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代持协议(隐名股东协议)样稿股权代持协议目前越来越普遍,特别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确定了隐名股东协议的有效性。如何做到既保护原始出资人的利益,又不让名义股东承担实质风险,同时又对善意第三方不形成权利行使障碍?这里,提供一份股权代持协议书仅供参考。(这里是指转让过程中的代持,有的公司是新设形式,可以参照本合同条款基础上调整相应的背景及表述)股份代持协议书 实际出资人(甲方):王**身份证号:【 】名义股东(乙方):王**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王**拥有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40】%股份按委托给其兄长乙方王**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1.1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1.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1.3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1.4 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二、代持股份2.1 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40%的股权,计出资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2.3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2.4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三、股份收益权利3.1 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3.2 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3.3 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四、其他股东权利4.1 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4.3 鉴于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且为*公司的最大股东,甲方同时委托乙方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5.1 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东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5.2 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5.3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5.4 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5.5 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5.6 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6.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6.2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6.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份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份。6.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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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1、股份的类型分红股+期权注:取得股份时的类别均为分红股2、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2.1 公司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股份;2.2 A和B所持有的相关企业及项目的股份(注:A和B本公司的股东,本公司为家族企业)。3、激励对象所享有股份的总量:为上述股份总量的30%。4、被激励对象公司中高层以上的管理人员,具体职位及人数如下:5、特定岗位人员及所享受的股份数量由董事会集体讨论后确定,从讨论通过后的次年元月1日起执行。6、执行时间:可追溯至2011年元年1日起执行,即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见第2条)的项目2011年所实现的税后利润或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激励对象有享分红权(取得股份时的类别均为分红股)。 7、分红额的计算: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见第2条)的项目所实现的税后利润或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额,扣除50%作为企业发展留存外,按激励对象所享受股份数量的百分比进行分红。图示如下:8、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的十年内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8.1 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当年权益金额兑现50%,另5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内(由董事会保管,记入名册),未兑现的权益每年按8%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8.2 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岗位满五年后,从第六年起当年的权益金额兑现70%,3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个人账户。9、激励对象在取得股份满十年后按下述办法兑现权益金额:9.1 从第十一年起,前十年服务期间内个人账户历年累积的激励权益金额分三年兑现,每年兑现三分之一,未兑现的权益每年按8%计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当年的权益金额100%。9.2 只要激励对象还在公司工作,股权激励权益为激励对象享有,因任何原因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时,公司只需按9.1条的规定兑现激税后利润或股权转让所带来的升值额50%用于企业留存50%用于分红70%股东分配30%用于激励励权益金额,股权激励权益自行取消。10、股份的类型的转换或变动10.1 激励对象在取得分红股份满五年,有权要求公司将分红股转换成银股。 10.2 转换价格按如下规定确定: 10.2.1 即激励对象所享有的股份范围(见第2条)内的净资产每股为1元; 10.2.2 大股东按每股0.5元的价格进行转让,由受让人与转让人签订协议。 10.2.3 受让的股份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分红股的数量。 10.3 股份转换时,受让方有权要求兑现第8条或第9条个人账户内权益的50%,折抵受让股份的价款。 10.4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按相应的职务岗位变动激励分红股份数量,已记入个人账户的权益金额不变。11、分红股、银股的存续及退出11.1 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本人要求或公司调整至非激励岗位(含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按下列办法兑现股权激励权益:11.1.1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不满五年的,取消激励权益股,未兑现的权益金额不再兑现;11.1.2 在激励岗位上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取消激励权益股,累积的个人权益金额按50%一次性兑现。 11.2 激励对象在激励岗位上服务满十年以上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者,分红股虽取消,但公司一次性给予上一年度分红额两倍的关照金。 11.3 激励对象在公司服务期间,银股当然存续,若离开公司,按如下规定处理: 11.3.1 服务满五年不满十年,按原受让价回购,并扣回取得银股时兑现的个人账户内权益折抵受让股份的价款的金额。对个人账户权益金额按第8条或第9条重新计算; 11.3.2 服务满十年以上,按五倍的受让价回购。12、项目公司的划分及股份类型 12.1 全资子公司采用分红股+期权的方式激励。 12.1.1激励对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 12.1.2 公司总部的激励条款适用于全资子公司。 12.2 合资参股项目公司12.2.1 合资参股的项目公司由公司总部委派,激励方式和激励对象按子公司的规定执行。 12.2.2 当公司总部持有的合资参股项目公司的股份转让后,激励股份自然解除,但总部要兑现激励对象未实现的权益,且不受服务期的限制(激励对象离职或被开除的情形除外)。 13、公司的权利13.1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按其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做好工作,若激励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调整激励对象的岗位,股权激励权益按本方案11.1条的规定处理。13.2若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取消激励对象尚未实现的股权激励权益,并有向激励对象要求赔偿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1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14、公司的义务14.1 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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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质权人:鉴于:为确保债权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九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第一条 质物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及股权具体情况参见本合同第九条)。2.出质股权应包括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出质人如没有按期履行主合同,出质股权由质权人全权处理。股权质押合同范本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账户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1.被担保的主债权(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详细情况由本合同第九条约定。(2)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2.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4.主合同变更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质权人给予出质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质权人与出质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第三条 质押登记与质物保管1. 