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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企业股权改革方案》.doc

    XX股权改革方案目录 1理念及目标..11.1基本理念..11.2团队核心成员及优秀分子的年度财富目标22股权激励的基本原则..23股权收益测算..43.1关键参数的确定..43.1.1股权总额43.1.2每股基准收益额43.1.2每股较理想收益额..43.1.3典型事业部的股权激励份额.53.1.4典型事业部的股权总额53.1.5总公司现金分红比例.63.2基本函数关系63.2.1函数一:事业部身股受益人受益情况计算..63.2.2函数二:事业部身股分红在总收益中的比例.63.2.3函数三:留存收益率.73.2.4函数四:总部股东权益增长.84事业部经营的财务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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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公司股权激励方案.doc

    XX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一、目的为了优化产权结构,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中高层管理人员努力聚焦、目标协同,促进中高层管理人员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有效均衡,吸引和保留企业所需的优秀骨干人员,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开拓企业与激励对象的双赢局面,本公司决定推行股权激励制度。二、方案设计原则2.1 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相联系;2.2 个人的收益必须和公司价值的增长相联系,并和个人的岗位业绩相结合;2.3根据激励与约束相对称的原则,个人也必须付出努力,并承担一定的风险;2.4 除了针对公司现有人员外,还要考虑未来新加入公司的优秀骨干人员的激励问题。三、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本着有效激励和公司控股权适当让渡的原则从公司现有全部100% 股权中(按每股1元计,将全部净资产折股进行计算) 拿出60% 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新进入公司的优秀骨干人员持股的股份来源于股份的预留部分、未认购股权、增资发行或原有股东的让渡。股权受让方按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并相应享有其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四、公司成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大股东1人、激励对象代表1人(由被激励对象选出)、普通激励对象1人。监事会有权查验财务收支情况,确保激励对象能知晓公司财务状况。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监事会负责公布公司每个季度的财务状况。五、激励对象及其享有的持股额度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授予对象为经公司大股东确认的重要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具体对象由董事长确定;同时本方案面向未来,也包括未来新进入的优秀骨干人员。注:(1)授予对象的持股额度均为持股上限;(2)新进的优秀骨干人员的持股额度来源有四种方式:——预留股份部分——持股对象绩效考核不称职或未按期行权时预留下的股份——公司未来进行增资扩股:扩充部分的一定比例留做备用股份用于新进核心激励对象的持股 ——公司现有股东的让渡暂定名单如下:姓名部门岗位持股额度(60%)出资金额(人民币)六、实施日期 计划于 年 月日起执行。七、年度分红额计算自实施日起,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分红范围是该年度所实现的税后利润,扣除30% 作为企业发展留存外,按激励对象所享受股份数量的百分比进行分红。图示如下:7.1 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的两年内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7.1.1 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第一年,年终股份分红金额兑现60%,另外4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内;7.1.2 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岗位服务第二年,年终股份分红金额兑现80%,2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内。本年度税后利润30%企业发展留存70%用于分红7.2 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满两年后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7.2.1 当年的权益金额100%兑现;7.2.2 从第三年起,前两年服务期间内的个人账户历年累积的激励权益金额分两年兑现,每年兑现50%。7.3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两年后,激励股份转化为实股,激励对象对激励股份拥有完整的股权,经公司监事会同意后,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股权回购事项。 八、异常情况8.1 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按相应的职务岗位变动激励分红股份数量,已记入个人账户的权益金额不变。8.2 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激励对象要求或公司调整至非激励岗位,按下列办法兑现股权激励权益:8.2.1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的,取消激励股份,不享有激励股份的年终分红,激励对象出资金额的股份按照当期股价的50%回购;8.2.2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取消激励股份,累积的个人股份分红金额按80%一次性兑现,激励对象出资金额的股份按照当期股价的75%回购;8.2.3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两年的,只要激励对象还在公司工作,股权激励权益即为激励对象所有。8.3 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时,按下述办法兑现股权激励分红额:8.3.1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一年的,取消激励股份,不享有激励股份的年终分红,本人出资金额的股份按照当期股价的50%回购;8.3.2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取消激励股份,累积的个人权益金额按60%一次性兑现,本人出资金额的股份按照当期股价的75%回购;8.3.3 激励对象持有公司股份满两年后,转为公司正式股份,股权归持有人个人所有。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满两年后离开公司,其所持股权不得带走,公司分以下三种情况予以回购:——激励对象离职且绩效考核称职 (含)以上,按照当期股价的100%回购——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合格离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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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变更流程(1).doc

