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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资格的认定方法与股权纠纷的解决.ppt

    股东身份的认定与股权股东身份的认定与股权转让纠纷的解决转让纠纷的解决大纲大纲一、股东身份的认定方法一、股东身份的认定方法(一)一般原则(一)一般原则(二)股东身份认定几种具体情况(二)股东身份认定几种具体情况(三)名实不符情况下股东身份认定(三)名实不符情况下股东身份认定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纠纷(一)(一)《《公司法公司法》》7272条的理解条的理解(二)优先购买权问题(二)优先购买权问题(三)瑕疵股权转让问题(三)瑕疵股权转让问题大纲大纲一、股东身份的认定方法一、股东身份的认定方法(一)一般原则(一)一般原则符合两种条件:符合两种条件:11、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或者继受公司股份;、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或者继受公司股份;22、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被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被记载于股东名册。前者是对确认股东身份的前者是对确认股东身份的实质要求;实质要求;后者是对后者是对确认股东身份的确认股东身份的形式要求形式要求。这两个条件相互之间具有一。这两个条件相互之间具有一定的牵连性。定的牵连性。注:股东名册(注:股东名册(Stock transfer booksStock transfer books),是指由公),是指由公司置备的,记载股东个人信息和股权信息的法定簿册。司置备的,记载股东个人信息和股权信息的法定簿册。《《公司法公司法》》明确了公司股东名册配置义务,但未明确配明确了公司股东名册配置义务,但未明确配置的法定机关。置的法定机关。11、取得股东地位的实质要求、取得股东地位的实质要求原始取得原始取得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取得 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取得 (出资)(出资)因增资或者发行新股而取得 因增资或者发行新股而取得 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在公司存续期间依法继受股权并同意接受公司章程约束的在公司存续期间依法继受股权并同意接受公司章程约束的(法)人也是公司股东。(法)人也是公司股东。受让受让受赠受赠继承继承合并合并善意取得(实质为受让取得的方式之一)善意取得(实质为受让取得的方式之一)《《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六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六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条的规定处理。(有前提、并非典型善意取得)(有前提、并非典型善意取得)如果处分人与权利人不是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关系可如果处分人与权利人不是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关系可能会遇到的几个问题。能会遇到的几个问题。1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转让是否存在善意取得问题?转让是否存在善意取得问题?22、无记名股票是否存在善意取得问题?、无记名股票是否存在善意取得问题?33、簿记股票是否存在善意取得问题?、簿记股票是否存在善意取得问题?《《物权法物权法》》第第106106条:条:((1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是善意的;)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是善意的;((2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22、取得股东地位的形式要求:股东身份认定的证据效力、取得股东地位的形式要求:股东身份认定的证据效力原始证据原始证据//源泉证据源泉证据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文件,股东履行义务的表面证据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文件,股东履行义务的表面证据,未出资或者虚假出资仍然可能,所以只能是初步证明,未出资或者虚假出资仍然可能,所以只能是初步证明。。出资协议或者股份认购书:投资人或者认股人之间关于出资协议或者股份认购书:投资人或者认股人之间关于出资的约定或者认购人认购股份的要约,其效力甚至低出资的约定或者认购人认购股份的要约,其效力甚至低于出资证明书。于出资证明书。股权转让书: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实体基础,但并不意味股权转让书: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实体基础,但并不意味着当然取得股东资格,尚须履行其他手续。着当然取得股东资格,尚须履行其他手续。效力证据效力证据(股东与股东、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公司与股东之间)公司章程:具有对抗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效力,可以作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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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代持协议及其相关法律文书范文.doc

    股权代持协议甲方(委托人):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人): 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   % ,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第二条 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但不能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           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该权利仍由甲方代理乙方的名义行驶,特殊情况下,经甲方授权乙方才能行驶前述股东权利。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享有收益权或处置权。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相应配合。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股权代持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单方决定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或者自己。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作为受托人,乙方仅仅是以自己的名誉代为持有甲方的股权,经甲方授权后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        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任何股东权益。3.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及时全部转交给甲方。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5、乙方代持甲方股权期间,乙方必须书面授权甲方有权全权代表乙方行驶代持股权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并不限于对外转让股权等。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2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第七条 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3附:1、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3、《一致认可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张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乙方将以自己名义持有的 公司的 %股权的股东一切权利授权给委托人行驶,包括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并有权代表乙方对外转让、处置该股权。委托期限:委托期限及于委托人在 公司持有股权的全部时间,若委托人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则本委托即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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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科技公司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规划书.doc

