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销售方:(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合同目的、背景、交易概况监制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原则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2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 计划需求预拌混凝土方量:m3计划供应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预拌混凝土规格、单价、数量及价格(单位:人民币 元/立方米,价格均为含税价)编号标号单价(元/㎥)数量(㎥)运费(元/㎥)综合单价(元/㎥)备注1C10表内单价不包括泵送费、外加剂和其他特殊要求费用。2C153C204C255C306C357C408C459C5010C5511C6012C70暂定合计金额(大写) 注:有关泵送费、膨胀剂、抗渗剂、防冻剂、掺纤维材料费用,以及其他外加剂、特殊要求等费用,详见附件一《泵送、外加剂、特殊要3求价格表》。第三条预拌混凝土质量与验收条款3.1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过程及质量标准与验收规则,应符合GB/T14902等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混凝土标准以及本合同约定。3.2 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国家标准要求,制作出厂检验试块,制作出厂检验报告,并根据甲方要求将出厂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3.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供应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3.4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标明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及浇筑部位、发车时间、本车预拌混凝土方量等,由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司机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或委托人在初步验收时检验。3.5 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应进行交货验收,按照国家标准与合同要求确认预拌混凝土品种、类别、数量、质量指标等内容。初步验收合格的,应在乙方发货单上签字或盖章,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3.6 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以随车《发货单》为凭证,经甲方签收人员清点签认,作为混凝土实际供应数量的结算依据。甲方若对单车交货数量有异议,可按《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规定的计算方法随机抽查核定(即应由混凝土拌合物表观密度除运输车实际装载量求得,密度值由乙方提供或由双方在搅拌楼的出料口实测,以实测值为准。每次验收车数以不少于3车为一个单位,其平均误差值在-2%以内不做违约论处),如果超过允许的偏差则该批次供应的混凝土数量按实测的平均值计算。3.7 预拌混凝土的强度验收以交货验收现场取样制作的试块为依据。甲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用于交货验收的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制样、留样,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性能检验。检验取样方式为三方【甲方、乙方、建设单位(监理)方】共同在乙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出料口抽取、制作检验试件。3.8 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预拌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各方及时协商解决;对预拌混凝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可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责任鉴定,双方根据鉴定结果分别承担各自责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处理。第四条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4.1 甲方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为双方进行预拌混凝土结算的依据。4.2 甲、乙双方约定对账、结算期限:4.2.1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10天内核实乙方月度已供4应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本合同最后一批预拌混凝土供应完毕后,甲方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10天内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供应量。4.2.2甲方如对乙方结算资料有异议,甲方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结算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不参加结算,按甲方结算结果为准,作为预拌混凝土价款支付的依据。4.2.3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在合同约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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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一2006一0102 粮食合同订购(示范文本)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2006年5月发布粮食合同订购合同:编号人(甲方):认购地点:签订 出人(乙方):卖:签订时间 年 月日根据《中人民共和合同法》及其他有法律、法定,甲、乙方商一致,立本合华国关规规经双协订同。第一 品、等、量及包装条种级质粮食的品、等、量按照方商确定,或按照品准确定(品由方妥善保管,甲方种级质双协样标样双验收)粮食包装由方商包装法。双协办第二 粮食交售日期、量及价格条数1.乙方在 年月 日以前,按照下列第()项协商价格向甲方交售粮食公斤。(1)政府在当年公布的保护价;(2)在当年公布的政府保护价的基础上加价 %;(3)当期市场价格;(4)议定价格: 元/公斤。2.改变交货日期,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重新达成新的协议后按新的协议执行;如未能达成新的协议,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第三 条交方式、收、算方式货验结1.交方式:由乙方按照定送到货约时间货 粮(企)或甲方上收,由乙方库业门购运费自理。2.收方式:由甲方指定人采用常器收相合方法,以合同准收。验员规与仪验结当场标验3.算方式:乙方交售粮食收合格后,款由甲方在结经验货 日以金或内现 方式支付乙给方,甲方不得欠款或代扣各。种税费第四 任条违约责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的,付乙方退部分款货应偿货货总值(5%--25%)的金。违约2.甲方无故拒收或少收粮食的,向乙方付拒收或少收粮食应偿总值 (5%-25%)金。违约3.甲方在收粮食、价或以多少的,倍付克扣部分的价款。购时压级压称应双偿4.甲方未按合同定的期限付款的,按行有延期付款的定,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的金。约应银关规违约5.乙方拒交或少交粮食,按少交量价数值 (2%-20%)金。违约名称品种等级量要求质6.乙方在交售粮食作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掺杂权应 (2%-20%)违约金。第五 合同的更解除条变与1.甲、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快向方通理双时应尽对报由,在提供相明后,可根据情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品应证况违约责产量不符合定的,不承担任。质约违约责2.粮食因候影早熟或熟的,交日期方商,可适提前或推。气响晚货经双协当迟3.甲、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更或解除合同,及面通知方,方未成前,本合同双变时应时书对双达协议有效。方成更或解除合同的,署面。继续双达变应签书协议第六 合同的解方式条争议决合同在履行程中生的,由方事人商解,商不成的,按下列第过发争议双当协决协 方式解:种决1.提交 仲裁委仲裁;员会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 本合同条生效。第八 其定事:条它约项第九 本合同一式二,方各一条份双执份人(甲方)章:订购签人:负责居民身:份证号码住所:系:联电话出人(乙方):卖居民身:份证号码住所:系:联电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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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建工程合同设检测(示范文本)(取见证样检测2021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2建工程量(取)合同设质见证样类检测合同编号:___________甲方(委托人):乙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筑面积:4.其他:第二条 检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的检测项目:□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5.简易土工试验;□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9.国家规范或标准规定的其他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一、。