    流程(一)流程要点1、工商变更(1)受理部门:国家、省、市或区工商局(2)办理程序:填写各种相关工商局规定的格式文本表格,递交所须材料,交由工商局备案。(3)办理期限:自收齐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4)所需材料:(必须以工商局纸质版本为准)A.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B.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C.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E.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F.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变更后的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G.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H.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I.公司营业执照副本;J.未满五十周岁、非广州市户籍的自然人股东,提交本人的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5)注意事项:以上各项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2、国税变更(1)办理期限:自材料齐全提交之日起30日内。(2)所需资料:A.《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一份)(跨区迁移的使用《纳税人跨区迁移申请审批表》)。B.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变更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登记内容与工商登记证内容无关的,不需提供此件)。C.税务机关原发放的《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的原件(变更登记内容与税务登记证内容无关的,不需提供此件)。D.税务机关原发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对变更除组织机构代码外的其他认定事项的纳税人,其变更内容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内容有关的,需提供此件)。E.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F.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可不提供)G.可以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该纳税人涉税业务的权利和义务的声明,对不提供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进行税务检查。H.新章程复印件。3、地税变更(1)办理期限:自材料齐全提交之日起30日内。(2)所需资料:A.《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B.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副本及复印件。 C.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二)外资股权转让的特别说明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股权转让的,在前述1、工商变更之前需要前置办理如下的0、外经变更手续,在前述3、地税变更之后,需要办理4、外汇变更手续。1、外经变更(1)受理部门:国家商务部、省、市或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2)办理程序:填写各种相关工商局规定的格式文本表格,递交所须材料,交由外经局备案。(3)办理期限:自收齐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4)所需材料:(必须以外经局纸质版本为准)A.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B.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C.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D.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E.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F.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G.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审批机关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5)注意事项:以上各项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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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代持问题及解决方式.docx

    股权代持问题及解决方式股份代持问题是企业首发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中都会经常碰到的问题,而且往往会拖慢项目进度。在企业上市过程中,该问题的出现可能会损害到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清晰性,进而可能引起很多的利益纠葛和法律纠纷,所以证监会对此一直是明令禁止的。同样,对于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来说,全国股转系统也明确要求企业清理好股权代持问题。一、股权代持的原因分析关于股份代持的原因,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迎西律师为我们总结出如下几点:(1)某些人的身份当时不适合做股东,通过代持间接向企业投资;(2)实际投资者人数太多,将一个团体的股份放在一个人身上,既保证了工商程序的简便也便于员工管理;(3)为了相互担保银行融资,通过代持的方式设立多家非关联企业;(4)为了规避法律的某些强制性规定,采取代持形式完成投资或交易。二、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及风险1、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我国《公司法》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关于股权代持的条款,关于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主要规定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本文由公众号:Q版E版新三板场外市场总联盟编辑整理,欢迎关注!该规定说明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当是有效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具体规定为:有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公司法解释三》对于委托持股安排中易引发争议的投资权益归属、股东名册变更、股权处分等事项也进行了规定,这从侧面认可了委托持股本身的合法性。2、股权代持存在的法律风险(1)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根据以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如果设定股权代持的目的在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股权代持协议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因而更容易引发法律纠纷。比如,外资为规避市场准入而实施的股权代持或者以股权代持形式实施的变相贿赂等,该等股权代持协议最终可能认定为无效,公司也有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由于代持协议的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名义股东承担公司的出资义务。如果出现实际投资人违约不出资,那么名义股东面临着必须出资的风险。在实践中,也存在出资不实被公司或善意第三人要求补足出资的情形,这种情形下名义股东不得以代持协议对抗议公司或者善意第三人。虽然,名义出资可以在出资后向隐名股东追偿,但也不得不面对诉讼风险。(3)税收风险。在股权代持中,当条件成熟、实际股东准备解除代持协议书时,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都将面临税收风险。通常而言,税务机关往往对于实际投资人的一面之词并不认可,并要求实际股东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对于企业个人代持股的限售股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具体而言,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依照该规定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缴税。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公2011年第39号文件仅适用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情形,对于实际生活当中普遍存在其他代持现象仍存在双得征税的风险。(4)面临公司注销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存于外商作为实际出资人的股权代持情形中。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为规避这种行政审批准,存在一些外商投资者委托中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代为持股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根据相关审判实务,相关代持协议效力能够得到认可,但实际出资人不能直接恢复股东身份,需要先清算注销公司,再经相关部门审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三、新三板对股权代持的态度在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股权代持是一直绝对的禁区。对上市公司而言,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诚信和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股市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和千百万股民的切身利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而,股权清晰成为证监会禁止上市公司出现代持现象的理论依据。同时,股权代持在新三板挂牌中也是不允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中明确要求挂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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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分红协议.doc

