 未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媒体曝光或社会舆情。三、实施要求(一)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本公告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检自证试点申报工作,在2023年2月10日前按照稳步试点、公平竞争、择优使用的原则确定并公布一批试点生产者,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二)试点生产者提交虚假检测报告、承诺,或不再符合试点基本条件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取消其自检自证试点资格。(三)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在2023年底前报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监委将适时对试点措施进行调整完善。认监委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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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昌平区2022年新毕业大学生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公告.docx

    昌平区2022年新大生接保障性租毕业学对住房点工作公告赁试2022-04-15 一、工作目标为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9 号),按照全市统筹、以区为主的管理原则,昌平区上半年将开展2022年新毕业大学生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用于缓解在本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重点保障新毕业大学生等群体。政府组织搭建平台,面向新毕业大学生试点对接住得下、住得起的租赁住房,缓解毕业生走出校门后的阶段性住房问题,吸引应届大学毕业生留京就业,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提供支撑。二、试点项目情况(一)房源情况面向大学毕业生对接租赁住房试点项目为未来融尚项目,提供3号楼126套房源。未来融尚项目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户型为60平方米二居室。房屋为全装修交付,房屋配备抽油烟机、灶具、橱柜、马桶、洗手池、燃气热水器、浴霸、书桌、床、衣柜、餐桌、沙发、茶几、窗帘、空调、洗衣机、冰箱等基本生活设施,满足应届大学生对房屋功能性和舒适性生活需求。(二)租金情况租金标准为38元/平方米·月,含物业费,不含家具家电增值服务费,家具家电增值服务费大约为3元/平方米·月(具体以后期发布的租赁对接登记公告为准)。水费、电费、供暖费等能源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三、对接对象房源面向在北京市无住房,在未来科学城内部分单位(缴纳社保地为昌平区)就业的2022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租赁(其中就业指已入职或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对接对象分为优先组、普通组,由优先组先进行选房,剩余房源由普通组选房。其中优先组条件为:在未来科学城东区10平方公里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并正常运营的企业(房地产商超、餐饮行业除外)中就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普通组条件为:1.在未来科学城全域170.6平方公里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并正常运营,属于2019年以来与昌平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或履约监管协议并正常履约的企业中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在未来科学城全域170.6平方公里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并正常运营的中小学、幼儿园、高校中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四、工作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对接工作预计在2022年5月后开展,届时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发布租赁对接登记公告具体对接规则、程序和相关要求,以届时发布的租赁对接登记公告为准。咨询电话:010-69707118(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8:00)附件:未来融尚项目效果图方案汇报.pptx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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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老城厢-古文化街商圈建设方案(2022-2025)(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docx

    于《老城关对厢-古文化街商圈建方案设(2022-2025)(征求意稿)》公征求意见开的公告见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地标商圈及一区一中心建设要求,为更好的发挥利用历史文化遗迹遗产效用,顺应休闲化、特色化、精品化、场景化、主体化发展趋势,对老城厢-古文化街片区进一步挖掘提升,打造成文旅商融合发展的标杆商圈,现将南开区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古文化街管委会牵头起草编制的《老城厢-古文化街商圈建设方案(2022-2025)》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南开区商务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也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箱反馈意见,传真:022-87875610,电子邮箱:nkqswj_smfzk@tj.gov.cn。联系人:张咪  联系方式:022-87875601南开区商务局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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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公告.docx

    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公告2022年4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引导社会大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予以奖励,现公告如下:一、举报范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对如下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一)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或许可范围,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三)违反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查封、关闭等行政执法指令,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或者对执法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拒不采取措施消除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四)生产作业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三违现象突出的;进行动火、有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动土、断路、临时用电、爆破、悬挂、挖掘等危险作业,未制定具体的作业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未进行作业审批的,或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未登记建档的,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六)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未设置明显标志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七)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八)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九)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十一)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的。(十二)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的。(十四)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十五)未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十六)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证明文件的。(十七)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以及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的。(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二、举报渠道举报人可通过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24小时值班电话举报:022-26974816。三、奖励标准(一)举报生产经营主体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经核查属实的,按照该举报事项行政处罚罚款的15%标准给予奖励,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二)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经查实每起奖励1万元;较大事故经查实每起奖励2万元;重大事故经查实每起奖励3万元;特大事故经查实每起奖励5万元。四、其他事项(一)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和企业的,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二)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将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三)第一举报人因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享受奖励。(四)本公告由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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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监委关于在部分电子电器领域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的公告.docx

    委于在部分子器域展强制认监关电电领开性品自自点的公告产认证检证试2023-01-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要求,认监委决定在部分电子电器领域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自检自证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试点内容在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等两类电子电器领域,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确定一批条件完备、具有良好质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生产者开展自检自证试点。在提出CCC认证委托时,可以采用试点生产者自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可以在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免于提交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申请材料。二、基本条件参加CCC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的生产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设计或经营经历,获得过CCC认证证书,熟悉CCC认证基本规范和实施规则。(三)诚信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生产质量控制保证能力。(四)具有可以独立调配使用的自有实验室,符合GB/T27025(或等效ISO/IEC 17025)对于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具备相应测试设备及专职测试人员,能够完成申请产品范围涉及CCC认证适用标准的全部检测。(五)近两年内无不良记录:1. 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涉及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2. 在CCC认证实施中未出现严重不符合的问题;3. 国家和省级认证有效性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未出现不合格;4. 未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媒体曝光或社会舆情。三、实施要求(一)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本公告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检自证试点申报工作,在2023年2月10日前按照稳步试点、公平竞争、择优使用的原则确定并公布一批试点生产者,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二)试点生产者提交虚假检测报告、承诺,或不再符合试点基本条件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取消其自检自证试点资格。(三)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在2023年底前报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监委将适时对试点措施进行调整完善。认监委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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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沂市公安机关2023年第一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docx