第三条 检测依据检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及海南省地区相关标准、。第四条 服务期限3(一)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确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期限。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2.双方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第五条 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一)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收费标准核算检测费用。1.本合同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收费参考价》执行。2.。(二)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计算方式核算检测费用。1.根据检测委托单按实际检测数量,根据本合同附件一各项检测单价计算检测费用。2.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列明检测项目及数量,根据本合同附件一各项检测单价汇总计算总检测费用为_____________元(其中不含税总价 ,税金总额 )。3.。(三)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支付方式支付检测费用。1.一次性付款:即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支付全部检测费用。2.按月分期付款: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支付押金___元,甲方每月日前根据乙方每月完成的实际检测数量,凭监管平台检测数量台账支付上一月的检测费用。43.按分部工程进度分期付款: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支付押金___元,甲方按乙方每个分部工程完成的实际检测数量,凭监管平台检测数量台账支付检测费用。4.。(四)甲方对检测项目费用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乙方进行协商,但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项目检测费用的支付。第六条 检测报告的交付(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时间的约定见附件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______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二)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交付检测报告。1.甲方上门提取检测报告。2.乙方送检测报告给甲方。3.。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二)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由甲方在开展检测活动之前,将本合同报送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登记。当本合同工程概况中所列信息以及委托的检测项目等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办理本合同变更登记手续。(三)甲方授权(电话: )为代表,负责与5乙方联系。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四)甲方应于检测活动开始前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本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及文件,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五)委托检测前,甲方应将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见证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六)在委托见证取样类样品检测前,甲方应遵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2000〕211号)、《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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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2021—2604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 年修订版)制定部门:[ 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 ]2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受培训者(学员)监护人与校外培训机构之间签订培训合同时参照使用,双方当事人也可使用本合同电子版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签约。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三、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合同文本的选择性条款(在方框内打√,以示双方确认),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但不得随意减轻或者免除依法应当由校外培训机构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五、本合同文本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线上线下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培训机构(含面向 3 至 6 岁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非学科类培训的培训机构)。合同签订前,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当出示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当出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六、本合同适用受培训者(学员)一般为在校的中小学生(含 3 至 6 岁学龄前儿童)。3特别提示一、仅持线上培训许可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仅持线下培训许可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上培训,学科类培训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非学科类培训。二、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收取费用,预收费须全部进入培训机构收费专用账户, 并根据属地监管部门要求,通过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全额纳入监管范围。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四、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接受培训方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线下不得晚于 20:30,线上不得晚于 21:00,且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机构每课时不超过 30 分钟, 课程间隔不少于 10 分钟。五、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超标超前开展培训,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培训。六、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以及教育教学规律,价值导向正确。七、培训机构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 培训材料管理工作,遵照《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八、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九、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学、教研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培训机构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十、培训机构开展宣传活动须依法依规,不得随意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4合同编号: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甲方(提供培训方):机构名称(与民非登记证 / 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一致):办学地址: 审批机关:登记注册机关: 办学许可证编号: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 年月日线上机构 ICP 备案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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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F——2017——002合同编号: 江西省房地产(买受)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委托人: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7年12月制定2说 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制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接受房屋买受人委托(以下简称委托人)对房屋买受居间并提供产权登记服务而收取佣金的活动。