    某科技公司新三板股权激励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权激励目的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激励方案。第二条股权激励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3、存量配送,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净资产增值的前提下,激励股份才可提取奖励基金。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第三条执行与管理机构设立股权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全会汇报工作。第四条激励对象由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一)确定标准: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二)激励对象:1、董事;2、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1、同时为控股股东或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股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上市以后,持有激励股权或期权的员工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2、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第五条激励形式(一)股票期权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2、行权限制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3、定价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4、授予股权期权的限制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二)限制性股票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2、定价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3、授予股票限制: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用于股票增资权者不参与公司分红。(四)经营者持股是指对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激励对象在拥有公司股票后,成为自身经营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拥有相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承担公司亏损和股票降价的风险。(五)员工持股计划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六)管理层收购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将激励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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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认购协议书(1).docx

    认购股份协议书甲方:吉林省XX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同意乙方认购吉林省XX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为一元一股,合计购股价款为 万元。该认购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并以交款收据日为准起生效。 认购后的股份,由企业按个人记名发股权证,但需通过委托持股协议书由被委托的股东代表予以工商注册。甲方:吉林省XX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乙方:2018年5月15日委 托 持 股 协 议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持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吉林省XX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XX公司)__________元出资(该出资占XX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XX公司、在XX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XX公司股东身份参与XX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XX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XX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XX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XX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承担以其出资额限度内的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XX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XX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3.作为XX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XX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XX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4.在乙方自身作为XX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XX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甲方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6.在甲方拟向XX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五、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六、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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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收购流程计划.docx

    股权收购流程计划 工作阶段工作内容形成文件工作人员1、意向阶段收购方与出让方进行初步接触,对出让方的资产及运营情况进行初步的了解收购方、出让方买卖双方共同就项目收购签署合作意向书意向书收购方、出让方2、筹备阶段买卖双方分别组建工作小组,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收购方、出让方收购方聘请律师和会计师、评估师(如需)等相关中介机构,组成专家顾问工作小组(与中介机构签署聘用合同及保密协议)收购方收购方与出让方签署《收购框架协议》以及《保密协议》《收购框架协议》、《保密协议》收购方、出让方3、尽调阶段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根据对项目的基本了解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尽职调查清单》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收购方与出让方共同召开尽调协调会,确定各中介机构进场尽职调查的工作计划及人员安排,确定目标公司协助尽调的工作安排及联络人员收购方、出让方、各中介目标公司根据《尽职调查清单》的要求搜集、整理、准备全部资料,建立目标公司尽职调查资料档案库目标公司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目标公司提供指定房间存放资料并供现场尽调工作)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律师赴国土局、工商等部门查询、核实目标公司相关土地房产资料信息、股权状况信息以及其他公司信息律师1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目标公司相关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员工进行询问、访谈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律师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向目标公司发出第二轮尽职调查清单第二轮尽职调查清单律师目标公司根据律师第二轮尽职调查清单要求进一步准备资料目标公司律师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会计师、评估师出具相应财务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律师4、协议谈判阶段收购方与出让方就收购事宜进行谈判收购方、出让方律师起草根据双方谈判情况起草《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律师5、协议签署阶段收购方与出让方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事项履行各自内部决策审批程序该协议内明确注明付款日期及股权转让正式生效日期同时进行双方唯一性的约定相关决议、授权文件收购方、出让方收购方、出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公证《股权转让协议》、公证、鉴证文件收购方、出让方6、变更登记律师起草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相关文件,如修改目标公司章程、目标公司新股东会决议文件、董事会决议文件等律师收购方与出让方签署股权变更登记所需全部文件收购方、出让方收购方与出让方、目标公司共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收购方、出让方、目标公司1、上述程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简化。22、尽职调查的时间视目标公司规模、目标公司资料整理准备等情况决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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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专卖店加盟合同.doc