质押登记(1)出质登记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合同双方认同出质人同意全权委托质权人办理质物的质押登记手续。出质股权在未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期间,质押事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2)解除质押登记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的,质权人可解除质押,配合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2.质物的保管股权质押合同范本出质人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外,还应同时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出资证明书、股权证移交质权人保管。第四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质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物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或以质物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 1 页 共 4 页(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4)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5)出质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股权质押合同范本(6)出质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未发生且不会发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补偿金等现象。(7)出质人保证不存在对出质人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2.出质人进一步保证如下:本合同项下质物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第六条 约定事项1.出质人承诺(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采取下列行为:①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②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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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增资扩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年【】月【】日在【】签署。甲方: 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 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第 1 页 共 15 页鉴于:1.甲方系丙方实际控制人,拟受让丙方唯一股东(以下简称原股东)所持丙方全部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乙方拟对丙方进行战略投资,自前项变更完成之日起【】日内,与甲、丙三方签署编号为【】《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丙方增资【】万元由乙方认购,乙方为丙方的合法股东。3.丙方系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丙方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整 (以下简称本次增资),由乙方以【】万元的资金全部认购。乙方认购并实际缴付本次增资之后,甲方持有丙方【】%股权,乙方持有丙方【】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4.甲乙双方于2012年【】月【】日,就双方合作经营丙方、并实现丙方整体并入一家【】类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的相关事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5.甲方拟与乙方签署编号为【】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乙方对丙方增资的同时,由乙方以【】万元受让甲方所持丙方【】%的股权,使甲乙两方的股权比例变更为【】。现各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原则,就乙方向丙方增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兹遵照执行。第1条承诺与保证1.1甲方及丙方的承诺与保证甲方及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并在本协议存续期间持续有效。(1)甲方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2)甲方在2012年【】月【】日之前受让丙方原股东所持丙方全部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3)甲方承诺,甲方所认缴的丙方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并完成验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4)截至乙方缴付增资款之日,甲方持有的乙方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第三者权益。(5)甲方及丙方在乙方增资认购款汇入丙方验资账户之日起【】日内,协助乙方办理增资认购与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6)甲方及丙方承诺,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丙方本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万元,净资产值不低于【】万元(含现有账面净资产【】万元),且对外借款不高于【】万元。此后连续三年期间,丙方年度净利润实现不低于【】%的递增率。(以上数据,均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出具的第 2 页 共 15 页年度审计报告确认的结果为准)。(7)甲方及丙方承诺,丙方不再购置车辆,不购置土地、房产、大型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8)甲方承诺,除《合作框架协议》第1.1.4条项下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负债外,丙方任何或有负债均由甲方单方面承担。(9)甲方承诺,国家税收机关任何时候就本次增资前丙方的经营行为追缴税款的,甲方无条件单方面以自有资金予以承担。(10)甲方及丙方承诺,在本次增资前,丙方完成与所有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办理包括五险一金在内的社会保障手续。(11)为实现丙方反向收购之目的,甲方在丙方法人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制度、劳动用工、税收等方面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12)甲方及丙方截至乙方缴付增资款之日,丙方合法取得并有效拥有经营其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和销售等)所必需的全部授权、批准、许可,并且有权签署和履行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各类合同。(13)丙方所开展业务,不违反国家颁布的限制类或禁止类产业目录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4)甲方保证采取符合法律、丙方章程的行为,促使本协议规定的增资扩股程序顺利完成。(15)甲方及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相关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且无任何重大遗漏或隐瞒。(16)除丙方已向乙方披露的或有事项外,丙方不存在其他任何未披露的或有事项。(17)甲丙双方从未从事或达成任何可能导致对本次增资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或协议。(18)甲方承诺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与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乙方转让甲方所持丙方【】%的股权。(19)丙方承诺在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均没有未结的针对或威胁到丙方可能禁止本协议的订立或以各种方式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和执行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程序。(20)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依照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21)本协议各条款均系甲方及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及第 3 页 共 15 页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1.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乙方签署本协议时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并在本协议存续期间持续有效。(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增资款。(2)遵守并合理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各项义务。(3)乙方以【】万元受让甲方所持丙方【】%的股权,且乙方不迟于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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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河南XX有限公司 为确保德信字第号《借款合同》的履行,保证担保方河南XX有限公司的权益,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债权。乙方依据德信字第号《借款合同》向甲方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借款月利息为% ,借款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 月日。