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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彰公告.docx

    表彰公告2022年12月22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保护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壮大优秀企业家队伍,进一步激发企业家活力,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和谐发展,经按规定程序考察评选,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家协会决定授予曾从钦、赵卫东等15位同志四川省杰出企业家称号,授予任丁、曹勇等76位同志四川省优秀企业家称号,特予公告表彰。本届受表彰的省杰出企业家与省优秀企业家,在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行责任、勇于担当、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优秀,发挥了优秀企业家的示范带动作用,体现了新时代优秀企业家的精神风貌,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希望全省广大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以他们为榜样,发扬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努力提高我省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化竞争力,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引领,深入实施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全面推进四川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共同推动四川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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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docx

    于向社公征求意的公告关会开见2022-08-29  为加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砂石的管理,规范砂石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行为,切实保护砂石资源,满足重点项目建设需求,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结合枝江市实际情况,编制形成了《枝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料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砂石料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我市砂石料管理的科学性、指导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27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电子邮箱:87611517@qq.com2.办公电话: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0717-4218595附件:枝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料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枝江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料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砂石的管理,规范砂石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行为,切实保护砂石资源,满足重点项目建设需求,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8〕19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解释工程施工采挖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9〕404号)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筑石料矿业权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建筑石料市场供应能力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19〕50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管理范围本方案所称工程建设项目砂石料是指经各级项目主管部门立项审批的建设用地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红线范围及批准建设的附属工程范围内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砂石资源。富余砂石资源是指在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后仍有剩余的砂石料。二、管理权限(一)砂石资源属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砂石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市人民政府依法维护国家砂石资源所有权。(二)因工程建设产生的富余砂石资源,市人民政府授权湖北姚家港绿色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化集团)统一经营管理,优先满足和保障区内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处置富余砂石资源所产生的收益列入国有资产收益。(三)未经批准或在批准工程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外以建设工程为名开采砂石属非法采矿行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非法采矿行为、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砂石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三、管理职责(一)项目建设单位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砂石资源合理利用承担主体责任。经批准项目占地范围内因工程建设产生的砂石料可用于本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不得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超工程设计范围的破坏性挖掘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得将富余砂石资源投入流通领域进行销售以获取利益。(二)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职责: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项目建设使用砂石资源的日常巡查,及时举报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砂石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活动。(三)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职责:将发现的非法使用项目建设砂石资源及非法开采、加工、转让、出售、倒卖砂石资源等各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核定《资源综合利用报告》中资源数量和质量。(四)住建部门职责:负责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严禁越界采挖行为,监督砂石资源的使用;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执法活动。(五)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负责生态环境巡查监管,对采挖、筛选加工砂石资源造成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处置。(六)公安部门职责:对砂石资源使用过程中涉嫌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执法、聚众闹事、暴力抗法、涉黑涉恶等进行查处,为执法活动提供安全保障。(七)港化集团职责: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富余砂石资源的特许经营,并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环保等主体责任。(八)相关部门在查处砂石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四、工作程序(一)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之前对批准工程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的砂石资源进行调查评价,编制《资源综合利用报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二)项目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及开发区对《资源综合利用报告》备案。(三)港化集团根据《资源综合利用报告》组织实施处置。五、工作要求(一)加大配合力度。市直相关部门要站在保护国有资产、增加地方财税收入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合力促进全市砂石产业健康发展。要加大配合支持力度,在行政审批、交通运输、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等方面把握好政策门槛,在方案审查、环保措施落实等方面大力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提高资源收益。港化集团要切实发挥国有企业优势,履行国有企业担当。在项目实施中,要注重生态环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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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docx

    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来源:岳阳红星网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6日(岗位表下载后查看)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市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选调人数与职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其中部机关面向全市范围(含市直、县市区)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以下称职位一),所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面向市直涉改超编事业单位连人带编选调工作人员2名(以下称职位二)。二、选调人员条件1、基本要求(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廉洁自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和保守工作秘密,选调录用后能服从工作安排;(3)职位一应为岳阳市范围内(含市直、县市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职位二应为岳阳市市直涉改超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4)一般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应任现职务满一年;(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6)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公告首日。2、学历、年龄、能力要求(1)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其中,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2)公元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具备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经验,及一定的口头表达、活动策划、组织协调能力。三、选调工作程序1、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至8月20日(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报名地点:市委宣传部政工科(中共岳阳市委机关一号办公楼522室,联系电话:8889272、15073015545,联系人:吴春兰,电子邮箱:250825015@qq.com)。报名须提前电话联系并做好个人防疫措施。报名要求:报名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职位一或职位二中的一个报名,多报无效。报名时,报名者须递交签署好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的《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附后,报名表可通过岳阳红星网http://www.yydj.gov.cn下载),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签署《诚信参加公开选调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等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2、资格审查。市委宣传部严格按照选调工作人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3、考试。各选调职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适当调整报考条件,或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名额。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1)笔试。系命题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分析解决问题和活动策划等方面的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采用闭卷考试,百分制计分。(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选调职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如有弃权者导致不足1:3比例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分。(3)成绩合成。根据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4、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取职位一的前3名、职位二的前3名人员进入差额考察环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先后排序。市委宣传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同时查阅核实本人档案等有关情况。5、讨论决定。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根据差额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职位一2名、职位二2名拟选调人选。6、体检。组织4名拟选调人选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差额考察对象中等额递补。如递补者仍不合格的,按照考试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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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3〕3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牵头制定了《嘉兴市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向我局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书面反馈,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0573-82132909,邮箱:whllpl@163.com。通信地址: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301室(嘉兴市南湖区栅堰路342号)。附件:嘉兴市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嘉兴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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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建筑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建筑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加大建筑企业培育力度,提升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根据省建设厅《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浙建〔2022〕12号),我局起草了《嘉兴市建筑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书面反馈。联系人:俞工联系电话:0573-83990139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邮箱:136242399@qq.com邮编:314000附件:嘉兴市建筑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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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兴市本级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申报考评和收费标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兴市本级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申报考评和收费标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建设局起草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兴市本级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申报考评和收费标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16日。请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于8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书面形式(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通讯地址:嘉兴市广场路1号市发展改革委,邮编314000;联系电话:0573-82521186(市发展改革委),0573-82872248、82872241(市建设局);传真:0573-82521181;电子邮箱:jxfgjg@126.com。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兴市本级前期物业服务优质优价申报考评和收费标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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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助推残疾人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嘉兴实际,市残联草拟《嘉兴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拟报请市政府办公室发文,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会。联系部室:市残联教就部联系电话:0573-83599926附件:嘉兴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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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二次公开征求《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二次公开征求《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程监理企业信⽤评价的实施意⻅》(浙建〔2022〕6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局起草了《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经过第一轮征求意见后予以调整,现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书面反馈。联系人:闫工联系电话:0573-82872147地址:嘉兴市花园路616号邮编:314000附件: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doc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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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

    关于公开征求《嘉兴市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3〕3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牵头制定了《嘉兴市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向我局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书面反馈,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0573-82132909,邮箱:whllpl@163.com。通信地址: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301室(嘉兴市南湖区栅堰路342号)。附件:嘉兴市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补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嘉兴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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