    县级专卖店加盟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区域专卖店邮寄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就乙方申请代理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永春堂系列保健食品、均衡营养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及其相关业务等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区域专卖店的资格 申请加入加盟店的条件—、乙方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并积极参与公司以及政府组织的各项公益社会活动的中国公民。二、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与店主身份相符),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等符合本地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手续,但乙方营业执照(名称栏)及相关证件中,不能涉及甲方企业名称和产品商标的字样。三、乙方必须具备三十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积的临街经营场地,门头房选址,应选在当地交通主干道或次主干道。并自备电脑、宽带、DVD、电视、电话、传真等与本产品经营形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以及相关具备经营能力工作人员等。四、乙方与甲方签订本《专卖店加盟合同》后,则取得经营甲方产品的权利。五、乙方首次提货款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不含资料及宣传品费用)。禁止以下人员申请成立加盟店或成为加盟店人员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本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第二条甲方授权事宜(分销区域及期限)一、授权乙方在分销区域内可以在工作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名称、产品商标、服务标志以及其它喷绘张贴等宣传品。二、在省 市区(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享有甲方产品分销代理权。 三、授权期限与本合同有效期限相同(自批准成立或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合作协议。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规定统一市场零售价格,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供应产品。二、甲方有权对专卖店或服务网点的选址、装饰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权指导乙方经营并享有对违反法律或公司经营制度的经营人员的处理权。三、对于乙方在甲方批准建店之日起30天 内未完成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建店手续,或建店后30日内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另选分销商建店,同时取消乙方再建店资格。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结算系统,并为乙方做好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五、甲方可向乙方的分销商进行有偿或无偿的技能培训或有偿提供培训资料。六、甲方有权保留对本公司的营销系统和业务操作系统内容进行修订和最终解释的权利。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获准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甲方营销系统的使用权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二、乙方建店后,要向甲方提供本店的营业执照等与地方管理部门规定相一致的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专卖店或服务网点的门头装饰及室内工作环境的照片四张。三、乙方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责任乙方自负。四、乙方要按时出席甲方定期召开的分销商工作会议和接受甲方的各项工作培训。五、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规范购、销产品的操作规程:分销商所有购货单据一律在店中的电脑系统中填报,输入单据时,不得随意更改咨询顾问和银行卡号等资信。六、乙方不得擅自将区域分销权转让他人,不得跨区域经营,不得同时接受第三方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经销模式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分销资格,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其损失额按照乙方在甲方上年度经营额的总和计算。七、为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必须提供担保人作为经营担保(家庭成员之间担保无效),担保人应当对乙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八、对于乙方本区域内由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作好对产品的宣传、产品的注意事项告知等工作,由于乙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所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其他纠纷仍由乙方先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务。九、因乙方对产品的不实宣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第五条分销薪金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一、甲方支付乙方分销薪金5%,及相应的零售差额补贴;二、结算方式:按期结算。三、支付方式:结算日后10天内,甲方将乙方分销薪金打入乙方账户或银行卡内。第六条订货、换货、退货一、乙方购货时,除在电脑系统填报单据外,通过汇款的方式(或网上支付方式),将货款(首次购货款额不低于伍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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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公司股权确认纠纷案.doc