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 %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5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股东会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 公司股东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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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股权转让合同的范本,可根据具体情况删减和增加,本范本仅做参考湘乡市××××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方:(证件号码:)(甲方)住所:受让方:(证件号码:)(甲方)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甲方在湘乡市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湘乡市 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1、甲方同意将持有湘乡市有限公司 %的股权共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第二条保证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湘乡市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湘乡市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3、乙方承认湘乡市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第三条盈亏分担本公司经湘乡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湘乡市 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第四条费用负担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1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湘乡市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湘乡市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湘乡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湘乡市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注: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申请办理股东变更或股东出资比例变更备案的,应提交《股权转让协议》;2.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单位盖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3.本合同如需公证或鉴证,应在条款中定明;4.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下划线上文字有括号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及括号去除;5.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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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2 页股权代持协议书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代持方):身份证号码:丙方:云南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丙方云南XXXX有限公司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是云南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持有人,甲方拥有公司现股本总额的%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甲方在公司的股权。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表甲方持有公司股权,及按本协议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乙方代持甲方股权后,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乙方总计持有公司股权的%,其中%为代表甲方持有甲方的股权。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且不限于股东权益的任何转让、质押)。(二)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要求乙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应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交通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及就代持部分应缴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三)甲方作为委托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第 2 页 共 2 页按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经营的一切投资风险。甲方应直接向公司出资,公司应根据甲方的请求向甲方颁发股东出资证明。(四)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通过乙方的代理享有股东权利,也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承担股东义务。(五)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或重新委托第三人,甲方解除委托和重新委托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就代持股部分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私利。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三)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由甲方享有和收取,如乙方代为办理的,应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将因代持获得的收益交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赔偿。 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昆明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仲裁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云南XXXX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云南XXXX有限公司办公室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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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的股权设计近年来,民营企业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民营企业同时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具有相当规模的民营企业也越来越多。民营企业中大多数为家族企业,在经历了二三十年的创业和发展,80%已有相当规模的民营企业在3至10年内都将面临交接班问题。由于民营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在少数家族成员手中,交接班问题也引发了企业股权结构的变更问题。股权结构问题几乎是家族企业最核心,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同时股权结构设计往往又涉及到家族成员分家,吸收外部投资者,产业上市等一系列问题。如何设计合理的股权结构,既满足民营企业家现阶段对公司控制的需求,又能适应未来股权的变更交接问题,就成为我们财务咨询工作中时常需要面对的事情。下面就我们在财务咨询过程中的股权结构设计案例,与大家分享。某民营企业位于浙江省西部,主要从事门业、厨房用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现员工已接近2000人,资产规模和销售规模近十亿元,并成为拥有数家公司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由董事长夫妇二人、董事长的小舅子(以下分别称之为股东甲、股东乙、股东丙)三人共同投资成立,甲、乙、丙股东分别持有集团公司50%、30%、20%的股权。其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集团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共8家,分别为:1、浙江XX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2、浙江XX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3、杭州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4、浙江XX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公司);5、浙江XX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公司);6、浙江XX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公司);7、浙江XX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8、浙江XX艺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公司);B公司、C公司均是从事厨具产品系列的研发和生产制造,两个公司生产的产品品种不同。D公司、E公司分别从事B、C公司两家公司在国内、国外的产品销售业务。G公司、H公司主要为F公司配套生产材料、模具,同时兼营对外销售自产产品。我们与甲、乙、丙三位股东就集团公司情况,公司股权结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其目前股权结构如下:我们与公司股东及财务总监一起进行了分析探讨,根据股东对现阶段的需求和对未来的考虑,股权结构方案设计如下:1、将B公司变更为A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将同产业的C公司及其销售公司D、E公司设为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3、将F公司的配套生产企业G、H公司设为F公司的全资子公司;4、设置X公司作为董事长家族的控股公司,持有A集团公司80%的股权;甲、乙、丙股东E公司A公司100%F公司A公司100%I公司A公司100%G公司A公司100%H公司A公司30%C公司股东甲80%D公司A公司100%A公司股东甲50%B公司股东甲80%5、设置Y公司作为小舅子家庭的控股公司,持有A集团公司20%的股权。此方案可分步骤进行,操作步骤如下:(1)A集团公司收购B公司,A集团公司与B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B公司成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B公司收购C、D、E公司,C公司与C、D、E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C、D、E公司成为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3)F公司收购G公司,F公司与G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G公司成为F公司的全资子公司;(4)A集团公司向F公司转让所持有H公司30%的股权,H公司成为F公司的参股公司;完成上述步骤后,集团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5)设立X控股公司,将股东甲、乙持有的A集团公司的股权转让给X控股公司;(6)设立Y控股公司,将股东丙持有的A集团公司的股权转让给Y控股公司。