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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长沙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财办)2021年公开遴选文字工作人员公告.docx

    中共长沙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财办) 2021年公开遴选文字工作人员公告来源: 长沙人才网时间: 2021年07月29日(岗位表下载后查看)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相关规定,经批准,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文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计划本次计划公开遴选文字工作人员2名。二、遴选范围与报名条件(一)遴选范围全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二)报名条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从事机关(含参公单位)文字综合工作2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9日以后出生);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6、身体健康;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三)遴选程序本次公开遴选公告、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打印,不另行通知。 ①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须在2021年8月4日9:00至8月10日16:30期间登录长沙人才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同时还要将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本人从事文字综合工作岗位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获奖荣誉等)等资料上传。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4日9:00到8月11日12:00,报考者要遵守《2021年中共长沙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财办)公开遴选文字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中报考人承诺相关内容,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考资格。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5:1)。低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遴选计划。②准考证打印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③第一轮笔试1、第一轮笔试另行通知。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2、第一轮笔试为写作(科目一:领导讲话、科目二:理论文章),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科目一、二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第一轮笔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一轮笔试结束三天后,考生可在长沙人才网查询本人的第一轮笔试成绩。④第二轮笔试进入第二轮笔试的人选,在报考人员中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选调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1、时间:资格复审在第二轮笔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上发布的信息。2、地点: 中共长沙市委政策研究室(岳麓大道218号市委十楼1007房)。3、资格复审时需携带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其他体现主要工作成果的参考材料(包括代表性文稿和获奖荣誉等)的原件和复印件。4、委托他人资格复审的考生,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资格复审所需考生本人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5、通过资格复审的,当场在准考证上加盖中共长沙市委政策研究室公章,未盖公章的准考证视为无效。考试要求6、第二轮笔试为写作(科目三:调研报告),总分为100分。7、进入第二轮笔试的人员名单和第二轮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长沙人才网上公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⑤面试1、第二轮笔试结束后,当天对所有考生进行面试。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3、面试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⑥总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按第一轮笔试成绩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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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宾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村项目询价采购公告.docx

    于第二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关宾阳县轮长三十年点村目价采公告试项询购2023-03-13 关于宾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村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宾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宾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村(古辣镇联泉村)土地延包工作顺利完成,现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采购项目名称宾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村(古辣镇联泉村)土地延包项目。(二)宾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村(古辣镇联泉村)土地延包项目概况联泉村有14个自然村,24个村民小组,985户、3860人,土地确权耕地面积5387亩。该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间为199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中央政策,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联泉村为自治区级试点村。(三)采购业主宾阳县农业农村局。(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6万元。(六)最高限价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一致。(七)采购需求根据《宾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做好古辣镇联泉村约985户5500亩土地延包工作,探索开展土地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和具体格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料收集整理、进行入户调查、现场外业调绘测量、内业数据处理、资料审核公示、成果资料打印、数据建库、成果资料归档等工作。(八)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联泉村所有土地延包工作。(九)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二、接受询价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同时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无不良经营记录的独立法人。(三)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四)报价文件含以下资料提交:1.报价表;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3.宾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村(古辣镇联泉村)土地延包项目建设方案文件。注:以上资料每页须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一)时间:2023年3月16日下午18:00分前。(二)地点:宾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宾阳县宾州镇建设路9号)四、评定成交的方式本项目不设现场评审,将在截止时间后,由宾阳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村(古辣镇联泉村)土地延包项目采购领导小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符合询价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此报价人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业主单位抽签确定其中一个报价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候选人时项目采购领导小组采取举手表决方式。五、付款方式合同约定另行明确。  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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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星级)

  • 关于启动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上海)首批试点项目的公告.docx

    于本市金融科技新点(上关启动资场创试海)首批点目的公告试项2022-12-28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工作要求,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上海)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上海工作组)已完成首批试点项目的项目征集、遴选评审、专业评估、社会公示等工作,决定对26个试点项目启动试点,现予公告。上海工作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后续试点项目监督和退出等工作。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上海)专项工作组(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代章)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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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沿滩区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沿滩区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性文件汇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docx