    原告黄XX,男,汉族,1964年4月3日生。 委托代理人邹超, 被告开封市XX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冷XX,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成XX,开封市XX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李XX,开封市XX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代理。原告黄**诉被告开封市XX酒业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一案,原告于2011年7月28日来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韩立新独任审判,诉讼中开封市XX酒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25日向本院提起反诉,2011年9月15日,开封市XX酒业有限公司撤回反诉并经本院准许。本院于2011年9月15日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的委托代理人王XX、被告开封市XX酒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成XX、李XX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0年3月,原告交给被告股金50000元,说是购买原股东孙**退出转让的股本金。但时至今日,被告既未在工商局进行股东变更登记,也未给原告出具股东出资手续,仅被告公司财务给原告出具了一份50000元股金收款收据。为此,原告起诉要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原告股金50000元及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被告辩称:被告公司原始股东有冷XX、冷A,后公司扩大经营,于2009年7月陆续吸收自由投资股金250000元,每股50000元,其中孙**入股50000元,2010年3月,原告经与孙**协商,原告以35000元购买孙**原持有的50000元自由投资股。由被告公司暂时替原告垫付差额15000元,原告与孙**股权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办理工商登记,不影响原告享有股东权利,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应依法予以驳回。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证据为:1、收款收据一份,证明2009年6月15日被告收到原告黄**50000元。实际情况是2010年3月原告与孙**(原被告公司股东)口头达成协议,原告购买孙**转让的股份。被告按原来给孙**打的收款时间向原告出具了收款收据。经向原告了解,原告确实以35000元购买孙**的股份50000元,并不存在被告公司替原告垫资15000元。被告为支持其答辩意见,向本院提供证据如下: 1、工商登记材料4页,证明被告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 2、被告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记录5页, 3、孙**出资证明及注销证明2页;4、原告黄**出资证明1页;5、被告股东名册1页;以上证据证明原告受让取得的股东资格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全体股东予以认可,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庭审质证,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被告公司实际收到原告35000元,并非50000元。是原股东孙**的股份50000元转让给原告的,实际是原告35000元购买的。原告交款时间应为2009年11月9日。经庭审质证,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1真实性无异议。其注册资金是五十万元两名股东,不存在其他任何股东,被告提到的自由股是不能成立的;对证据2的真实性有异议,股东会议应由原告签字但是均无原告签字,证明原告并非股东。对证据3真实性有异议,其缺少财务上的证明;对证据4,原告出资35000元购买孙**股份无异议,但对被告公司垫资有异议。对证据5真实性有异议,上面没有原告签名,以上证据均是被告单方起草的,原告对此不予认可。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1、被告提交的证据1、2、3、4、5与本案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主张替原告垫付差额15000元缺乏证据加以证明,本院对被告主张不予采信。根据庭审及上述有效证据,本院可以确认以下案件事实:被告开封市XX酒业有限公司原有股东二人,2009年6月15日,孙**向被告开封市XX酒业有限公司入股50000元,2010年3月,原告黄**经与孙**协商,原告黄**以35000元购买孙**50000元的股本金,被告开封市XX酒业有限公司对孙**将50000元的股本金转让给原告黄**予以认可,并给原告黄**出具了收到50000元股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的出具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即孙**缴纳50000元股金的间),被告开封市XX酒业有限公司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归还股金50000元及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本院认为,原告与孙**转让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真实、有效,被告收到原告50000元股金向原告出具收款收据后,原告作为被告公司股东已在被告公司登记,原、被告双方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不影响原告享有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故在公司未进行清算前,原告不得抽回出资,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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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权纠纷案例.doc

    公司股权纠纷案例核心提示:原告:谢某 被告:张某、金刚公司1997年6月10日,被告张某与立新公司共同合作设立金刚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由立新公司提供39.5亩土地,张某拥有100%的股权。金刚公司成立后,张某将其20%的股份转让给原告,原告原告:谢某被告:张某、金刚公司1997年6月10日,被告张某与立新公司共同合作设立金刚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由立新公司提供39.5亩土地,张某拥有100%的股权。金刚公司成立后,张某将其20%的股份转让给原告,原告共计向金刚公司汇款美元392,908.64元。根据金刚公司2000年6月10日的营业执照,其实到注册资金为50万美元。1999年10月至2000年3月间,原告与张某多次商讨股权回购事宜。2000年3月13日,金刚公司董事会作出A、B两个决议案(以下简称3•13决议),具体规定了股权转让以及支付转让款的方案。原告诉称,张某并未按合同、章程的约定缴纳出资,并将原告的出资当作其个人出资进行验资。原告与两被告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后,虽未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原告实际于决议签订后即离开公司,张某也向员工宣布原告已退股的消息。由于两被告始终未向原告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故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股权转让款。被告张某辩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的变更,必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光有董事会决议是无效的。并且,董事会决议本身也有违法之处,如将属于金刚公司的两处房产作价支付股权转让款,会造成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金刚公司辩称:本案属股东之间的股权纠纷,与金刚公司并无关联。审理中,原告以两被告故意不到政府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人为制造诉讼障碍为由于2000年11月27日增加了一项诉讼请求,即请求判令两被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因本案所涉股东、股权变化所引起的一切法律手续。针对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两被告辩称,未能办妥股权变更手续是由于原告自身原因所致,并非被告拖延不办。此外,金刚公司已于2000年12月5日召开董事会,在原告借故拒绝参加的情况下,董事会作出了关于2000年3月13日之A、B决议终止执行的决议案(下称12•5决议),因此原告退股的事实前提已不存在,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受理法院认为,3•13决议具有董事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合同双重属性,原告与被告张某在3•13决议签字之时,双方的股权转让合同即已成立。由于原告并未参与12•5决议的议定过程,12•5决议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并无实质影响。根据法律规定,这一股权转让行为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后方为生效,由于金刚公司未按决议去申报合作合同变更手续,致转让行为至今未能生效,转让合同未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故应对原告要求被告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诉讼请求先行判决,至于其它有关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事宜,在先行判决生效后再行处理。据此判决:被告张某、被告金刚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原告谢某将其在金刚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被告张某事宜至审批机关办理相关的股权变更手续。判决后,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被告张某、金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至审批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审批机关将被告金刚公司的投资者变更为案外人立新公司及被告张某。关于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事宜,法院认为:3•13决议系被告金刚公司的董事会为原告股权转让事宜而达成之协议,各方当事人均应恪守。金刚公司愿以其特定财产为张某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行为,属于债的加入,但其对相关债务所负的责任,应为有限责任,即仅以约定的财产承担责任。据此判决:一、被告张某应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谢某支付股权转让款40万美元或人民币3,311,600元。二、对于被告张某在前款中的债务,被告金刚公司应以各方约定的特定财产(底层店面房)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履行方式为:1、由被告金刚公司将金沙江路之房产过户给原告谢某,该房屋作价人民币421,145元;2、由被告金刚公司出售上海市底层店面房,以所得款项偿付被告张某在本判决第一款中的债务。三、对原告谢某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评析]本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一、关于未缴纳投资的合作方是否享有股权问题有观点认为,本案被告张某在实际缴纳出资之前并不享有合作企业的股权,也不享有将尚未支付对价的股权转让给他方的权利,所以被告张某向原告转让股权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按照公司法理论,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既可以是以原始出资方式而实际缴纳的股款所折算出的股东在公司出资中所占的比例或数量,也可以是股东以协议方式认缴但未实际出资的承诺比例或数量。由于中外合作企业的出资责任不同于公司法所规定的实收资本制,合作方在设立中外合作企业的申请获得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暂不缴纳出资,向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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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激励协议书(员工干股激励).doc