E公司B公司100%F公司A公司100%I公司A公司100%G公司F公司100%H公司F公司30%6个自然人C公司B公司100%D公司B公司100%A集团公司股东甲80%B公司A公司100%完成上述步骤后,X控股公司成为股东甲、乙家族(以下简称X家族)的控股投资公司,Y控股公司成为股东丙家族(以下简称Y家族)的控股投资公司,集团公司未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L公司A公司80%王五20%K公司A公司75%Y控股公司25%J公司A公司100%YB公司Y控股70%李四30%YA公司Y控股100%XB公司X控股60%张三40%XA公司X控股100%股东丙100%股东甲60% 、股东乙40%Y控股公司A公司100%X控股公司A公司100%E公司B公司100%F公司A公司100%I公司A公司100%G公司F公司100%H公司F公司30%6个自然人70%C公司B公司100%D公司B公司100%A集团公司X控股80%B公司A公司100%股权结构设计方案优点:1、变更手续简单,易于操作,仅需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2、可根据需要分步骤进行,在现阶段完成第(1)至(4)步即可,在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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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股权众筹服务协议甲方: 地址: 乙方:*投资有限公司地址:甲方团队因项目发展需要,委托乙方通过股权众筹方式提供股权融资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金融融资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平等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股权众筹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项目基本概况第一条 融资企业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公司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估值:经营范围:公司资产:企业法人:团队人数:对公账户:第二条 委托内容众筹规模: (金额大写)出让股权: (10%至30%之间)二、双方权利在甲方委托乙方股权众筹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组织相关资源和机构为甲方提供的众筹服务范围如下:1)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2)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对项目进行重新定位并进行论证估值。3)协助公司编制商业计划书、盈利预测和管理层分析。4)为甲方设计众筹方案并编制股权众筹融资计划书(包括众筹定价、众筹方式、资金用途安排等)。5)向潜在的投资人披露股权众筹信息。6)为甲方寻找、选择、确定合格的投资者。7)协助甲方与潜在投资者进行商业谈判,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8)乙方可对甲方直接投资或进行约定的投资服务并因此获取甲方相应股权。9)众筹募集完成后,甲乙双方协商指定第三方财务及行政托管机构对甲方进行托管。10)众筹募集完成后,乙方须对募集资金进行尽职管理并按资金使用计划转移给甲方使用。二、双方的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和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公司有关情况和资料,并且保证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2、股权众筹融资过程中,甲方应密切与乙方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项目小组人员的联络和沟通。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方案和材料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该项保密义务有效期为本协议期间和协议终止后三年。甲方承担因泄密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4、甲方需按融资方案载明的资金使用计划专款专用,未到使用期的投资款由乙方托管。资金计划有变时,提前一个月将董事会通过的新资金使用计划交给乙方。5、甲方需委托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财务及行政托管机构行政托管。6、甲方需提供股权融资额度的百分之五(5%)作为股权众筹服务费支付给乙方。7、在委托乙方进行股权众筹融资后,甲方不得再与其他机构进行众筹类融资。(二) 乙方的义务1、乙方按照本协议条款完成甲方委托的项目众筹事项,由乙方组织其资源和机构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及时、勤勉尽责的专业服务。2、乙方每周将股权众筹的进展情况通告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市场的变化及时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3、乙方成立专业项目小组负责与甲方、中介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部门机构的日常工作协调与配合。4、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相关董事会、股东委员会,指定委派董事会成员。5、乙方应根据众筹合同内容,按照众筹约定金额扣除约定费用后向甲方转移股权众筹款,转款进度按按融资方案载明的资金使用计划或董事会新通过的资金使用计划转账。6、乙方就甲方的财务状况、行政规划提供相关协助。7、协助甲方进行VC、PE、信托、贷款等资金非众筹融资,同意甲方独立进行非股权众筹融资业务。8、自众筹融资完成之日起,半年内乙方不再进行实习类项目众筹融资。9、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企业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泄露。该项保密义务有效期为本协议期间和协议终止后三年。乙方承担因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三、费用(一) 财务顾问费用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股权众筹服务的对价,甲方在股权众筹融资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从众筹款项中扣除应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融资资金总额百分之五(5%)的众筹服务费用。该融资总额包括现金、技术、资产、设备及其他资源的现金作价等,上述费用应按乙方的要求以股权或现金的方式支付。如果融资资金分期到位,甲方应在每期融资资金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相应比例的众筹服务费用。(二)特别说明1、上述众筹财务服务费用不包括甲方融资过程中需要聘请的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任何费用,乙方因为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报销。2、除非乙方特别通知,所有款项应汇到乙方如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四、特别约定1、因甲方股权众筹融资造成甲方企业性质、股权结构、公司架构、融资主体等发生变化不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2、双方一致同意,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聘用或使用乙方现有或离职员工,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依本协议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外,另需支付股权融资总金额10%的违约金,无论股权众筹金额是否到位。3、自签订本协议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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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虚拟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及协议虚拟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虚拟股权激励是在不用大幅度增加薪资福利的情况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最佳激励方式。虚拟股权激励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股权形式的虚拟化。虚拟股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股权。公司为了很好地激励核心员工,在公司内部无偿地派发一定数量的虚拟股份给公司核心员工,其持有者可以按照虚拟股权的数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第二,股东权益的不完整性。虚拟股权的持有者只能享受到分红收益权,即按照持有虚拟股权的数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权利,而不能享受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如表决权、分配权等),所以虚拟股权的持有者会更多地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利润的情况。第三,与购买实有股权或股票不同,虚拟股权由公司无偿赠送或以奖励的方式发放给特定员工,不需员工出资。作为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虚拟股权激励既可以看作是物质激励,也可以看作是精神激励。虚拟股权激励作为物质激励的一面,体现在享有一定股权的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剩余索取权,他们会以分红的形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虚拟股权激励作为精神激励的一面,体现在持股的员工因为享有特定公司产权,以一种股东的身份去工作,从而会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性。同时,因为虚拟股权的激励对象仅限于公司核心员工,所以持股员工可以感觉到企业对其自身价值的充分肯定,产生巨大的荣誉感。对于那些经营业绩不错,但是短期内又无法拿出大笔资金来激励核心员工的企业,不妨可以尝试一下虚拟股权激励制度,会收到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在无须大幅度增加薪资福利的情况下,作为对公司核心员工的最佳激励方式,虚拟股权激励,作为长期激励的方案,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咨询顾问在给企业设计长期激励方案时,虚拟股权激励方案也通常成为首选。虚拟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步骤如下:步骤一:确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及其资格条件企业首先要明确,激励对象是针对全体员工,还是只对部分核心员工。为了保证虚拟股权在精神激励方面的效果,此激励手段比较适宜只针对核心员工。这可以让公司所有员工明确意识到,只有公司的优秀人才,才能享受到虚拟股权。它代表了一种特权。如果其他员工想获得这种特权,就必须努力工作,取得高绩效,努力让自己成为核心员工。虚拟股权激励的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可以界定为:1.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一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或有高级职称的核心管理层(如营销总监、财务总监等);2.中层管理人员:具有二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中层管理职务(如高级监理、人力资源经理等)的人员;3.骨干员工: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并获得两次以上公司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或者拥有独特专业技能、处于关键技术岗位的骨干员工(如高级企划、培训师等)。步骤二:确定虚拟股权激励对象的当期股权持有数量确定虚拟股权持有数量时,一般可以把持有股权分为职位股、绩效股和工龄股等,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划分等级和数额。