2、本合同签订前,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应向委托人出示本人的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委托人或其代理人应向经纪人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办理房屋买受事宜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3、本合同签订前,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应向委托人解释本合同内容,并书面告知以下事项:(1)应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2)房屋买受的一般程序及房屋买受可能存在的风险;(3)房屋买受涉及的税费;(4)经纪服务内容和完成标准;(5)经纪服务收费标准、支付方式;(6)委托人或经纪人认为需要告知的其他事项。4、合同双方应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订立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原则,本合同有关条款后留有空白供合同双方协商约定或补充约定。本合同签订前,委托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可供协商、选择、补充、修改的内容。空格 部位为填写或添加的内容,合同双方应协商确定。□√中为可选择的内容,以划或×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合同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打印或印刷部分内容视为合同双方同意的内容。 5、提示: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参照本文本或单方制定的合同视为合同格式条款,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到发照的工商或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使用合同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合同格式条款中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无论是否备案,工商或市场监督部门将对合同违法行为进行处罚。3房屋买受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受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代理人:□身份证号□护照号:住址:联系电话: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乙方):□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编号: 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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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琼旅文便函〔2019〕2247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海南省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省旅游协会、省旅行社协会、海口市旅行社协会、三亚市旅行社协会,各旅行社:根据旅游行业发展新特点,结合旅行社签订合同中提出的新要求以及我省旅游仲裁机构改革名称变更等方面内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18年印发的《海南省境内旅游合同》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合同示范文本推荐给你们。示范文本可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网站信息公开栏下载(http://lwt.hainan.gov.cn/)。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境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示范文本)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制定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2.旅游者参加境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3.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所签的合同(协议)及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4.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旅游者应结合自身状况,选择与其身体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旅游项目。5.旅行社应以准确、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得使用准X星级、相当于X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与××同级等模糊不确定性用语。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9.旅游者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在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10.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11.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12.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13.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14.转团,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 4 -他旅行社履行本合同义务,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的行为。15.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行程安排、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6.委托组团,指旅行社受其他旅行社委托代理其招徕旅游者的组团行为。17.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18.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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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 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1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件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 1 条 一般约定,第 2 条 发包人,第 3 条 发包人的管理,第 4 条 承包人,第 5 条 设计,第 6 条 材料、工程设备,第 7 条 施工,第 8 条 工期和进度,第 9 条 竣工试验,第 10 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第 11 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第 12 条 竣工后试验,第 13 条 变更与调整,第 14 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第 15 条 违约,第16 条 合同解除,第 17 条 不可抗力,第 18 条 保险,第 19 条 索赔,第 20 条 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2.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33.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三、《示范文本》的性质《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4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订立时间 九、订立地点 十、合同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 1 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7联络1.8严禁贿赂1.9化石、文物1.10知识产权1.11保密1.12《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1.13责任限制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5第 2 条发包人2.1遵守法律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3提供基础资料2.4办理许可和批准2.5支付合同价款2.6现场管理配合2.7其他义务第 3 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3.2发包人人员3.3工程师3.4任命和授权3.5指示3.6商定或确定3.7会议第 4 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2履约担保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4承包人人员4.5分包4.6联合体4.7承包人现场查勘4.8不可预见的困难4.9工程质量管理第 5 条设计5.1承包人的设计义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3培训5.4竣工文件65.5操作和维修手册5.6承包人文件错误第 6 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6.2材料和工程设备6.3样品6.4质量检查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6缺陷和修补第 7 条施工7.1交通运输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3现场合作7.4测量放线7.5现场劳动用工7.6安全文明施工7.7职业健康7.8环境保护7.9临时性公用设施7.10现场安保7.11工程照管第 8 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2竣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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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2014-—1002合同:穗房中介合字编号号广州市房屋中介服合同买卖务(方委托版)卖广州市土源和房屋管理局 制定国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监1房屋中介服合同明买卖务说1.