    沿党建引新型村集体展滩区领农经济发专工作小于《沿党建引新项领导组关滩区领型村集体展政策性文件(征农经济发汇编求意稿)》公征求意的公告见开见2023-02-01 为进一步对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沿滩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沿滩区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性文件汇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开元中路24号(邮编:643030),来信请注明沿滩区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性文件汇编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95709369@qq.com联系人:包建伟联系电话:0813-5538335意见反馈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的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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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docx

    于增票具有的公告关值税发开关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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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docx

    于在合保推广增一般人关综税区值税纳税格点的公告资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9号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决定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实行备案管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综合保税区,由所在地省级税务、财政部门和直属海关将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实施方案(包括综合保税区名称企业申请需求、政策实施准备条件等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备案后,可以开展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一)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确有开展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需求;(二)所在地市(地)级人民政府牵头建立了综合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税务、海关等部门协同推进试点的工作机制;(三)综合保税区主管税务机关和海关建立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相关的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四)综合保税区主管税务机关具备在综合保税区开展工作的条件,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相关工作。二、综合保税区完成备案后,区内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企业,可自愿向综合保税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海关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三、试点企业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适用下列税收政策:(一)试点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包括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办公用品)时,暂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进口税收)。上述暂免进口税收按照该进口自用设备海关监管年限平均分摊到各个年度,每年年终对本年暂免的进口税收按照当年内外销比例进行划分,对外销比例部分执行试点企业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政策,对内销比例部分比照执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以下简称区外)税收政策补征税款。(二)除进口自用设备外,购买的下列货物适用保税政策:1.从境外购买并进入试点区域的货物;2.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区域除外)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购买并进入试点区域的保税货物;3.从试点区域内非试点企业购买的保税货物;4.从试点区域内其他试点企业购买的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三)销售的下列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1.向境内区外销售的货物;2.向保税区、不具备退税功能的保税监管场所销售的货物(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除外);3.向试点区域内其他试点企业销售的货物(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除外)。试点企业销售上述货物中含有保税货物的,按照保税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时的状态向海关申报缴纳进口税收,并按照规定补缴缓税利息。(四)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海关保税监管场所销售的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继续适用保税政策。(五)销售的下列货物(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除外),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主管税务机关凭海关提供的与之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审核办理试点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1.离境出口的货物;2.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区域、保税区除外)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不具备退税功能的保税监管场所除外)销售的货物;3.向试点区域内非试点企业销售的货物。(六)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离境出口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七)除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试点企业适用区外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的法律、法规等现行规定。四、区外销售给试点企业的加工贸易货物,继续按现行税收政策执行;销售给试点企业的其他货物(包括水、蒸汽、电力、燃气)不再适用出口退税政策,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五、税务、海关两部门要加强税收征管和货物监管的信息交换。对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货物,海关向税务部门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电子数据。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16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6号)同时废止。上述公告列名的昆山综合保税区等48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照本公告继续开展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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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观泓雅苑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供应的公告.docx