换句话说,根据虚拟股权激励对象所处的职位、工龄长短以及绩效情况,来确定其当年应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量。第一,确定职位股。这是指公司根据虚拟股权激励对象在公司内所处不同职位而设定的不同股权数量。一般来说,在同一个层次的激励对象,其职位股权可有所不同,但波动应控制在一个较小范围内。可每年年初,对于上述三类虚拟股权激励对象,先根据其所处职位确定他们的职位股基数。第二,确定绩效股。这是指公司根据股权享有者的实际个人工作绩效表现情况,决定到年底是否追加和追加多少的绩效虚拟股权。每年年初,公司可预先确定三种股权享有者的年度考核绩效指标;每年年末,根据绩效实际完成情况,按比例分别确定最终增加的股权数量(增加股权数量=本人职位股基数×绩效完成程度×50%)。另外,公司应规定一个享有绩效虚拟股权的最低绩效完成比例限制。例如,当年绩效完成情况低于90%的人员,取消其享有当年绩效股的资格。第三,确定工龄股。可以依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自劳动合同签订后员工到岗之日起至每年年末,按照每年100股的标准增加股权数量。第四,计算股权数额。将上述三类股权累加,为该股权享有者的当年股权数额。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遇到特殊情况,如对公司有特别重大贡献者,其具体虚拟股权数量的确定可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上报,交由公司最高管理层或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决定。步骤三:确定股权持有者的股权数量变动原则由于职位和绩效等因素的变动,使得持有人的股权数量会发生改变。职位变动时,职位股的虚拟股权基数随之调整;随着员工工龄的增加,其工龄股也会逐渐增加。对于员工离职的情况,非正常离职(包括辞职、辞退、解约等)者虚拟股权自动消失;正常离职者可以将股权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现金发放给本人,也可按照实际剩余时间,到年终分配时参与分红兑现,并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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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三板实施股权激励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一)必要性1、优化股权结构的需要。挂牌企业多为处在成长初期的中小企业,往往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股权结构较为单一。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公司的股权结构也需要得到优化和规范。股权的分散程度,未来也可能成为衡量挂牌企业是否适合引入竞价交易的标准之一。2、吸引人才、增强行业竞争力的需要。目前挂牌企业80%以上集中在信息技术等高科技领域,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人才流动频繁,吸引和激励人才成为高科技企业制胜关键。股权激励是现代企业员工薪酬制度的有力补充,可以帮助高科技挂牌企业达到留住人才的目的。3、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的需要。股权激励将公司业绩的增长与个人的收益水平紧密结合,使得拥有公司经营权的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持有股份增加参与公司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公司管理效率的提升。(二)可行性1、新三板价格发现机制日趋完善新三板做市商交易制度已于2014年8月25日正式实施,竞价交易制度也计划将于2015年上半年引入。最终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转让将形成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及竞价交易三种交易方式相结合的交易体系,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企业股票价格发现功能将日趋完善。2、新三板交投活跃度逐步增强在新三板交易制度的变革下,新三板股票交易活跃度已有大幅提升。据业界预测,随着新三板交易制度的完善、挂牌企业将进行自然地分层,而不同层级挂牌企业的投资者准入门槛极有可能进行对应调整,届时将有更多的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进入新三板市场,新三板市场的交投活跃度将进一步向主板市场靠拢。3、以市场为导向的监管政策不同于规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监管机构已明确表示原则上不出台专门针对挂牌企业股权激励的相关政策,支持挂牌企业股权激励市场化运作。此举大大加强了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可操作性及灵活性。二、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的区别2005年12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作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纲领性指导文件;2008年证监会又连续发布了《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3号》对上市公司规范股权激励相关细节进行过了细化;2014年6月,针对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对上市公司规范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系统的规范。纵观新三板市场,市场化运作的初衷减弱了行政干预在市场规范中的地位及作用。新三板作为挂牌企业的监管机构并未出台任何与挂牌企业股权激励相关的政策、法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监管思路为挂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设计带来了更大的想象空间。挂牌企业与上市公司规范激励的政策规定区别:三、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操作要点(一)新股定向增发在上市公司规范股权激励计划中,新股的定向增发就被作为最常用的股份来源渠道。新三板市场同样具有完善的定向发行新股的机制。在对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的发行报告书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挂牌公司在新股发行的过程中除了向老股东进行配售或引入外部投资者外,还会选择向部分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新股发行,而且由于没有业绩考核的强制要求、操作简单,向公司内部员工定向发行新股已成为目前新三板公司采用频率最高的股权激励方式。而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必须遵守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新股的一般规定。操作要点:1、若采用员工直接持股的方式,定向增发对象中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合计不得超过35名。即在员工直接持股的激励计划中,激励范围将受到一定限制。2、不同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新三板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即作为增发对象的股东可随时转让增发股份。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仍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限售。3、股东超过200人或发行后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定向发行新股需,增发前后公司股东超过200人的,本次新股发行还需履行证监会备案程序向证监会申请核准;股东未超过200人的只需新三板自律管理。4、为规避激励员工35人以下的数量限制以及股东超过200人对报批流程的影响,挂牌公司向员工定向发行新股,可以考虑采用设立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方式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持股。间接持股条件下,持股平台需满足挂牌企业合格投资者要求,即: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二)规范类股权激励我们将上市公司实施的需要证监会审批的股权激励计划定义为规范股权激励计划。可采用工具中,仅包括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规范类股权激励计划需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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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协议书 协议编号:GFDCXY2011-01实际出资人(甲方):王*身份证号:【 】名义股东(乙方):王**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王**拥有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40】%股份按委托给其兄长乙方王**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1.1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1.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1.3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1.4 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二、代持股份2.1 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40%的股权,计出资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2.3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2.4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三、股份收益权利3.1 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3.2 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3.3 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四、其他股东权利4.1 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4.3 鉴于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且为*公司的最大股东,甲方同时委托乙方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5.1 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东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5.2 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5.3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5.4 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5.5 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5.6 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6.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6.2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6.