    股权激励协议书甲方:XXX全体股东地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乙方:某某某,身份证号: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系甲方员工。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一、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股东享有股权2.股权:指XXX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XXX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3.虚拟股权(干股):指某某制品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4.分红:指某某制品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二、协议标的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详见公司章程),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X%或X万元的虚拟股权,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1、乙方取得的X%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1、甲方应在每年的X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2、乙方在每年度的X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4、乙方可得分红的其他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a.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的三年内,由甲方按每年X分之一的额度支付给乙方。b.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属甲方。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归属甲方,乙方无权再提取。5.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四、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1、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可享受此X%虚拟股权的分红权。本合同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开始,并于    年   月   日届满;2、合同期限的续展: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3、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五、协议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5、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X%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7、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四2条规定续约;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七、保密义务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八、违约责任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X%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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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认购书.doc

    股权认购书为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经成都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XX)创始股东协商,同意接受为公司股东。现就其股份认购作如下约定:一、股权比例确认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创始股东确定的原则,确定股权认购人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二、股权认购人股权比例:XX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壹仟万元),按百分比例计算,认购XX公司%股份,即出资万元。三、股权认购人签署本本《股权认购书》后,应遵守二一〇四年十月九日XX创始股东签署的《股权认购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四、股权认购人义务及违约责任:股权认购人在认购上述约定份额的公司股权后,应在2015年3月20日前,对应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股权比例进行货币出资,否则视为违约,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五、自本《股权认购书》签订后,如退出,均有保守有关XX公司商业机密的义务,且在退出后三年内不得从事与XX公司项目相关的业务。六、因本《股权认购书》引起的或与本《股权认购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成都市仲裁院提出仲裁。七、本《股权认购书》一式二份,股权认购一方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股权认购人:二一五年三月九日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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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涵养汽车服务连锁加盟申请表.doc