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遵循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4.在签订合同前,有关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其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如有违反的,请向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反映(电话:66676400)。6.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前述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标准,是指向房屋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费用标准。如发现中介机构超标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反映(电话:12358)。7.本合同说明部分,各方当事人确认已经阅读,并签章如下:甲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乙方(签章):经纪人及执业证号(签章):日期:1合同:穗房中介合字编号号广州市房屋中介服合同买卖务(方委托)卖甲方(卖方):;【证件类型: 】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委托代理人: ;【证件类型: 】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独家】【非独家】委托乙方出售于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达成如下中介服务协议:第一条 房地产基本情况1.房地产地址:;房地产权证号码:。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3.建筑时间: (以 为准)。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5. 拟售价格:¥ 元以上。6.同意买房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7.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可于年月日前解除。8.房屋【是】【否】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是】【否】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9.房屋【是】【否】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0.房屋【有】【无】占用户口;房屋【有】【无】占用小学学位。2第二条 中介服务事项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非独家】提供房屋出售中介服务,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以下第 项:1. 书面介绍与交易相关的售房政策、法律、税费标准;2. 提供市场行情,介绍客源;3. 促成房屋买卖,并协助上网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4. 协助甲方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涂销手续;5. 协助办理银行房款托管手续及银行托管房款交割手续;6. 代办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7. 协助交割房源;8. 其他:第三条 中介服务费经乙方促成,甲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按照的方式支付中介服务费。1. 由甲方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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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一2003一0106合同编号: 委托代合同销(示范文本)委托人:受托人:地点签订:签订时间: 年 月 日辽 宁 省 农 业 厅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三年二〇〇月根据《中人民共和子法》、《中人民共和合同法》及其有定,方在平华国种华国关规双等自愿的基上商成如下:础协达协议监制第一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的作物、品、量、价款及交(提)条销种数货时间作物品种地产商标量计位单量数价单金额交(提)及量货时间数(注:空格如不用,可以另够接)第二 量准(度、度、芽率、水分)条质标纯净第三 条包装格规第四 子的所有于条种权属所有。第五 交(提)方式和地点:条货 第六 方式及到站(港)和用担条运输达运输费负 第七 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条检验标第八 疫位、方法、地点、准条检单标第九 条算方式、及地点结时间第十 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一 条受托人理委托事的限具体要求处务权与 第十二 条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十三 条受托人理委托事所取得交委托人的、地点及方式将处务财产转给时间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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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 年月制定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要求共同制定,适用于我省城市、镇规划区内的住房租赁。其他类型的房屋租赁可参照使用。2. 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房屋来源证明的原件。房屋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3. 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4.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经纪服务合同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双方当事人填写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_ (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证号: 出生日期: 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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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GX-2019-0005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抵押合同示 范 文 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 卖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 受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二〇一九年六月制定 目录说明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主债权及其基本情况 第三章抵押房地产基本状况 第四章担保范围 第五章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 第六章抵押房地产的处分 第七章合同网签备案 第八章其他事项1 说明l.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各市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2.签订本合同前,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3.在签订本合同前,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4.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本合同文本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6.本合同中标注*的内容为必填项,未标注*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或不填写。标注为#的内容在其处于有效状态时为必填项。7.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9.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2专业术语解释l.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2.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5.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6.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7.