    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住址:湖北省武汉市**乙方系甲方的骨干技术管理人员,甲方为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1.虚拟股(干股):指甲方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甲方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1.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1.3.乙方:系甲方的骨干技术管理人员,受聘于甲方公司负责工程设计和公司管理工作。2.分配方式:2.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按月(每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五前后)向乙方支付工资贰万圆人民币,每年分配给乙方15%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15%(前期按月支付的工资从中扣除)支付给乙方。若当年乙方按15%的比例分红所得少于人民币贰拾肆万圆的,则甲方前期按月向乙支付的工资(合计:贰拾肆万圆人民币)为当年最后分配结果。2.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没有可分配利润甚至亏损则没有分红,乙方仅获得工资收入。2.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15%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2.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2.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人民币20000.00元/月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正常休息时间。2.6.为方便乙方开展工作,甲方为乙方提供代步车辆一台,生活住房一套,为其子女安排上学。3.权利义务:3.1.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3.2.乙方需组织、管理甲方技术服务和业务拓展工作,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13.3.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4.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5.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领衔开展设计类业务,以便与甲方的生产与工程业务信息形成互补,积极提升甲方在钢结构领域的知名度。设计类业务收入归乙方支配,不纳入公司业务收范围之内。3.6.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结,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4.协议期限:4.1.本协议期限为伍年(从签定之日起生效)。4.2.协议到期后,在甲、乙双方未签订新的分红协议前,本协议继续有效。5.协议解除情形:5.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5.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5.3.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4条的规定处理。5.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7.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8.3.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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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2.doc

    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NJ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NJ高新区号 大厦8楼邮编:法定代表人: 乙方:深圳市**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邮编:518040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双赢共荣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创业投资领域共同达成以下合作条款。一、合作目的1、甲、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2、整合双方资源,建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甲方在本地及区域经济具有主导地位,为贯彻落实保增长,促就业的国家经济发展目标,促进本地主导产业升级,优化投资环境,引导创业投资发展方向,需要大力发展创投事业;乙方是一家专业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融资、改制服务,其团队拥有丰富的项目分析和判断经验,拥有丰富的项目来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四家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运行良好,已涉足国内多个产业领域的投资活动。乙方能够发挥自身优势,为目标企业提供必要的投资服务,包括弥补拟投资或已投资的中小企业在战略规划、规范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产品营销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为充分调动乙方的团队管理优势和在基金管理上的业务专长,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共同设立创投基金,促进本地或本区域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二、合作方式1、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参与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合伙企业)。除本协议约定之外,各合伙人之权利义务关系应遵从《合伙企业法》之规定。2、甲方作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并利用其所掌控的优势社会资源,协助合伙企业寻找优质的投资项目,并确保相关合法手续及事项经行政部门审批得以妥善完成,并积极争取税收等优惠政策。11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3、乙方出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项目的寻找、筛选及评估,投资谈判与交易设计,投资后的增值服务与监管,投资后管理与退出策划。并帮助投资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充任企业管理顾问。4、除甲方和乙方出资以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承诺出资本协议目标筹资金额中的剩余款项。5、合伙企业名称:NJ*高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英文名称为:NJ CDF- SND Venture Capital L.P..注册地 :中国··NJ高新区。三、合作具体内容 1、双方约定目标筹资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第一期基金规模为20000万元人民币,双方到位资金5000万元后(即甲方4800元,乙方200万元)即可注册本合伙企业。其后,以增资方式募集LP的资金。本合伙企业在营业执照登记之日起半年内需另募集至少10000万元。第一期基金规模首期到位总额不少于10000万元,否则将按照本条第3、4款约定的出资比例退还给各合伙人或建立补充协议约定其它处理方式。 若达到10000万元时,该合伙企业可以进行投资运营并按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书》相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等费用;若募集金额不足或超出规模,即合伙企业在六个月内实际到位资金不足或超出10000万元时,则按照本条第3、4款约定的出资比例调整出资金额,甲乙双方则按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或减持,并进行工商变更。第二期和第三期基金规模分别为20000万元人民币,操作方式同第一期基金。2、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由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若干有限合伙人组成。3、普通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占目标合伙金额的1%;最终出资金额根据合伙企业募集期满实际到位资金及出资比例进行调增或调减,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有限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包括两部分,甲方出资金额为4800万元人民币,占目标合伙金额的24%;最终出资金额根据合伙企业募集期满实际到位资金及出资比例进行调增或调减。其余有限合伙人(自然人或法人)出资总额为目标筹资金额的75%;每位有限合伙人最低承诺出资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并以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金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5、资金募集及到位期限:除甲乙双方已承诺的按目标筹资比例出资外,其余目标筹集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募资;各出资人于6个月内,完成第一期基金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资。22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6、合作区域: 甲乙双方同意投资对象优先考虑NJ本地区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且最终投资于NJ高新区的资金比例不少于30%,其他投资区域、方向不限。7、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如下机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1)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对拟投融资的各大项目,相关政策法规和金融市场信息及时交流通报,并为合作方的信息采集,发布和跟踪提供服务。2)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长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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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doc