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份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份。6.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6.5 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6.6 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七、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7.1 自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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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经贷款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 ,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质物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三、质物的处理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质权人(即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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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盈解读由于天使投资人精力有限,仅凭单打独斗获得成功的机率越来越小,通过分享、众筹的方式进而促进行业生态发展已成为行业新的趋势。目前,股权众筹投资典型流程如下(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项目、平台等差异,或有顺序上的变更,但包括路演吧在内的大多数股权众筹平台,基本流程均如下方所述):1. —项目筛选>2.—创业者约谈>3.—确定领投人>4.—引进跟投人>5.签订投资框架协议(TermSheet)— >6.—设立有限合伙企业>7.—注册公司>8.工商变更/—增资>9.—签订正式投资协议>10.— 投后管理>11.退出 (1)项目筛选如何低成本、高效率的筛选出优质项目是股权众筹的第一步。以路演吧为例,创业者需要项目的基本信息、团队信息、商业计划书上传至路演吧平台,由平台经验丰富且高效的投资团队对每一个项目做出初步质量审核,并帮助信息不完整的项目完善必要信息,提升商业计划书质量。项目通过审核后,创业者就可以在平台上与投资人进行联络。(2)创业者约谈天使投资的投资标的主要为初创型企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研发正处于起步阶段,几乎没有市场收入。因此,传统的尽调方式不适合天使投资,而决定投资与否的关键因素就是投资人与创业者之间的沟通。在调研的过程中,多数投资人均表示,创始团队是评估项目的首要标准,毕竟事情是人做出来的,即使项目在目前阶段略有瑕疵,只要创始团队学习能力强、有格局、有诚信,投资人也愿意对其进行投资。(3)确定领投人优秀的领投人是融资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领投人通常为职业投资人,在某个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具有独立的判断力、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影响力以及很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能够专业的协助项目完善BP、确定估值、投资条款和融资额,协助项目路演,完成本轮跟投融资。在整个众筹的过程中,由领投人领投项目,负责制定投资条款,路演吧平台直接参与投资,并对项目进行投后管理、出席董事会以及后续退出。通常情况下,领投人可以获得5%-20%的利益分成(CarriedInterests)作为权益,具体比例根据项目和领投人共同决定。(4)引进跟投人 募集资金的5大要件跟投人在众筹的过程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常情况下,跟投人不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也不进行投资管理。跟投人通过跟投项目,获取投资回报。同时,跟投人有全部的义务和责任对项目进行审核,领投人对跟投人的投资决定不负任何责任。(5)签订Termsheet投资框架协议,对目标项目达成初步投资框架Termsheet 是投资人与创业企业就未来的投资合作交易所达成的原则性约定,除约定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的估值和计划投资金额外,还包括被投资企业应负的主要义务和投资者要求得到的主要权利,以及投资交易达成的前提条件等内容。Termsheet是在双方正式签订投资协议前,就重大事项签订的意向性协议,除了保密条款、不与第三人接触条款外,该协议本身并不对协议签署方产生全面约束力。天使投资的termsheet主要约定价格和控制两个方面:价格包括企业估值、出让股份比例等,实际上就是花多少钱,买多少股;控制条款包括董事会席位、公司治理等方面。对于早期创业者来说,如何快速获取第一笔投资尤其重要。因此,尽可能的简化投资条款,在很多时候反而对创业者和投资人都相对有利。近年来,天使投资termsheet有逐步简化的趋势,IDG、真格基金等推出一页纸TermSheet,仅包含投资额、股权比例、董事会席位等关键条款,看上去一目了然,非常简单易懂。 (6)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在合投的过程中,领投人与跟投人入股创业企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基金的形式入股,其中领投人作为GP,跟投人作为LP;另一种则是通过签订代持协议的形式入股,领投人负责代持并担任创业企业董事。采用这种方式入股创业企业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是法律层面,微信公众号股票研究院通过了解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对公开发行证券有明确的界定,《公司法》要求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20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证券法》则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属于公开发行证券,必须通过证监会核准,由证券公司承销。为规避法律红线,天使合投实行的投资模式是借用有限合伙制的壳,即投资人先组建有限合伙企业,领投人作为GP,跟投人作为LP,再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整体入股创业公司。二是税负层面,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可有效避免双重税负,有限合伙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制企业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自然人)或企业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合伙企业如不分配利润,合伙企业和合伙人均无需交纳所得税。(7)注册公司投资完成后,创业企业若已经注册公司,则直接增资;若没有注册公司,则新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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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商局股权质押手续第二部分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贴于表上,写上委托代理人的电话号码,便于工商局办事员联系)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出质人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质权人为担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盖公司公章。(需提供最近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股权质押合同,按工商局要求包括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借款金额、质押期限。(六)股东会决议,(决议中写明出资形式,借款金额,股东签字,捺手印)(七)股东花名册,(身份证号、出资形式、股份金额、所占比例)(相关股权出质表格样本见附表)文档样本填写容易出错的相关提示:1、登记事项: 出质股权数额与被担保债权数额由客户填写,一般是股东所持股份数额。被担保债权数额应当属于申请人的申报事项。申请人要向工商机关申报被担保债权数额即可,工商机关也只要掌握基本情况即可。(后附关于被担保债权数额的法理解读)2、申报事项:出质类型为自然人(包括独立法人);质权人类型,担保公司属非金融企业;3、签字盖章:出质人签字(某些工商局要求捺手印)质权人(担保公司)需要盖公章(注:出质人或质权人为多人时,应复印申请表,按股东人数每人一份填写并签字、盖章)4、股东会决议、股东名册建议全部要求股东签字按手印5、质权合同,附表中的合同是工商局提供的制式合同,符合工商局要求应该没错。 第四部分 填写格式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事项股权所在公司名称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15*出质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李** 110**质权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重庆市XX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50万元/股 申报事项被担保债权数额50万元股权类型□√有限公司股权 □股份公司股权出质人类型□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其他质权人类型□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业企业□自然人□其他申请人声明出质人已对上述股权作必要审查,并自愿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的。申请人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已阅知下列内容: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3.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4.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5.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6.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出质人签字(盖章) 质权人签字(盖章)2014年 *月 ** 日 2014年 *月 ** 日领通知书人签字: 通知书文号:年 月日(注:出质人或质权人为多人时,应复印本表填写并签字、盖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出质人: 质权人:重庆市XX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报送登记文件□√领取通知书□其他事项: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 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2.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3. 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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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协议本协议于200 年月日在 市签订。