    于展泓雅苑共有住房点供关开观产权试应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加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加大对本市无住房居民、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市房产局、秦淮区政府、市发改委和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调整及试点供应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期拟在观泓雅苑项目中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供应对象及申请条件供应对象为在宁无房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一)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1、持有《南京市购房证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住房)》或《南京市购房证明(本市户籍单身无住房)》;  2、未在我市享受过产权型住房保障。其中,35周岁以下个人还需提供在南京累计缴纳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二)非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1、持有《南京市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南京市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单身)》;2、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3、提供自开具购房证明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4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三)各类人才家庭或个人1、持有《南京市人才购房证明》;2、未在我市享受过产权型住房保障;3、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二、项目情况(一)项目概况观泓雅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秦淮区观前里1号,东至G122地块、南至石杨路、西至御水湾花园、北至规划道路,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本次试点供应房源514套,计划于2023年4月底前竣工,毛坯交付。(二)供应价格根据市发改委宁发改价费字〔2022〕284号价格批文,观泓雅苑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均价为32062元/㎡。单套销售价格将结合房屋楼栋、楼层、朝向等因素,在均价基础上实行一房一价。(三)产权份额申购人购买的产权份额统一为80%,且不得增购;另20%份额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南京壹城万基危旧房改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城)作为公有权人持有。(四)套型说明本次供应房源套型分为建筑面积约75㎡、82㎡、89㎡和115㎡四种,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房源信息如下:三、工作安排(一)看房观泓雅苑接待中心及样板房将于5月20日起(9:00—18:00)面向广大市民开放参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需要,现场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待中心入口处设置测温消毒区,严格筛查并做好登记,请到访人员给予配合。体温<37.2摄氏度,并进行苏康码及行程码核验,实名登记后进入接待中心。为避免人员聚集也可选择通过线上壹城观泓微信小程序了解项目信息观泓雅苑接待中心将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实时调整接待方案并及时公布。(二)报名本次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供应采取先统一报名,后集中审核的方式。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报名的途径分为线上、线下两种,申购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7月10日(其中线下报名为每日9:00至18:00)。2.报名方式:申购人可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房帮宁)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线下可至观泓雅苑接待中心(秦淮区观前里1号,石杨路御水湾花园东侧约200米)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应材料。申购人须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等按市级以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可予以优先纳入住房保障的申购人(以下简称优先保障对象),需在报名时主动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依据。(三)审核市住房保障部门对所有申购人开展资格认定工作,相关部门做好配合。1.资格认定:市住房保障部门自报名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购人在本市住房保障情况、住房状况及社保、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审核。2.公示:审核工作结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公示5日,并在名单中标注出优先保障对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复核处理结果。(四)确定选房顺序根据资格认定结果及房源供应的实际情况,委托公证处开展摇号工作,摇取的顺序号在公证处网站上公示5日,且仅适用于本次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供应工作。1.无优先保障对象:按照公开摇号的模式,进行一次摇号,由公证处为通过公示的申购人,摇取选房顺序号,并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依次参加选房。2.有优先保障对象:(1)若通过公示的申购人(含优先保障对象)少于房源数,仍按第1种方式开展摇号选房工作。(2)若通过公示的申购人(含优先保障对象)多于房源数,进行入围和选房两次摇号,其中优先保障对象不参与入围摇号,直接进入选房摇号。具体方式如下:首先,公证处为通过公示的除优先保障对象外的申购人摇取入围顺序号;然后,公证处按照优先保障对象数+按入围顺序号确定的其他人员数=总房源数的原则,确定首批选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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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招聘政府雇员公告.docx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招聘政府雇员公告2021年08月09日转载请注明出处(岗位表下载后查看) 根据《白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招聘政府雇员8名,其中:窗口服务岗1名,执法辅助岗7名,详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需求表》(附件1)。二、报考条件(一)报考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责任感、适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3.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9日期间出生)。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6.具有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得报考的人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2.被列入白云区政府雇员管理系统黑名单警示名单的人员;3.有参加过邪教等非法组织经历的人员;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5.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一)现场报名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2.报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棠景南街21号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1室。3.报名材料:(1)《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2份,各贴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内彩色证件照1张,本人签名确认并写日期;(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复印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1份,均复印在A4纸同一面;(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5)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6)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申请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7)登录学位网(www.chinadegrees.cn)申请下载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1份;(8)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表》原件1份;(9)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开具。以上报名材料如是证或簿须提供相关原件,报名时资格审核后退还。4.报名注意事项:(1)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者需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疫情防控行程卡、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并全程佩戴好口罩;粤康码或穗康码为非绿码或体温超过37.3℃人员,不得进入报名现场。所有人员需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及安排。(2)报考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报考条件和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信息及其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缺漏的,应当立即更正,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未能更正的,取消招录资格;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3)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4)需要提供复印件的报名材料请正规、完整、清晰复印,切勿提供拍照打印的报名材料。(5)《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如是手写,请清晰书写,不能涂改。岗位类型属于必填内容。(6)报考者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不能用新、旧居民身份证同时报考,报考过程中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7)报考者须以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8)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9)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二)资格审核1.现场报名时即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2.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3.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信息、材料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面试(视疫情另行通知)1.确定面试对象:报考者资格审核合格后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2.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将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y.gov.cn)上公布,请报考者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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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二次公开征求《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程监理企业信⽤评价的实施意⻅》(浙建〔2022〕6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局起草了《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经过第一轮征求意见后予以调整,现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书面反馈。联系人:闫工联系电话:0573-82872147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邮编:314000附件: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doc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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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docx