    股份认购合同甲方:【】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 (或自然人)住所:【】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年【】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称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甲方共发行股份总数【】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乙方系一家依当时适用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是自然人:乙方系甲方的股东,目前持有甲方的股份数额为【】股,持股比例为【】%)。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持有甲方【】万股,占乙方总股本的【】%。3、因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万股(含【】万股),下限不少于【】万股(含【】万股);在该区间内,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4、为支持甲方的发展,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含【】%),不超过【】%(含【】%)。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合同双方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份的事宜,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认购股份数量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含【】%),不超过【】%(含【】%)。如果认购的股份数出现非整数(不足1股整数时)情况,则四舍五入。 乙方能否成为认购对象及最终认购数量按照其参与竞价情况而定。第二条 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发行的股份。 2、认购价格:乙方的认购价格不低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乙方股票交易均价的【】%。具体认购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 如果甲方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乙方本次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如果甲方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对发行方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作出调整的,上述认购数量、认购价格相应进行调整。3、限售期:乙方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个月内不得转让。4、支付方式: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乙方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股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5、其他约定:甲方在收到乙方及其他投资者缴纳的本次发行的认股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第三条 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并且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股份认购合同;(2)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3)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第四条 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除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合同生效条件外,本合同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第五条 声明、承诺与保证1、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1)甲方是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合同系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甲方既往已签订的合同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3)甲方最近36个月无重大违法行为,亦无足以妨碍或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或有负债事项;(4)甲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2、乙方声明、承诺与保证如下:【乙方为法人的情况下】(1)乙方是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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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doc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XX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1、 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7、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第二条违约责任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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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范本.docx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范本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甲乙双方均为有限公司的股东,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第二条:转让标的及价款2、1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2、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2、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2、4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第三条:转让款的支付3、1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3、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第四条:股权的转让4、1本协议生效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4、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办理完毕。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5、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_________%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5、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5、3甲方应对乙方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协议的变更6、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6、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6、3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6、4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6、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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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认购合同.doc

    股权认购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持有深圳9351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下称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特制定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公司股份的基本概况: 深圳9351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二、认购公司股份基本情况:1、认购股份标的:乙方认购甲方持有之公司股份。2、认购股份单位及价格:以1%股权为单位,每1%股权交纳股金____万元。3、认购量:_______ %股权。4、认购款:_______ 万元。备注:甲方每认购1%股权,须缴纳XX万元认购款。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在签字本认购合同三个工作日内将认购款项转至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2、乙方签定本认购合同并缴纳认购款项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公司、项目相关资料和说明。3、乙方如未签订正式《股权认购合同》,乙方必须将所有资料退还甲方并应履行保密义务与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不签订《股权认购合同》或中途提出退股诉求的,甲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所缴纳的认购款。2、甲方有权对乙方泄密行为进行赔偿主张。五、认购款管理:1、乙方缴纳认购款后,甲方必须开具正式收据给乙方。2、甲方必须在认购合同解除后七个工作日内等额退还乙方所缴纳的认购款。3、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认购合同》后,认购款自动转变为投资款,其管理遵循《股权认购合同》相应条款。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约定事项:1、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中任何条款,任何单方终止、改变协议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2015年月日  201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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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登记承诺函.doc

    承诺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质人以持有的公司 万股的股权(作价万元人民币)向质权人银行为主债权万元人民币(详见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出质人承诺:对所质押的股权真实性负责,股权权能完整,无禁止出质的法定情形。质权人承诺:已对出质人用以质押担保的股份权能的完整性及其价值等方面尽到了审查义务并同意出质人以此为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因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与贵局无关。特此承诺!出质人签字(盖章): 质权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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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协议书-重点.doc

    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各方在深圳市签订: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法人代表:鉴于:第一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第二章、甲方系×××的一个股东,其认购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总额的66%。第三章、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的66%股权(下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目标股份。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有关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股权转让及转让价款1.双方商定,甲方转让及乙方受让该目标股份的价格为人民币万元。2.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持有的××××的股权比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定金,余款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一次性支付。三、股权转让手续的办理1.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立即通知××××,由其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项记载于××××的股东名册,并督促航盛领航通及时到其所属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2.上述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视为股权转让正式完成。四、陈述与保证为确保本协议的合法有效及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在此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1)保证其为××××的合法股东,并对目标股份享有所有权。2)保证将全面履行本协议,而且已依法取得本协议所必需的,包括××××的其他股东在内的任何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3)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不违反以甲方为一方或约束甲方自身或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4)对其在目标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目标股份没有设置抵押权、质押权或任何形式的担保,并且上述股权不存在被任何第三人追索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任何司法机关、政府机关和其他任何部门杳封及限制的情形。5)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股权过户完成时仍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误导之处。6)保证本协议生效后,不得无故将目标股份再次转让与其他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任何其他第三人。7)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的配合,以促使股权转让的过户及其他相关手续顺利完成。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保证对于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一切资料及信息,承担保密义务。9)甲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将与目标股份相关的出资证明文件及其持有的公司公章、银行帐户、财务帐册等资料移交给乙方。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1)依照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2)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权力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3)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不违反以乙方为一方或约束乙方自身或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4)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无故放弃本次股权的受让,亦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任何其他第三人,但股权过户完成后的转让不受此限。5)保证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6)除法律、法规另有要求外,保证对于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一切资料及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五、保证之间的关系1.各方的每一项承诺与保证都是独立的,任何一方如违反其承诺与保证的任何一项,致使本协议的效力及履行受到的影响或存在法律障碍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均可以提出索赔要求。2.除非有相反的明示,任何一方的每一项承诺与保证,不限制其他承诺与保证的适用范围。六、特别约定本协议签订前,航盛领航通所发生的,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债权债务及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七、文件提供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日内向航盛领航通提供关于将目标股份转让的有关文件副本,并由航盛领航通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八、税费负担股权转让所需的费用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九、违约责任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或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致使目标股份无法顺利过户给乙方或过户给乙方存在的法律上的障碍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双倍返还订金。2.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违反约定,导致股权转让手续无法办理的,甲方收取的订金不予退还。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或其所做出的承诺或保证,导致对方利益受损,违约方应赔偿约方因此承受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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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入股协议书.doc