合同网签备案:是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3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房地产抵押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房地产抵押合同。第一章合同当事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代码】【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代码】: ____*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性质:【本市城镇居民】【本市非城镇居民】【外省市个人】【华侨】【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军人】【外国个人】*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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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GX-2019-0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租赁合同示 范 文 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 卖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 受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二〇一九年六月 制定目 录说 明专业术语解释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第二章 房屋基本状况第三章 房屋租赁期限、租金及交付第四章 租赁双方其他权利义务第五章 房屋租赁成交方式和合同网签备案第六章 其他事项1说 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存量房买卖。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2. 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 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原件。除前述材料外,房屋属于共有的,应出示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房屋属于委托出租的,应出示产权人的委托授权文件;房屋属于转租的,应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并出示房屋转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房屋转租合同的租赁期限不 得超出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房屋转租合同的租金预付期限不得超出原房屋租 赁合同的租金预付期限。双方当事人应将相关证明和委托授权文件的复印件作为 合同附件。3. 出租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承租人尽到提示义务。承租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4. 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5.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本合同文本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6. 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7.本合同中标注*的内容为必填项,未标注*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或不填写。标注为#的内容在其处于有效状态时为必填项。8. 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9.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专业术语解释21.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权利人作为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3. 套内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4.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 (柱) 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7. 合同网签备案:是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3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其房屋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代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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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2021—2712 合同编号: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物业服务人): 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通过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由物业服务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分打×,以示删除。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乙方(物业服务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类型:[普通住宅][办公][商业] [其他]。坐落位置:北京市 区路(街)。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0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人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单元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第二部分物业服务事项第四条甲方出售房屋交付之日当月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1.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2.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3.协助甲方做好出售房屋交付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第五条业主入住后,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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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21-0511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国家能源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二○二一年月制定I《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一、本《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火电(含燃气、燃油)、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之间签订,主要为电网企业统购统销电量。其他地热发电、光热发电、海洋能发电等,以及新建机组调试期电量可参照使用,合同双方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监管规定等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双方签订多年、年度购售电合同时使用。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约定或者据实填写,空格处没有添加内容的(包括任何原因导致,如未达成一致、政府未下达优先发电计划电量等,均可考虑不填写内容),请填写无或者/。《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1,对有关章节或者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者完善,增加或者减少定义、附件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电厂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双方应注意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的一致性。五、《示范文本》附件中略去的部分,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或者约定。1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等均应为确定值,以免由此产生争议。