    XX汽车服务连锁加盟申请表年 月 日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名称申请人详细地址联络方式邮政编码传真营业面积店址加盟后企业性质私营( ) 集体( ) 股份制( ) 其它( )申请内容旗舰店( )中心店( )标准店( )基础店()经济店()起步店()个人简历备注请在申请内容( )中打√号申请人声明本人已阅读过<XX汽车服务连锁加盟指南>自愿申请并开展连锁加盟业务,特此声明。申请人:连锁加盟合同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汽车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已逐渐成为大众消费内容,蕴藏无限商机的汽车服务业随之成为当今的黄金产业,发展潜力巨大。特许经营,连锁加盟的经营方式是这一行业的发展态势。在此, 甲方:名称:淄博XX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地址:乙方:名称:地址: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民法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加盟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共创美好未来。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二、许经营的内容◆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XX专业汽车服务特约加盟商(经营商),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保证执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乙方经营地址为 省市区(县)街(路)。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尽快办理经营手续,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利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条款监督,检查,指导乙方的经营的情况。2.甲方作为XX专业汽车服务的区域总发展商,对XX品牌的文字及图形商标有绝对的所属权。3.甲方有权依据市场情况的变化适当调整所供产品的价格,但须通知乙方。4.甲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本合同的条款对乙方进行审核,对审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义务1.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宣传推广XX连锁网络及XX品牌的知名度。2.甲方为乙方颁发授权书和指定服务商铜牌。3.甲方负责开业前或第一次使用甲方产品前的技术培训(技术培训的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的附件),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专业证书。4.甲方负责按乙方的订单提供产品,产品的保质期为一年,若在保质期内甲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运费。5.甲方必须免费为乙方提供相关各项产品的资料和宣传品。6.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在其区域内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的合理经营。7.甲方应提供技术升级资料和行业及市场信息。8.在乙方遇到重大技术难题时,甲方应派技术人员上门进行技术支持,(甲方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9.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选址、店内装修及开业前宣传的策划,在乙方开业后,乙方人员享有优先学习的权利。10.甲方应保证产品的质量,以出库单作为发货数量和价格的凭证,按产品生产厂家的规定对乙方所进产品给予售后服务。四、乙方权利与义务权利1、 在合同有效期,乙方享有XX品牌名称、商标、经营模式、专有技术的使用权。2、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使用XX品牌的文字及图形商标,对外进行合法的经营宣传活动。3、 乙方所购甲方的产品,属于甲方自主配货给乙方的。若三个月内出现滞销的情况,在不损坏包装和质量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等价同种类的产品调换;乙方自行挑选的产品概不退换,不得跨品种调换产品。4、 甲方以连锁加盟店的标准价格(不得高于批发市场价格)给乙方配货。如高于批发市场价格,甲方应补偿差价的损失。5、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技术人员如有变动,有权要求甲方为其免费培训名技术人员。义务1.同意甲方依据本合同条款对乙方的监督,检查 。 2.乙方在所属的地域,应积极推广XX品牌的知名度,保证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XX的整体形象和信誉。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改变经营地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并重新颁发新的经营授权书后方可变动。4.乙方负责所购产品的运输及保险费用。五、连锁店的经营面积1、乙方从甲方订购产品及设备的最低投资额为:万元。2、乙方经营面积不应少于120平方米。六、合同的有效期限及变更、解除1、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甲方审查后可续签。2、本合同以甲方收到乙方订购产品及设备的最低投资额为签订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作出补充、变更及修改。补充、变更及修改后的协议与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1.甲方违反协议,乙方有权从其他渠道订购产品,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及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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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拟股权认购协议(最新版).docx

    虚拟股权认购协议 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为激励重要技术、管理员工,拟向部分员工发行虚拟股权,让管理、技术团队一起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甲、乙双方经协商,形成以下协议:一、认购资格1、乙方为甲方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2、乙方经甲方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年平均B等以上。3、乙方为工作认真、人品端正、认同企业文化的正式员工。二、认购数量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个人绩效、个人资质等因素综合评定,乙方认购甲方虚拟股权的数量为万股。三、认购价格甲方首次发行的虚拟股权为1元/股,往后结合公司净资产、每股收益等数据测定。四、投资回报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奖金外,将每年净利润的一定比例用于对虚拟股权股东的分红,具体细则如下:1、保证认购虚拟股票的股东每年分红额高于同期银行利息。2、甲方用于虚拟股权分红的净额占公司净利润的5%—10%。五、配股资格1、乙方在甲方每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有进一步配股的机会。2、配股数量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个人绩效、个人资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六、虚拟股权性质1、甲方发行的虚拟股权是激励重要管理、技术人员的公司内部有价证券。2、虚拟股票募得资金由公司建立内部基金,统一管理,保证资金安全。3、虚拟股票的发行不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不进行工商备案,由公司内部登记造册,专人管理。4、虚拟股票所有者享受协定范围内的分红,不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5、虚拟股票不可相互转让。七、查询方法在集团OA系统上建立查询系统,持股人可以根据设置的账号和密码查询受限虚拟股票份额和金额。八、保密机制1、虚拟股票为甲方内部证券,乙方不可对外宣传。2、甲方向乙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可向他人透露。九、退出机制1、乙方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没收所持虚拟股份。2、乙方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在甲方激励范围时,甲方以不低于认购价的价格全额回购乙方股权。3、乙方离职、退休时,甲方以不低于认购价的价格全额回购乙方股权。九、协议效力1、以上协定是甲方为激励乙方而设定虚拟股权的运行纲要,不适合其他任何情形。2、本协议一份,由甲方保存备案,作为分红依据。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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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docx