    投资有风险 入股需谨慎员工入股协议书甲方:xx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背复印件)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利润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协议。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一、入股时间:自20年 01月 日起。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购得 大写股;所有资金必须于20 年 月 日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该股仅在现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份额下完成相应比例,后期如有股份变革,所持股份比例,也将按照变革后原有所有股东持股总额按原有比例重新分配!三、分红:公司利润,在提取企业储备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员工福利基金后,按比例进行年度分红,同时召开股东会议!四、股份转让:1、如果乙方转让所持股份,必须经过董事会超过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做出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转让于第三者。2、乙方希望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五、协议生效: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款项入账后生效,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六、争议解决:如果发生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须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提出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七、协议修正:以上协议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八、本协议其他补充:本协议在乙方被正式写入新的公司章程后,自动失效!甲 方:xx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乙 方:身份证号: 电话:签约日: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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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x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方案.doc

    xxx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方案致:XX股份有限公司我所接受贵公司委托,为贵公司收购xxx有限公司(简称xxx公司)51%股权提出收购方案。我所律师经过认真阅读,研究贵公司提供的《xxx有限公司章程》(简称《xx公司章程》),仔细了解相关情况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如下方案。一、收购背景1、xxx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股东名录及股权比例如下: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xxx医院 400 货币实物 20%刘xx 600 货币实物 30%许xx 600 货币实物 30%陈xx 60 货币实物 3%余xx 200 货币 10%骆xx 140 货币 7%2、另有1093.90万元资产由所有者委托新公司代为经营。3、xxx公司现经营状况良好,刘xx作为股东之一也有意收购xxx公司股权,以达到控股的目的。二、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xxx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关于转让出资条件的规定与上述《公司法》规定一致。3、《xxx公司章程》第十条第四款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三、收购难点分析刘xx为xxx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及《xxx公司章程》对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对公司新增资本享有优先认缴权,如果与贵公司竞争,参与股权收购,将对贵公司的收购行为造成巨大的障碍,所以如何与其他股东合作,从法律上绕开刘xx造成的障碍或刘xx合作达到贵公司收购的目的成为完成本次收购的关键。四、收购方案(一)xxx公司的资产审计无论采取下述何种收购方案,均需派遣审计组对xxx公司全部资产进行全面、客观的审计,为收购方案的实施,特别是收购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二)方案一1、有以下两种操作方法:(1)、从全体股东中(刘xx、xxx医院除外)选定一个合作伙伴,与其达成一个合作协议,由其与除刘xx以外的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分散的70%的股权集中收购于其名下。由于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无需通过股东会,只需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再凭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工商登记即可,故无法律上的障碍。(2)、从全体股东(刘xx除外)中选定一个合作伙伴,与其达成一个合作协议,由其与刘xx以外的其他股东签定股权代管协议,由合作伙伴集中行使70%股权的股东权利。2、合作伙伴收购70%的股权或签定股权代管协议后,再与贵公司达成一个贵公司接受并很快履行,但刘xx无法履行的股权转让协议,从收购条件上(如收购价格、付款条件、一次性全部转让等比较苛刻的条件)迫使刘xx放弃优先认购权。(三)方案二1、贵公司与刘xx以外的其他股东达成合作协议,由这些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形成增资扩股的决议。增资数额的确定根据xxx公司净资产,贵公司愿意的出资额、达到控股目的等因素综合考虑。2、通过增资扩股决议来稀释刘xx的股权比例,刘xx为保住股权比例,只有斥资认购新增资本,这样对其造成资金压力,如果其还想收购股权,则资金压力更大。3、由于增资扩股决议只需经股东会议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以现在的股权比例,贵公司与刘xx以外的股东(持70%股权)达成合作协议,除刘xx以外的这些股东愿意,即可形成增资扩股决议,不存在法律障碍。4、通过增资扩股后,贵公司有可能直接认购部分新增资本,并再来收购其他股东的股权,由于贵公司有资金优势,刘xx迫于资金压力可能会放弃新增资本优先认缴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5、收购控股xxx公司后,贵公司可按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收回前期收购投入的多余资金。此方案所需资金量最大,但力度最强。(四)方案三贵公司在绝对控股收购的前提下与刘xx合作,让刘xx也参与收购部分股权,与贵公司共享此次收购可能带来的收益。此方案也有竞争,但所需收购资金最少,收购价格最低。以上方案,供参考!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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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三:XX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分红权+虚拟股权).doc