各方为:(1)甲方:A公司法定代表人:法 定地 址:(2)乙方:B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 定地 址: (3)丙方: C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 定地 址:鉴于:1、D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在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 )年[ ]验字第[ ]号验资报告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公司愿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其董事会在年 月日(第 届 次董事会)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该决议也于 年 月 日经公司的股东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具体负责本次增资事宜。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A公司,出资额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B公司,出资额______元,占注册资本___%。3、丙方系在 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丙方或新增股东),有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______万元。4、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1-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增资扩股1.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1.1.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万元增加到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依审计报告结论为准)万元。1.1.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1.1.3新增股东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______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万元。(认购价以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作依据,其中万元作注册资本,所余部分为资本公积金.)1.2公司按照第1.1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万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1.3出资时间1.3.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3.2新增股东自出资股本金到帐之日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第二条 增资的基本程序2.1为保证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次增资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其中第1-6项工作已完成):1、公司召开董事会作出增资的决议以及提出增资基本方案;2、公司召开股东会对董事会的增资决议及增资基本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2-3、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4、公司就增资及增资基本方案向 报批,并获得批准;5、同拟增资的新增股东进行谈判,必要时可采取招标形式进行;6、起草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7、新增股东出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8、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的董事会、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9、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确定公司新的经营班子;10、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第三条公司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3.1公司原股东分别陈述与保证如下:(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事业法人;(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a)在其公司(或单位)的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或单位)行为并取得适当的批准;(c)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3)公司现有名称、商誉、商标等相关权益归增资后的公司独占排他所有;(4)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除向丙方书面告知(附件:《审计报告》)外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5)公司向丙方提交了截至 年月 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下称财务报表)(详见附件),原股东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公司至年月 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6)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年月 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公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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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范本样本转让方: (甲方)住所:受让方: (乙方)住所: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 年 月 日在__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1、甲方同意将持有__公司__%的股份共__元出资额,以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__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第二条 保证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__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3、乙方承认__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第三条 盈亏分担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第四条 费用负担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__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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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A广告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初稿) 第一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依据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建议:仅列出员工的职位,不列出具体姓名。第三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权是指 。第四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期间自2010年度至20 年度分 期实施,2010年度为第一期,2011年度为第二期,2012年度为第三期。第五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激励对象分 期受让激励股权,每期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如下:第一期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不少于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即公司总股本的 )的 ,不高于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的 ;第二期累计受让的激励股权数量不高于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的 ;第三期受让激励股权数量包括当时可受让激励股权总量中尚余的全部股权。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授权日为: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权可行权日为: 。第六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受让激励股权的业绩考核指标:以销售业绩(即主营收入)、净利润、搜索引擎收录页数、PR值、访问量、浏览量、Alex排名、注册用户数作为基本业绩考核指标。搜索引擎收录页数以当前数据为基准数据,Google收录页数为102,000,Baidu收录页数为1340;PR值以 5 为基准数据;访问量以2009年平均每日数值为基准数据,数值为 10081 ;浏览量以 2009年 平均每日数值为基准数据,数值为 85450 ;Alex排名以2009年6月至今数据为基准数据,数值约为25,000;注册用户数以2009年12月至今数据为基准数据,数值为 45/日 。三期的行权条件分别为:(一)2010年度, 销售业绩为380万, ;(二)2011年度, 销售业绩为760万, ;(三)2012年度,销售业绩为1520万, 。净利润2012年度要达到250元人民币。第七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受让激励股权的每股受让价格为 。第八条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款的缴纳激励对象于每年年度 工作日内向 缴纳当期应缴纳的受让激励股权所需款项。第九条 受让激励股权的变更登记公司在激励对象缴纳其应缴纳的受让激励股权所需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第十条 受让激励股权的限制激励对象无论在职或离职,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之日起 个月内对其受让的激励股权不得转让。第十一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终止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终止激励对象受让激励股权:(一)最近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三)激励对象出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第十二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生效本办法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释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定义和释义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公司或本公司:当前指上海A广告有限公司,实际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名称为准。