    中保于三法一定公国银监会关个办个规征求意的公告开见2023-01-08 为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信贷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效率,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国银保监会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进行修订,形成《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zzx@cbirc.gov.cn。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三个办法一个规定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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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海丰县财政局所属国有企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docx

    2021年海丰县财政局所属国有企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2021年08月16日转载请注明出处(岗位表下载后查看) 根据海丰县委、海丰县人民政府《海丰县海纳英才人才计划》(海委字〔2020〕7号)和《海丰县人才办2020年招才引智工作方案》(海人才通〔2020〕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县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做强做大海丰县国有企业。经研究,海丰县财政局属下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一、引进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二、招聘职位和条件(一)招聘职位海丰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引进硕士研究生金融学专业1名、会计学专业1名,审计硕士专业或企业管理专业1名。(二)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专业岗位职责招聘条件 金融学(A020204)负责金融市场调研、需求分析、功能设计、公司资金分析和调配、内部融资安排、银行费用收支和审核工作。对公司下达经营计划或成本计划等。35周岁以下。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取得证券从业资格、银行业从业资格或相关履职经历丰富者优先考虑。会计学(A120201)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融资管理、税务管理、财务分析等工作,并指导下属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35周岁以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资质条件突出及具备多个行业履职经历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审计硕士(专业硕士)(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流程、制定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35周岁以下。审计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为审计学专业)取得国家审计师资格或相关履职经历丰富者优先考A020218)企业管理(虑。 (三)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2.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5.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6.个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7.个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其它不适宜参加应聘的。三、招聘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审查1.电子邮件报名。①必须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jgdqgzg@163.com,用姓名+专业格式命名,不接受现场报名。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报名材料:①应聘者应填写《2021年海丰县财政局所属国有企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和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hf.gov.cn/)下载表格;②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个人征信报告等以上资料的电子扫描件。3.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9月20日下午6时前截止。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4.资格初审:我局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我局统一择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须提供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二)面试1.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管理能力、专业知识、个性特征、综合素质及人岗相适度。2.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中共海丰县委党校,参加面试人员食住统一安排在海丰县城的酒店,具体以通知为准。3.参加面试人员请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资格证书、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4.请应聘者如实提供应聘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三)体检、考察、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汕尾人才网及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聘用人员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法律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四、薪酬待遇薪酬面议,采用年薪酬制度20万元/年以上(税前,含五险一金),福利待遇按照国有独资公司职工福利有关规定执行。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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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宁市市属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2023年“校园双选会”公告.docx

    宁市市公立院急需缺人才引济属医紧专业进2023年校公告园双选会 为加快人才引进步伐,优化济宁市市属公立医院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2023年校园双选会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范围(一)招聘计划798名(见附件1)(二)招聘范围国内外院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1-2022年)未落实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落实过工作以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限。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应聘的需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二、引进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1977年3月2日之后出生)、30周岁(1992年3月2日之后出生)、25周岁(1997年3月2日之后出生);(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凡与拟报考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医院管理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三、组织实施(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各引才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网上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及时参加网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在校园双选会现场进行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最终以现场确认结果为准。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0日网上预报名方式:登陆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jining.gov.cn/)进行线上预报名。(二)现场宣讲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到有关高校进行现场宣讲,现场宣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分批次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者可不受批次、地区限制参加任一批次现场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1、时间地点本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校园双选会共四站,分别为济南站、哈尔滨站、济宁站、武汉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资格审查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人员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本人有效身份证;(2)《济宁市市属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2023年校园双选会报名登记表》(附件2);(3)已取得的大专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4)对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个人承诺声明及就业推荐表,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6)招聘岗位有方向要求的,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出具的方向说明等相关材料之一;(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等);对于2023年应届生暂未取得规培证的,应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规培证明;(8)经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说明(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四)组织考试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的,可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谈、面试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另行通知。成绩由引才单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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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数字化社区建设试点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公告.docx