    XX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XX股份有限公司虚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虚拟股权计划》)第二条《虚拟股权计划》的有效期限为五年,即2010年-2014年,激励对象无偿享有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分红权,计划有效期满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授予激励对象该等比例的分红权。第三条本计划模式概况:激励对象享有公司一定比例的分红权,年度分红当期不全部发放,按照公司当年末每股净资产折算为一定数量虚拟股权并进行锁定,在锁定一定年限后,公司按照届时公司每股净资产分期向激励对象回购。第二章分红激励对象的范围第四条虚拟股权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第三章分红和分配第五条激励对象分红比例公司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和净现金流量的孰低值的10%向激励对象进行分红。 分红当期发放20%,70%用于购买公司的虚拟股份,储备不低于的分红用于以丰补歉和激励新进人员及公司总经理提名的人员。第六条个人获授分红额度的分配须根据激励对象的职位级别、司龄、个人历史贡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其当年实际获授的分红额。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是授予分红的必要条件之一,具体个人绩效考核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并交公司董事会确定。1第七条分红的提取及发放时间分红于每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经审核通过后的十日内,提取并发放分红。年度分红的20%在当年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激励对象,70%须量化为公司虚拟股权,剩余10%用于建立奖金池。第四章虚拟股权的购入第八条 激励对象所获年度未兑现分红按公司期末每股净资产值折算为虚拟股权。第九条 当年新增虚拟股权自第二年起享有分红权,但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等。若公司当年对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则由公司按照虚拟股份数额向激励对象兑现。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虚拟股权建立台帐,实施动态管理。台账须反映包括激励对象虚拟股权所获数量、所持有数量、企业已回购数量以及企业回购价格等信息在内的即时变动情况。第五章虚拟股权锁定、解锁及回购第十一条 激励对象每年所获虚拟股权的锁定期为3年。第十二条 锁定期满,由公司分年度进行回购,每年回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所解禁虚拟股权总数的三分之一。获授人员也可选择继续持有。若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则虚拟股权可视情况转为实股。第十三条 虚拟股权回购价格按公司上年度会计报表期末每股净资产值确定。第十四条 若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及个人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的,当年度暂停进行虚拟股权回购,回购时间相应延后一年。第十五条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在情况发生之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虚拟股权由公司进行回购,所得收益进入下一年度奖金池,同时对虚拟股权台帐予以变更。(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劳动合同约定长期激励计划规定,或因个人工作失误,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人员;(二)被公司辞退、除名;2(三)单方面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四)劳动合同终止,双方决定不再续签;(五)个人连续两年业绩不达标;(六)其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情况。第十六条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在情况发生之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虚拟股权由公司按照届时每股净资产向激励对象进行回购,同时对虚拟股权台帐予以变更。(一)到法定年龄退休且退休后不继续在公司任职的或组织调动且不继续在本公司任职的;(二)因工及非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三)其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情况。第六章虚拟股票的数量调整第十七条 虚拟股权的调整方法若在解锁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虚拟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虚拟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虚拟股票数量。(二)缩股Q=Q0×n其中:Q0为调整前的虚拟股票数量;n为缩股比例;Q为调整后的虚拟股票数量。第七章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八条 激励对象在计划有效期内一直与公司保持聘用关系,且未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第十九条 激励对象获得分红所需缴纳的税款由激励对象个人承担,公司统一代扣代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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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 (1).doc

    XX众筹研究院 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根据《香港工商总会企业法》、《香港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深圳XX发展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海南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XX创业投资股份公司,深圳X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济南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XX科技公司等发起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XX众筹研究院,特制定如下协议。第一条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1·XX众筹研究院 2·经营范围:3·法定代表人: 参股计划及规则:第二条 募股规模:第三条 参股限制:一、每股人民币100000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股,一股一票,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数为25股,发起人可增至30股,对外融资募集股暂由法人代持,代持股总数不得超过10股,代持股并且不具有表决权。二、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与此相同。第四条 股权转让:一、经全体股东同意可退股及转让。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二、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三、投资方式深圳XX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现金200万,XX有限公司出资现金170万,海南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资现金130,深圳XX创业投资股份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深圳X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济南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深圳市XX科技公司出资现金20万,运营团队以薪资及奖金折现80万出资,自愿入股参与有限公司的运营工作;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第五条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管理方负责公司的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董事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1、入股:a)需承认本合同;b)需经公司管理方发起股东同意;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股:a)无不可抗拒力量一年内不得退股;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占比股份。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给与公司有经营业务冲突及竞争对手的第三方公司或个人。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股东的权利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1、职勇先生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a)对外业务开展指导及审核批准合同订立;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c)公司所有资金的安全负责审核审批;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e)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事务。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a)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可行性方案与报告的审核及表决;b)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c)检查公司经营情况;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e)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f)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g)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所有股东可向运营团队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第八条 禁止行业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方可。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a)公司经营期届满;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经营;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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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进入与退出机制.doc

