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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芙蓉学者招聘公告.docx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芙蓉学者招聘公告2021年08月22日转载请注明出处(岗位表下载后查看)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聘期1.特聘教授1名,聘期5年;2.讲座教授1名,聘期3年;3.青年学者1-2名,聘期3年。二、招聘条件(一)特聘教授招聘条件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2.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坚持立德树人;3.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在教学、科研或企业第一线工作,在应用技术研究和工程技术实践领域有突出业绩的人员可以放宽学位要求,其中境外应聘者应具有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知名企业)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职位;4.应用技术研究和工程技术实践经验丰富,能够胜任航空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群或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群或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群核心课程讲授和专业核心技能实践教学指导任务;5.研究方向明确,取得国内外同行及产业界公认的成就;6.熟悉本专业领域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具有带领本专业群或某专业领域赶超或引领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7.截止至2021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7周岁(即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8.聘期内全职在学院工作,校外受聘人员应在签订正式聘任合同后3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二)讲座教授招聘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2.截止至2021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60周岁(即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3.聘期内每年在学院工作累计2个月以上;4.在教学、科研或企业第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应具有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或知名企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职位,境外应聘者应具有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知名企业)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职位;5.技术创新能力强,在航空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群或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群或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群相应专业领域或行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及产业界公认的成就;(三)青年学者招聘条件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奉献精神;2.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坚持立德树人;3.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或企业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相应职位;4.热爱教学工作,胜任航空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群或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群或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群核心课程讲授任务;5.技术研发能力强,已经取得阶段性标志成果;6.熟悉本专业领域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拥有较好的学术交流网络;7.具有较强的科研团队组织及协调能力,能够协助专业群或某一专业领域保持或赶超国内先进水平;8.截止至2021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9.聘期内全职在学院工作,校外受聘人员应当在签订正式聘任合同后3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三、岗位职责(一)特聘教授岗位职责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师德师风典范作用;2.以扎实学识和前沿研究支撑高水平教学,每学年至少高质量地讲授一门以上本专业核心课程;3.积极指导学院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定期组织开展学科教学研讨、咨询交流活动,为学院教学改革发展和教师能力提升提供有效支撑;4.统筹谋划特色专业群发展,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组建专业群科研创新、技术研发和课程教学等团队,带领本专业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5.面向航空相关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和企业重大科技开发项目,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取得标志性成果;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应用服务,促进新产业、新技术的本地化;6.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实时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依托专业优势,定期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切实服务军队装备修理及湖南航空产业发展。(二)讲座教授岗位职责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相关规定,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2.开设所在专业群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3.面向军队装备修理及湖南航空产业发展需求,指导或联合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积极推动校企共建研发基地、实训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4.指导本专业群人才梯队建设,组建或参与组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研发创新团队和核心课程教学团队;5.对本专业群的发展方向、重点领域和人才培养方案等提出重要咨询建议,扩大专业群在国内同类专业群和相关产业界的影响力。(三)青年学者岗位职责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师德师风典范作用,在青年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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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docx

    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来源:岳阳红星网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岗位表下载后查看)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市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选调人数与职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其中部机关面向全市范围(含市直、县市区)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以下称职位一),所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面向市直涉改超编事业单位连人带编选调工作人员2名(以下称职位二)。二、选调人员条件1、基本要求(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和保守工作秘密,选调录用后能服从工作安排;(3)职位一应为岳阳市范围内(含市直、县市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职位二应为岳阳市市直涉改超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4)一般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应任现职务满一年;(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6)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公告首日。2、学历、年龄、能力要求(1)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其中,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2)公元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具备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经验,及一定的口头表达、活动策划、组织协调能力。三、选调工作程序1、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20日(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报名地点:市委宣传部政工科(中共岳阳市委机关一号办公楼522室,联系电话:8889272、15073015545,联系人:吴春兰,电子邮箱:250825015@qq.com)。报名须提前电话联系并做好个人防疫措施。报名要求:报名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职位一或职位二中的一个报名,多报无效。报名时,报名者须递交签署好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的《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附后,报名表可通过岳阳红星网http://www.yydj.gov.cn下载),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签署《诚信参加公开选调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等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2、资格审查。市委宣传部严格按照选调工作人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3、考试。各选调职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适当调整报考条件,或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名额。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1)笔试。系命题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分析解决问题和活动策划等方面的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采用闭卷考试,百分制计分。(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选调职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如有弃权者导致不足1:3比例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分。(3)成绩合成。根据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4、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取职位一的前3名、职位二的前3名人员进入差额考察环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先后排序。市委宣传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同时查阅核实本人档案等有关情况。5、讨论决定。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根据差额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职位一2名、职位二2名拟选调人选。6、体检。组织4名拟选调人选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差额考察对象中等额递补。如递补者仍不合格的,按照考试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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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二次公开征求《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程监理企业信⽤评价的实施意⻅》(浙建〔2022〕6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局起草了《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经过第一轮征求意见后予以调整,现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书面反馈。联系人:闫工联系电话:0573-82872147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邮编:314000附件: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doc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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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星级)

  • 关于二次公开征求《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二次公开征求《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程监理企业信⽤评价的实施意⻅》(浙建〔2022〕6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局起草了《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经过第一轮征求意见后予以调整,现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书面反馈。联系人:闫工联系电话:0573-82872147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邮编:314000附件: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doc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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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3〕3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牵头制定了《嘉兴市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向我局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书面反馈,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0573-82132909,邮箱:whllpl@163.com。通信地址: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301室(嘉兴市南湖区栅堰路342号)。附件:嘉兴市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嘉兴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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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兴市本级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申报考评和收费标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兴市本级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申报考评和收费标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建设局起草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兴市本级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申报考评和收费标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16日。请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于8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书面形式(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通讯地址:嘉兴市广场路1号市发展改革委,邮编314000;联系电话:0573-82521186(市发展改革委),0573-82872248、82872241(市建设局);传真:0573-82521181;电子邮箱:jxfgjg@126.com。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兴市本级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申报考评和收费标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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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3〕3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牵头制定了《嘉兴市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向我局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书面反馈,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0573-82132909,邮箱:whllpl@163.com。通信地址: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301室(嘉兴市南湖区栅堰路342号)。附件:嘉兴市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嘉兴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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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助推残疾人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嘉兴实际,市残联草拟《嘉兴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拟报请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会。联系部室:市残联教就部联系电话:0573-83599926附件:嘉兴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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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建筑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建筑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加大建筑企业培育力度,提升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根据省建设厅《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浙建〔2022〕12号),我局起草了《嘉兴市建筑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书面反馈。联系人:俞工联系电话:0573-83990139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邮箱:136242399@qq.com邮编:314000附件:嘉兴市建筑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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