    沂市公安机临关2023年第一季度招警录务助人章辅员简 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特制定本简章。一、招录计划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根据警力实际需要,全市公安机关二○二三年第一季度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970名,其中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225名、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33名、兰陵县公安局23名、沂南县公安局27名、平邑县公安局360名、莒南县公安局187名、交警支队115名(河东大队20名、郯城大队40名、沂南大队14名、莒南大队10名、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19名、临港经济开发区大队12名),主要协助民警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等详见《临沂市公安机关二○二三年第一季度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二、人员性质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三、报名资格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二)临沂市户籍(含原籍为临沂但现户籍在外的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三)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1;(四)勤务警务辅助人员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警务辅助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同职位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1;(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在本市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辞职未满6个月的;9、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四、招录程序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一)网上报名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如因网络卡顿等相关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10日。有意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临沂微警务参与报名,网上报名程序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临沂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网上报名通道自行关闭,报名结果呈现待审核状态为网上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者将收到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微信通知,考生可按照附件1明确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13日-17日,各用人单位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附件1。2、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个人信用报告1份(中国人民银行出具)。3、现场资格审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网上报名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三)考试内容和方法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及后续考试人员名单,在临沂微警务及时通知,并明确参加笔试的具体事项。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线。2、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招录职位计划依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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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乡龙城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财务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docx

    湘乡龙城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财务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2021年08月23日转载请注明出处(岗位表下载后查看) 湘乡市属国有企业湘乡龙城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因发展需要,经湘乡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员工1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员工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详情可查询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湘乡网(www.xiangxiang.gov.cn)。二、招聘条件(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工作。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二)不得报考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5、现役军人。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员工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 8月31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应到湘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办公室(湘乡市工贸新区桑梅西路13号)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相关工作经验证明,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准考证由考生在2021年9 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湘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办公室(湘乡市工贸新区桑梅西路13号)领取。(四)特别提示: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中国湘乡网、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法,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四、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考《综合知识》一科,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二)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21年9月11日 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六、面试(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二)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三)面试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1:3。(四)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个性特征,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七、成绩合成和排名(一)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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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执纪执法人员公告.docx

    湖南省委委公法人公纪监开遴选执纪执员告2023-02-16  为充实一线执纪执法力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监察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省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遴选一批执纪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计划公开遴选30名。若报考人数低于职位计划规定开考比例,则核减遴选计划。二 、报名范围省内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中符合转任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前述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三、 报名条件(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强,有志于投身纪检监察事业。2.业务素质好,文字能力强,实绩突出,具有县级以上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岗位或公安机关侦查岗位2年以上办案经历(可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或现任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工作岗位主要在执纪执法一线,需经常出差。3.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4.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相关专业。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嘉奖对象,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百名业务能手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4.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5.尚在试用期的;6.与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巡视办组和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7.未经所在单位批准报考的;8.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转任的其他情形。 四 遴选程序 (一)报名1.报名人员于2023年2月16日9:00—2月25日17:00,到所在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湘江新区报名人员到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综合室报名)。2.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湖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执纪执法人员报名推荐表》,按填表说明规范准确填写,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任免权的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3.报名时需提供《湖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遴选执纪执法人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打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使用A4纸,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人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一律不予退还。(二)资格审查1.由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综合室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报名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三)笔试1.笔试工作由省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2.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以监督执纪执法业务实操为主要内容。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3.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四)面试1.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省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2.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3.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五)考察1.省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干部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情况等进行核查。2.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提出等额体检人选。(六)体检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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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docx

    家可督管理委公告国认证认监员会2023年1月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要求,认监委决定在部分电子电器领域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自检自证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试点内容在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等两类电子电器领域,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确定一批条件完备、具有良好质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生产者开展自检自证试点。在提出CCC认证委托时,可以采用试点生产者自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可以在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免于提交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申请材料。二、基本条件参加CCC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的生产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设计或经营经历,获得过CCC认证证书,熟悉CCC认证基本规范和实施规则。(三)诚信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生产质量控制保证能力。(四)具有可以独立调配使用的自有实验室,符合GB/T27025(或等效ISO/IEC 17025)对于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具备相应测试设备及专职测试人员,能够完成申请产品范围涉及CCC认证适用标准的全部检测。(五)近两年内无不良记录:1. 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涉及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2. 在CCC认证实施中未出现严重不符合的问题;3. 国家和省级认证有效性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未出现不合格;4. 未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媒体曝光或社会舆情。三、实施要求(一)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本公告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检自证试点申报工作,在2023年2月10日前按照稳步试点、公平竞争、择优使用的原则确定并公布一批试点生产者,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二)试点生产者提交虚假检测报告、承诺,或不再符合试点基本条件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取消其自检自证试点资格。(三)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在2023年底前报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监委将适时对试点措施进行调整完善。认监委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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