    股东进入与退出机制进入与退出机制进入机制:进入条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需要,拟引入股东需与原股东志同道合,对企业的发展能有所帮助,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进入方式:如引入新的股东,原股东同意 以同比例稀释的方式 或原股东一致书面同意的方式向其转让股权。退出机制:按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可以对内、对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股权以实现退出,否则按下列情形采取有区别的方式实现退出:一、 当然退出(原价回购)泽亚企业管理咨询认为: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以原认购价格代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不再发放其当年度的红利:1. 股东丧失劳动能力的;2. 股东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3.股东达到法定或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4.作为股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5. 股东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拒绝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其股东资格的;6.由于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本合同在法律或事实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7. 其他非因股东过错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如发生上述情形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如股东不担任公司职务)及公司的发展,则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该股东可以保留股东权利。二、 除名退出(无偿回购)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自行取消其股东身份,无偿收回其股权,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进行赔偿:1.未满 年主动辞职的;2.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擅自转让、质押、信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其持有的股权;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5.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自营、与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考核,考核年度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或者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8.股东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名誉的行为。三、 期满退出(现价回购)如股东在公司持股超过一定期限后当然退出或退休的,则公司可按现价回购其股权。参考方式:10年期满情形:股东持有股权满10年后主动辞职、当然退出或者退休的,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回购价格按现价回购:股东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净资产额。但股东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以下两种回购方式中进行选择:1.由公司一性次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按上一年度的分红标准支付五年的红利;2.由公司每次回购其股权总数额的20%,分五年逐年回购其持有的股权,股东并有权根据每次回购时公司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和其拥有的股权数额享受红利分配。但如股东在五年内死亡的,公司将现价回购剩余的股数,红利不再发放。股东必须在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选择,并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若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的,公司董事会默认为股东选择第一种回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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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合同模板.doc

    股权质押合同 编号:出质人:XXX(以下简称出质人)质权人: XXX (以下简称债权人或质权人)鉴于:1、根据出质人与债权人签署的《借款合同》(编号:,简称主合同),债权人向出质人提供借款不超过人民币XX万元(大写:)。2、为确保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得到完全、适当的履行,保障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债权的实现,出质人同意将其持有的XX公司 XX %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出质股权所代表的出资额XX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就股权质押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1. 质押标的1.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持有的XXXXX公司%的股权,出质股权所代表的出资额:XX万元。1.2本合同项下的质权效力及于质押标的及本合同生效后质押标的因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形成的派生权益以及本合同生效后出质人向是XX公司增资所取得的股权。2. 主债权2.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全部借款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质押标的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XX】万元,以主合同约定为准。2.2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所担保的范围除了上款所述主债权,还及于主债权项下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主债权和质权所发生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3.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本合同项下质押标的所担保的主债权所对应债务的履行期限依据主合同之约定1确定。4.质押手续4.1本合同签署后,出质人和质权人应持本合同及其他办理质押登记所需要的文件至债务人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出质人应确保在前述期限内将质权人登记为质押股权的唯一的质权人。股权质押登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股权质押登记证明文件为准。股权质押登记证明文件由质权人保管。4.2本合同生效后且质权有效设立前,质押标的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出质人增资等而形成派生股权的,质权人与出质人应按4.1条约定将派生股权和质押标的一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有效设立后,质押标的形成派生股权的,质权人与出质人应在出质人正式获取派生股权且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对派生股权办理追加质押登记手续。4.3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期间为:自质押有效设立之日起,至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质押登记注销后止。5. 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5.1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5.2出质人保证对质押标的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签订本合同时质押标的上未有任何形式的优先权(因本合同或经质权人书面同意设定的优先权除外)及其它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法定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5.3不存在任何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针对质押标的和/或出质人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且在本合同所述质权设立前亦不会发生前述情形。5.4质押标的未被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且在本合同所述质权设立前亦不会发生本款所述情形。5.5在质权存续期间,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任何对全部或部分质押标的的价值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出质人一旦知悉,应立即通知质权人。5.6出质人承诺,如果质权人将部分或全部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则出质人除对未转让的主债权继续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外,同时继续对转让部分的主债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5.6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对将导致质押标的价值减损的股东会决议投赞成票或作出该等股东决定。当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后,出质人行使股东权利,须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5.7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或促使债务人履行法定程序。6. 质押标的管理6.1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押标的擅自出售、交换、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标的。6.2出质人有义务保证质押标的不受到司法冻结、不被强制执行。一旦出现质押2标的被冻结的情形,出质人有义务在被冻结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6.3质押标的价值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无论质权人有无要求,出质人均有义务向质权人增加或重新提供经质权人认可的担保。6.4经质权人同意转让质押标的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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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三板股权激励案例分析.doc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A股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已是较为常规和成熟的做法。同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均为上市公司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指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虽然截至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暂未有具体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但已有30家左右(不完全统计)的挂牌企业拟实施或正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文主要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予以梳理,并提出自己的部分思考。一、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根据《业务规则》第2.6条,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之24、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开展?,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因此,挂牌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进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上述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允许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完毕的公司申请挂牌。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可以向除原股东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35名对象发行股份。二、挂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开展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挂牌前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已成功挂牌的仅为仁会生物(830931)一家。仁会生物于2014年1月完成整体变更、2014年2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2014年8月正式挂牌交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仁会生物详细阐述了股权激励计划。目前,挂牌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新三板企业约30家,其中部分企业是通过定向发行方式直接实施,部分企业是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下面,根据上述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分析。(一)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意即挂牌企业直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等不超过35人或上述人员成立的合伙企业直接发行股份,在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转公司备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等程序后即算完成。正在实施股权激励挂牌企业中,盛世大联(831566)、博广热能(831507)、云南文化(831239)等均采取定向发行方式。严格意义上说,采取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仅是一个常规的定向发行过程,方案设计简单、完成时间较短,但在发行价格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折扣。如盛世大联2015年4月公告的《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中发行价格为2元/股,而其在2015年3月完成的定向发行中发行价格为10元/股。(二)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意即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施,并设置了相对完整的实施条款,以期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下面结合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的常见要素,简单汇总挂牌企业实施情况:实施要素A股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备注实施方式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以股票期权为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较少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同时采取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挂牌企业监事无限制性要求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个别挂牌企业予以明确限制如:金易通(430170)等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若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其所获授权益应关注是否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同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个别挂牌企业予以明确限制如:金易通(430170)等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大部分挂牌企业设置了类似限制性条款如:壹加壹(831609)、凯立德(430618)、金易通(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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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doc