1目录第1章定义和解释第2章双方陈述第3章合同双方的义务第4章电力电量购销第5章上网电价第6章电能计量第7章电量计算第8章电费结算和支付第9章不可抗力第10章违约责任第11章合同的生效和期限第12章适用法律第13章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第14章争议的解决第15章其他合同附件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购售电合同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购电人: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2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网经营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在________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已取得能源监管机构________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 电话: 传真:邮编: 邮箱:通讯地址:售电人: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在________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已取得能源监管机构________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发电机组)3/风电场(机组)/光伏电站(阵列)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4(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2 《示范文本》中符号/表示其左右波浪线上的内容供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3此处电厂是指火电(含燃气、燃油)、水电、核电等电厂或发电机组。4首次并网签订购售电合同可暂不填写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2规定的豁免情形除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邮编: 邮箱:通讯地址: 鉴于:(1)售电人在 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的 电厂/风电场/光伏电站(除本合同条款特指某种发电类型外,以下统称为电厂)。(2)电厂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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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00—0103农药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年 月 日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农药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 质量标准: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第四条 包装标准: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第六条农药的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农药属 于 所有。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八条 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1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出卖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买受人买受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年月日[ 提示:生产、经营农药必须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还应当办理经营许可证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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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2016—100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教育 部工商总局制定2说明一、本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起草制定。二、本示范合同文本是教育及工商主管部门监督及规范本行业的重要依据,也是消费者维权的指导性文本,鼓励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与消费者依照本示范文本签署服务合同。三、本示范文本相关条款,供相关合同主体进行参考,可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的内容不得减轻和免除应当由受托人承担的责任。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的,签约之前合同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全部条款内容。四、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五、对本示范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六、在签订合同前,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出示营业执照。七、签约的合同文本,建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至少保存五年。3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地址: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中介服务范围经双方协商,委托人可在以下范围内选择服务项目,委托受托人提供自费留学中介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中国国家留学政策咨询、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留学政策、院校、院系、专业及收费等信息,并为委托人确定留学方案提供相应的咨询及建议;□向委托人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4关材料并提供申请文书的准备、修改等服务;□指导或代理委托人向确定的留学院校提出留学申请并提交、补充相关资料;□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代为与申请留学院校联系、协调,代为办理入学、签证申请等手续;□为委托人提供申请留学院校组织的面试指导以及申请国家使(领)馆面签指导;除委托人选择的以上服务项目之外,双方还确定了以下的其他服务项目:。第二条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1.参考受托人提供的信息和咨询、建议,决定申请留学的国家、院校中英文名称、留学层次、就读专业或专业方向,确定留学方案并签署本合同附件《院校及专业确认表》;2.有权选择自行缴纳院校申请注册费、材料寄送费、签证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3.填写受托人制定的《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信息表》,并向受托人提供留学申请所需的全部文件、材料,材料应于合同签署后日内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文件、材料真实、有效;4.配合受托人及时完成申请准备及向申请学留学院校提交申请、寄送资料等工作,如遇前往国家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入学标准发生变化,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5.按照留学院校要求 , 如期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 ;6.按期办理护照及签证;7.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中介服务费;8.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三条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1.要求委托人及时提供办理委托服务所需信息、文件、资料及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中介服务费;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留学服务行业规范要求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4.向委托人提供的留学信息,应真实、准确,如遇前往国家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入学标准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委托人补充相应材料;5.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留学服务事项并向委托人通报工作进展情况;56.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日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7.对委托人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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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F-2019-0301河北省户外广告承揽合同合同编号:广告客或代理位名(甲方):户单称简称广 告布位 名(乙方):发单称简称根据《中人民共和合同法》、《中人民共和广告法》等法律、法和华国华国规规章的定,明确合同方事人的利和,甲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规为双当权义务双信用的原,商一致,本合同,共同遵守。 诚实则经协签订并第一条广告发布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以下列的形式布外广告。发户1、展示牌2、子示装置电显3、灯箱4、霓虹灯5、交通工具6、水上漂浮物7、升空器具8、充物气9、模型10、旗帜11、幅条12、其他:(一)广告布容:发内(二)广告限:设计时(三)广告制作限:时(四)广告布和期限:发时间 (五)广告布地点及具体位置:发 (六)广告布量及格:发数规 (七)其他定:约第二条广告费用、支付期限和方式(一)本合同广告用:用(人民,下同)费为设计费币 元,制作用费元,布用发费 元,合计元,大:写(二)本合同后,甲方于签订应年月日前支付广告用的费%即元,作定金,待最后一次支付剩余款抵作价款。剩余款分为项时项 次付。清第一次付款: 年月日前支付 元。第二次付款: 年月日前支付 元。第三次付款: 年月日前支付 元。充定:补约(三)按下列第 方式支付。