    于展字化社建点任 揭关组织开数区设试务榜挂工作的公告帅2022-09-1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城乡社区治理信息数据资源,实现数据资源驱动基层治理创新,全面提升本市基层治理智能化水平,市民政局、市经信局联合组织开展数字化社区建设试点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任务内容利用本市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打通数据赋能基层治理通道,在昌平区回天地区、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建设新型的数字化社区管理服务系统。聚焦社区需求解决基层系统和表格填报、基础数据重复录入等问题,实现社区治理系统整合、基础数据共享,赋能基层治理,减轻社区负担;聚焦居民需求,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便民生活服务场景建设,打造基层治理大平台,小前端,富生态的北京模式。二、揭榜条件(一)揭榜团队组成单位原则上为一家或多家(不超过3家),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若多家单位联合揭榜,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组成创新联合体开展揭榜攻关。(二)申报材料应满足实用性、创新性、领先性和可推广性等要求,解决方案应在基层治理场景中投入应用,且取得直接或间接效果。同时,综合考虑投入成本和实现难度,确保采用的模式和应用的产品技术稳定可靠,可复制性强。(三)揭榜团队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探听其他申报主体及评审专家信息,不得请托游说评审专家,不得进行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数据安全的法律法规,构建数据安全屏障,确保个人隐私安全。三、工作要求(一)揭榜团队签订《承诺书》(附件2),填报《数字化社区建设试点揭榜挂帅申报材料》(附件3)并由揭榜团队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22年9月19日将带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数字化社区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名称)。(二)市民政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与论证,根据任务指标先进性、技术路线成熟度、应用方案完备性、团队综合能力等择优确定揭榜团队,视情予以支持。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10—65395651邮箱:yangyue@mzj.beijing.gov.cn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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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南开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docx

    于《南急避所管理法关对开区应难场办(行)》(征求意稿)公征求意试见开见建的公告议为进一步完善南开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依据《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南开区应急管理局编制了《南开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从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意见,电子邮箱:nkqyjj_yjbzk@tj.gov.cn。联系人:刘荣宾 联系电话:022-58578628天津市南开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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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docx

    家可督管理委公告国认证认监员会2023年1月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要求,认监委决定在部分电子电器领域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自检自证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试点内容在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等两类电子电器领域,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确定一批条件完备、具有良好质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生产者开展自检自证试点。在提出CCC认证委托时,可以采用试点生产者自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可以在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免于提交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申请材料。二、基本条件参加CCC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的生产者,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二)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设计或经营经历,获得过CCC认证证书,熟悉CCC认证基本规范和实施规则。(三)诚信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生产质量控制保证能力。(四)具有可以独立调配使用的自有实验室,符合GB/T27025(或等效ISO/IEC 17025)对于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具备相应测试设备及专职测试人员,能够完成申请产品范围涉及CCC认证适用标准的全部检测。(五)近两年内无不良记录:1. 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涉及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2. 在CCC认证实施中未出现严重不符合的问题;3. 国家和省级认证有效性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未出现不合格;4. 未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媒体曝光或社会舆情。三、实施要求(一)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本公告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检自证试点申报工作,在2023年2月10日前按照稳步试点、公平竞争、择优使用的原则确定并公布一批试点生产者,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二)试点生产者提交虚假检测报告、承诺,或不再符合试点基本条件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取消其自检自证试点资格。(三)各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在2023年底前报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监委将适时对试点措施进行调整完善。认监委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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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靖州县乡镇卫生院从临聘人员中考核招聘专技人员工作公告.docx

    2021年靖州县乡镇卫生院从临聘人员中考核招聘专技人员工作公告2021年08月23日转载请注明出处(岗位表下载后查看)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和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落实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县符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临聘人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招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二、招聘计划及条件(一)招聘计划。本次共招聘乡镇卫生院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0名。(二)报考条件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在靖州县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已经取得执业(助理、乡镇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岗的临聘人员;(2)女性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50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不得报考的情形。(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2)有吸毒史的人员;(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合格以下等次的;(4)《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由县卫健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9月2日。报名地点:靖州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股。符合条件的临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单位工作证明(聘用合同书或者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工资流水证明材料)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招聘报名表。四、招聘程序(一)收集、审核相关材料县卫健局将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提交考核招聘小组审核,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需经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考核招聘小组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材料审核,如发现材料造假或篡改的,取消本人考核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实地考察考核招聘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民主测评、量化评分等方式全面考察临聘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1.民主测评:由考核招聘小组根据《考核招聘民主测评表》到相关人选所在乡镇卫生院进行测评并座谈。测评(座谈)人员范围:所在乡镇卫生院院务会成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按照职工的30%随机抽取)。测评结束后,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填写《考核招聘民主测评计分汇总表》和《考核招聘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计算出测评得分。2.量化评分:考核招聘小组根据收集佐证材料和民主测评情况,对相关人选按《实绩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交卫健局复核和汇总后进行公示。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三)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增加吸毒检测。(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因体检不合格或出现放弃人选时,从合格分数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四)公示本次考核招聘相关公告及结果公示,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jz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五、工作纪律1.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影响公正考核情况的,应当回避。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核招聘纪律,考核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核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六、其他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人员无法如期参加资格报名审查或考核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2、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3、未尽事宜,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5-8188167。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8月19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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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docx