    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更好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对高管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员工的职业规划进程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业绩及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性人才,特在公司内推行股份分配制度。第二章,股份分配的范围一、股份分配包括公司所有的人员,差别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体现公平性,包容性及利益共享的文化。另考虑到管理成本及控股人实际利益,持股总人数应控制在不超过20人。二、实行股权代理制,被分配到股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为股东,有5-10名核心股东,小股东必须委托这些人员实行法律上的股东权利,以提高决策效率及减少管理成本。三、公司核心股东即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有一定的业绩目标,其目标可通过公司考核体糸中的考核办法来实现,同时他们当中一部分年薪制,通常在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超额,公司才为他们配给一定的股份,以稳定高管队伍。四、核心股东也可经董事会确认未担任中层干部的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五、公司的核心人员在本制度实施时,在公司已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六、本制度实施时,公司员工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年龄不超过40周岁。第三章股东(股份持有人)权利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五、依法转让出资;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章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 章程规定的义务。第五章公司员工认缴的出资形式一、现金出资持股制(一)股份来源1.公司高管及中层干部现金持股。2.实际控制人赠与配送股份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员按照员工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按照100%-5%的不同比例进行股权赠与配送。3.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获取公司不想增资扩股的情况下,按照职各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等优惠价格进行转让完成买股与配送的过程。(二)现金来源1.完全由员工自筹现金取得。2.由员工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认购股份。3.从公司的公益中划出一部分专项资金,无息贷给员工认购股份,然后从员工的薪资中定期扣回。4.也可以由支付的奖金进行代购,剩余的部分由员工拿现金认购。二、岗位分红不持股制不投现金,不持股,在一定的岗位就有分红权,股权来源于实际控股人,让渡分红权。可根据其年薪,给予相应的分红。三、经营业绩换股制 (一)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制订一个年度合理的业绩目标,在其达成该目标时,并在公司服务于一定年数后,公司授予其一定的股份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份。(二)股份来源:1.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增资。2.由提取的奖励基金中从实际控制人处回购公司股份。2.此经营业绩,如果持续性在五年以上,可以对业绩股进行年年分红权,并且授予一定的证书。第六章员工基本要求公司初创发行10,000,000份股,会随不同时期进行变化第七章实施步骤级 别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份比例工作年限持股代表人数 共10人董事、监事普通股40,000,00060%03高级管理层普通股30,000,00015%12主管级管理层普通股15,000,00010%32工程师及普通管理层普通股1,000,00010%52普通员工普通股50,0000.5%101投资者A优先股投资者B优先股一. 签订《公司股权期权协议书》。二. 规定配送的股权只有分红权。三. 规定在公司必须服务五年以上或完成一定业绩目标后,才能办理行权手续。四.在服务期间未满十年发生离职或死亡或职务变更,股权自动失效,当年的分红在离职当年终止;满十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由公司回购。五.为出资者及拥有股权发放《股权登记证书》,鼓励建立内部股权交易,为股权交易者变更登记提供方便。六.红利分配时间为下一财年的上半年。第八章 股权管理与薪资管理、绩效管理同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管理及运作,并由专门人员进行操作。第九章 本管理规定初稿完成于二0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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