项1、支票2、转账3、金现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利权义务1、甲方广告主的,按照有法律法的定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为应关规规(1)照以及其他生、格的明文件,广告所推的商品和服营业执产经营资证销务符合广告主的范或范;应经营围业务围(2)量机或行政可部广告中有商品量容或可事出具质检验构许门对关质内许项—1—的明文件;证(3)布法律、法和章定行批的广告,提供有行政主管部发规规规应当进审须关的批准文件;门审查(4)确广告容性的其他明文件。认内真实证2、甲方广告主代理机的,除提供广告主的上述料外,同提供代理为构资还须时机的照和委托。构营业执协议书3、甲方承其提供的有明文件、合法、有效,不反法律法定、诺关证真实违规规不害社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利。损会权4、甲方在本合同后的应签订日,向乙方提供广告件(稿),承内样样并诺样件(稿或)容合法。样样带内真实5、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撤广告布或布广告的,在广告布日销发订单暂缓发应发的天前以面形式通知乙方,否按广告布用的书则应发费 %乙方失。赔偿损6、甲方向乙方提交广告件(稿或)所涉及的他人民事利的合法使应样样样带权用可明。广告容中有使用他人名、形象的,事先取得他人的面同意;使许证内义应书用无民事行能力人、限制民事行能力人的名、形象的,事先取得其人为为义应当监护的面同意;禁止无民事行能力人在广告中作代言人出书为为现。7、甲方按照合同定的金、、方式支付广告用。 应当约额时间费8、因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布的,甲方有要求乙方延发权顺布,如延布无法合同目的的,甲方有解除合同。发迟发实现权(二)乙方利权义务1、乙方承本位合法有本合同定外广告媒介的置使用和广告布诺单拥约户设权发格,本合同定广告布地点、形式符合河北省外广告置的要求。资约发户设规划2、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有法律法定提交广告布所需要的明文件。权关规规发证3、乙方依法向市督管理机申外广告登,按批准的事布本应当场监关请户记项发广告。4、乙方在妥外广告登批手之日起应办户记审续日,布本合同定的广告内发约。5、乙方建立广告制度,配合格的广告人,依法甲方提供的广应审查备审查员对告件(稿或)行。样样样带进审查6、甲方提供的广告件(稿或)容及其表形式不符合法律法定样样样带内现规规的,或者格不符合技准的,乙方有要求甲方修改。甲方在规术标权应工作日个内,修改后的件(稿或)交乙方。如果甲方不同意修改或逾期仍未提供修改将样样样带给稿,造成无法理外广告登批手的,乙方有解除合同,不乙方。办户记审续权视为违约7、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广告、制作的,乙方在广告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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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工商合〔2013〕81号省工商局省交通运省旅游局输厅关于推行使用《湖北省旅游包合同》的通知车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交通运输局(委),旅游局(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北省合同监督条— 1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 北 省 旅 游 局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湖北省旅游包车合同》示范文本,已经省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论证和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各地工商、交通运输、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宣传、推行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使用单位可自行在省工商局网站(http://www.egs.gov.cn)、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http://www.hbys.gov.cn)、省旅游局网站(http://www.hubeitour.gov.cn)和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网站(http://www.xycjh.cn)下载使用《湖北省旅游包车合同》示范文本。各地在推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湖北省工商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旅游局2013年6月9日— 2 —抄送:国家工商总局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2013年6月9日印发EF-2013-0004湖北省旅游包合同车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制湖北省旅游局使用明说一、本合同文本中有款留有空白行,供方自行定。方不予定的,关条双约双约应当划×示。别二、本合同文本款前有□符的,甲乙方商定。方定的款,条号双应当协选双选条应当在□中√以示定;未定的,不做。划选选标记— 3 —三、甲乙方可以面形式合同容予以更或充。但更或充的容,不得双书对内变补变补内减或者免除法律、法所定的合同方所承担的任和。轻规规专属双应责义务四、方事人在合同前仔各款。合同后,方妥善保存合同双当签订应细阅读项条签订双应文本、附件及相料,以便合法益受到侵害,作投索的凭据和法律的关资当权时为诉赔诉讼证据。五、本合同由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北省交通、湖北省旅游局制定,在全省运输厅范推行使用。围内— 4 —合同:编号旅游包合同车甲方(旅行社)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可经营许证编号 算结账号 乙方(道路客企)运业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可经营许证编号 算结账号 第一条保障道路旅游客安全,旅行社和道路旅游客企的合法益,旅为运维护运业权给游者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客服,依据《中人民共和合同法》、《中人民优质运务华国华共和旅游法》、《中人民共和道路例》、《旅行社例》等法律、法及有国华国运输条条规关定,本着信、平等、自愿的原,方就旅游客包事宜本合同。规诚则双运车签订第二本合同示范文本,供甲方乙方生包使用。条为仅与发车业务时本合同甲方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的《旅行社可》和工商行政管应为门颁发业务经营许证理部的《企法人照》的旅行社;乙方持有交通管部的《道路门颁发业营业执应为运门颁发运可》和工商行政管理部的《企法人照》,具有旅游客输经营许证门颁发业营业执运经营资质的道路客企。运业第三甲方利和条权义务(一)甲方必旅游包用行公公一算。须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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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96—020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示范文本)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1.5工期:本工程自 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1.6工程质量: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 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三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2方审定。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 的措施费用。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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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2000—0208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年二月2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含义1词语含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条件第 3 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 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3(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 18.1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二、合同文件2语言文字和法律2.1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2.2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人作出解释。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内。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4发包人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4.2发布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4.3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4.4提供施工用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人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4.6提供测量基准发包人应按第 27.1 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有关资料。4.7办理保险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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