标的股权: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购买的公司股权。 授权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期权的日期。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股权的行为。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 行权价格: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权的价格。 本办法所称的不少于、不高于、不低于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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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常见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总结【内容提要】新三板上市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会涉及很多疑难问题,结合团队的实践经验,犀牛之星将新三板上市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汇总,并予以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什么时点股改税负最轻?在有限公司基本盈利,净资产稍微高于注册资本时实施股改,这样公司留存收益、资本公积金都少,自然人股东缴税负担轻。 2、是否可以吸收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投资人是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在这种情况下,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说,只能合并其资产,不能合并其主体 3、企业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租赁二集体土地用于农业是否可以?《土地承包合同》第3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依照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农村土地经营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而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允许存在的土地租赁也只能是家庭承包后的承包方的对外出租,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而不能由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即发包方(本合同中的村委会)对外出租。因此,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1)不论是给本集体村民还是集体以外的主体(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土地(集体建设用地除外)都必须以承包的方式发包给这些主体,村民委员会直接出租出去肯定是不合法的;(2)这些主体承包土地后,才能把承包的土地出租给第三人使用,此即所谓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出租仅为流转的一种常用方式而已);请切记,此时出租的主体不是村委会,而是承包人(如果土地成批出租,村委会可以作为组织者组织出租,但不能作为出租的主体); 4、 公司可以在12月31日宣告分配当年全年的利润吗?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需要由董事会制定,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所以一般挂牌公司先是4月末前披露上一年度年报(经审计),然后披露董事会决议,最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才合规,但是不是实质障碍:(1),如果分配的利润少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董事会和股东会出补充决议,追认;(2),少于。按照应该分配的金额调账。 5、医院能否挂牌新三板?(1)公立性质医院: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一般理解上应既不合适、也无可能在新三板挂牌上市;(2)营利性、非营利性:非营利性医院理论上应不以营利为经营目的、且举办人不能分红,有障碍。目前已挂牌医院均属营利性医院,非营利性医院挂牌有障碍。 6、企业税收采用核定征收对挂牌的影响?询问了挂牌业务部的意见,NEEQ说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报告期最后一期必须采用查账征收(2)报告期末公司已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税款(3)税务部门出具报告期内无违法违规证明此外,还需要各中介机构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承诺,承担可能的追缴税款和滞纳金(2)会计师对报告期内财务核算是否健全、内控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发表意见(3)律师对合法合规发表意见(4)主办券商对所有前面问题发表意见最近有一个已经挂牌的公司,可以去参考一下(831757)振华股份 7、大股东占用公司数亿资金,据实披露但暂不归还,能否上新三板?建议清理,否则可能构成挂牌障碍。根据《新三板业务规则(试行)》(下称《规则》)第4.1.4条的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切实保证挂牌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其股东权利或者实际控制能力,通过关联交易、垫付费用、提供担保及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挂牌公司资金、资产,损害挂牌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8、定增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是否可行?新三板可以,定增价格是股东之间的约定,但每股不得低于面值即每股1元。案例,参见浩博新材。 9、企业没有环评如何股改?(1)可以补,也必须得补。一般从出环境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书)到最后拿到验收报告至少要3个月,当中有公示、评审阶段、现场验收等等。(2)补环评不要求停产停业,除非你有重大污染或者涉及到特殊行业违反监管要求。 10、 股改前,总股本数量如何设计较为适宜,请高手赐教!股本设置主要从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以后募投资金等方面综合考虑。如股本过大,每股收益较低,比较难看;同时,在发行股票时,发行市盈率一定的条件下,发行价不会太 高,募集的资金有限。 11、外商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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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与合伙人股权构架设计在创业圈我们会经常听到股权相关的各种八卦,例如,西少爷股权纠纷,泡面吧分家等等,股权架构在创业初期不重视设计是导致发展壮大后纠纷的重要原因。团队分配股权及架构设计,根本上讲是要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让合伙人从心眼里感觉到公平合理,赢得创业兄弟的由衷认可。微助点编辑器一、股权架构设计的目标创业企业要设计一个股权架构,总得来说是,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快速发展,而不是个别股东利益最大化:1、维护创始人控制权。当然这种控制权是有益的,其目的是保障公司有一个最终的决策者。用控制权,树立创始人在团队内部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也是很有帮助的。2、凝聚合伙人团队。现在,创业竞争的加剧、节奏的加快,联合创业的成功率远高于个人创业。特别是在竞争白热化、智商情商财商遍地、每个团队都要夺命狂奔的TMT行业,更不可能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再慢慢找人。股权架构的设计,要能够凝聚好合伙人,那样,才能让团队更有竞争力。3、让员工分享公司财富效应。有创始人和合伙人,对一个快速发展的创业企业来说还不够,需要有积极努力的员工,才能完成创业的使命。4、促进投资者进入。现在创业创新,很大一个特点就是有资本的助力,所以股权架构设计要考虑资本如何进入,因为投资人投出巨额资金,但往往只是占小股东,所以需要有一些特设的安排。最后,也不能设计的股权架构构成公司上市障碍。以前在国内IPO很难,但是随着证券法的修改,在本土的资本市场,创业创新企业也会更加低门槛的上市,但是合规的要求不会降低,不能有法律的硬伤,特别是在股权架构方面。二、股权架构类型首先讲一下股权架构的几种类型,据实务经验和研究,总结出三种股权架构类型,一是一元股权架构,二是二元股权架构,三是4X4股权架构。1、一元股权架构这种是指股权的股权比例、表决权(投票权)、分红权均一体化。在这种架构下,任何股东的权利是根据股权比例而区别的。这也是最简单的架构,需要重点避免的就是公司僵局的问题。实务中存在几个表决权节点:一是一方股东持有出资比例达到33.4%以上的;二是只有两位股东且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51%和49%的;三是一方出资比例超过66.7%的;四是有两股东且各方出资比例均为50%的。在这里,第三种出资比例意味着,公司在任何情形下都不会形成僵局,因为表决权比例已经高达三分之二以上,对任何表决事项都可以单方形成有效的公司决议,除非公司章程对股东须同意的人数作出最低限制。最为糟糕的是第四种股权结构,在两股东各占50%表决权的机制下,意味着公司作出任何决议均必须由双方一致同意方可有效。2、二元股权架构是指股权在股权比例、表决权(投票权)、分红权之间做出不等比例的安排,将股东权利进行分离设计。我国的公司法修订后规定,章程可以约定同股不同权,当然,在股份公司下,只有不同类别的股东才能这样设计,同一类股票的权利应该是一致的。这种架构设计,适合那些,需要将分红权给某些合伙人,但将决策权给创始人的多个联合创始人的情况。3、4X4股权架构这就是在二元股权架构的基础上,将公司的股东分为四个类型,创始人、合伙人、1员工、投资人,针对他们的权利进行整体性安排,以实现前面提到的五大目标。这个名词,是一个比喻,大部分人应该知道4X4是啥意思,当然不是等于16,这里是指汽车的四驱。为什么这么说呢?如可以把每一个创业公司好比是一辆车,大家创业从事的行业就是赛道,创始人就是赛手。现在的创业创新,本质上是场比赛,不管是越野赛还是F1,创业者作为赛手,必须要好的赛车,且必须是四驱的,那样动力足,克服困难阻力能力强。但现实中,很多创业公司还是一辆自行车,或辆三轮摩托车。四类这样的股东构成了4X4架构,但只有架构还不行,比如说,你有四个轮儿,不过还是辆QQ。今天,我只能讲一个半轮子,就是创始人和合伙人的部分,员工股权激励和投资人那两个轮子,需要更加细节性的去讲,才能有操作指导性。三、合伙人股权怎么分配讲分配前,想区分几个概念:股权、期权、限制性股权。股权是一开始就给技术合伙人,技术合伙人参与感和心理安全感较高。通常适用于创业合伙人(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期权一开始并不是股权,得经历成熟期与行权后才变成股权,技术合伙人参与感与心理安全感要低些,通常适用于非核心团队的员工;(限制性)股权是先发,如果发现不合适可以再收; 期权是股权先不给,等符合条件再给。简言之,前者类似于是先领证结婚,发现不合再离; 后者类似于是先恋爱,再结婚。根据我们对硅谷创业公司以及中国赴美上市的互联网公司的股权架构的实证分析,得出一个参考模型,现我这里给出一个思考的维度,主要有四个方面。1、发起人身份股是指参与创业,一起起义,无论职务、出资一律平均获得该配额的股权分配,也就是该10%均分。2、出资股是指现金出资,渠道资源等能评估的对创业早期必须的资源,这里不包括外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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