    烟台汽工程院院车职业学学2023年公招开聘高次人才章层简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汽车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学院占地1130亩,建筑面积30.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5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建有3.5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设有10个教学系(部),开设47个专业,学院是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半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烟台市工匠孵化基地,教育部国际智能协作机器人培训基地,省市两级汽车工程职教集团的牵头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企校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计划共62个。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1.A类岗位: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2.B类岗位、辅导员和综合管理岗位:符合岗位需求表要求条件的人员,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4.初级岗位须为1982年3月13日(含)以后出生,中级岗位须为1977年3月13日(含)以后出生。5.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6.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考试前一天在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需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1)A类岗位:长期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填写《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cxyzp@163.com,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报名10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教师B类、辅导员和综合管理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3月30日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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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docx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021年08月24日转载请注明出处(岗位表下载后查看) 中山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一)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二)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六)年龄、工作时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9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七)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三、报名办法(一)报名方式、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9:00起至2021年9月13日17:00止,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操作。(二)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上传以下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4)工作经历证明(以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5)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传相关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网上资格初审2021年9月14日17: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请于2021年9月15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四)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自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起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联系电话:0760-88332207,联系人:唐小姐。投诉电话:0760-88222880四、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2.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二)面试资格复审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2.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届时将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zsepb.zs.gov.cn)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设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政府第二办公区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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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求意见】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金东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的公告.docx

    【征求意】于向社公征求《金见关会开东于推高量展的若干政策》区关动经济质发建的公告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金华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经济稳进突围、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特制订《金东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东区光南路1359号发改局A503办公室,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收,邮编为321000。2.登陆金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09707300@qq.com。4.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579-82191942。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联系人:杜彬 联系电话:0579-82191942附件:金东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doc 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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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征集《北京商务发展报告(2022)》编撰出版单位的公告.docx

    关于征集《北京商务发展报告(2022)》编撰出版单位的公告2022年8月18日各有关单位:《北京商务发展报告》于2007年创刊,每年发布全市商务领域基本情况、发展趋势及发展意见和建议。按照工作安排,我局将出版发行《北京商务发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报告》的编撰出版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描述(一)《报告》全面系统阐述2021年北京商务发展的总体情况,并从内贸流通和开放型经济等方面,对北京商务主要领域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二)《报告》出版物(含光盘)具体要求包括:封面四色彩印,250克铜版纸,单面覆亚光膜;内文16万字左右,30图数左右,16开本,150页左右,全彩页,100克纸。成品(含光盘)共印刷出版600册。(三)项目时间:2023年2月底前完成《报告》的出版工作(如有变动,以委托合同为准)。(四)被委托方将承担如下责任:按委托方要求,完成《报告》内容的组稿、编撰和审校工作;书籍设计、排版,含装帧设计与内文页面图文布局;印刷制作,并出版发行。二、申报单位资格(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长期关注北京市经济发展,熟悉国家及北京市商务工作发展状况,拥有较强的商务综合性研究能力。(三)具备组织与实施本项目的相关条件,具有承担制作出版发行经济类书籍的经验。(四)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三、申报要求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单位,请于2022年8月28日前,将依据本项目情况的报价方案(含对应工作任务细项价格)、编撰出版方案(含单位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报告编撰大纲等)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至我局,将扫描的带盖章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我局将择优确定承编单位。联系电话:010-55579306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 北京市商务局综合处邮编:100744电子邮箱:jiangyiming@sw.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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