    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 合伙目的、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有效地归集与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共同拓展不良资产、债务重组及并购业务的形式与范围,互利共赢,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拓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债务重组业务、股权投资与并购业务,经全体合伙人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第九条 合伙期限: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到期后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签5年。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第十条 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有限合伙人:住所(址):注册号:3.有限合伙人:住所(址):注册号(身份证号码):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十一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为XXX万元,各合伙人具体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如下表:合伙人名称(姓名)住所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上述合伙人为公司或其他机构主体时,出资资金应于合伙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合伙人为自然人时,出资资金可以分次到位,首次出资不能少于个人认缴出资额的50%,应于合伙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剩余出资部分应于合伙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18个月内缴足。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一)每年按照利润计提5%作为合伙份额回购准备金;(二)每年按照利润计提不超过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三)扣除必要预留部分后,剩余利润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3(四)回购准备金提取达到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30%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达到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50%可不再计提。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一)合伙企业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二)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承担亏损的,剩余部分债务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第十四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合伙事务人,管理合伙企业日常事务。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时,应由全体合伙人指定一个普通合伙人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合伙企业委托 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第十五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或其他机构主体时,应指定一个专人作为合伙企业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该专人应具备自然人作为普通合伙人的任职条件。第十六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第十七条 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有限合伙人依据本章程行使其权利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委托实施的代为管理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该有限合伙人不应认定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为管理所产生的费用及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第十八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1、违反本合伙协议执行合伙事务;2、违反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决议执行合伙事务;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本合伙企业重大损失。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全体合伙人重新选任。第十九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4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二)修改合伙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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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内部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书.docx

    员工内部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员工  此协议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为建立健全全公司的利益分配体系,更加激励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使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共同发展,特此以下协议:  一、入股的条件及对象:  1.  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个人自愿申请,上级主管审批同意,经董事长认可方可入股;  2. 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基层员工为辅为入股对象的指导思想。 二、员工内部持股股份的性质  1.  该股份享受企业该年度纯利润的受益权,可以参与分红。  2.  该股份享受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3.  该股份不享受企业的管理权,管理权由公司董事会按职务分配。  三、入股政策  1.  所入股的结算单位名称   2.  所入股结算单位的每股金额   3.  所入股的股份上限   4.  本次入股的股份金额                   占             % 5.入股资金一次性支付方式,入股资金作为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四、分红政策  1.  年度纯利润的计算办法:结算单位该财政年度的总收入-该财政年度的总成本=该财政年度纯利润。成本包括:工资、佣金、房租、税收、经营费用(差旅费、通讯费等),等其他开支。  2. 分红的计算方法:年度纯利润的50%为当年的分红,另外50%利润进入该公司储备金,股东按入股比例计算分红。  3. 分红的时间及次数:每年阳历1月1日-12月31日年度结算后,1月内分红,一年一次。  4.  每半年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纯利润的情况。  5.  如公司亏损则不分红。  6.  股改不是发福利,已入股的公司骨干,如未能有效行驶股东权利或义务,或不能完成公司赋予的任务,报董事会审议,可以减股或赎回股权。  五、退出政策  1.  转让时股本金按当时所在公司盈亏的净资产核算。  2.  转让时要有董事会通过,否则不得转让。  3.  五年内离职的只退还股本金,五年以后离职的双倍退还本金。  4.  入股员工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同区域参与、投资相同或相似行业,否则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密协议:本协议书为公司最高商业机密,所有股东必须有保密责任,一旦发现泄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其余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经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入股款到账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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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业公司做股权激励.docx

    创业公司做股权激励:提供合理薪酬全员持股由于启动资金有限,很多创业公司都想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来吸引人才、稳定团队。但如何实施才能更有效呢?且听本期三位嘉宾将他们的实践经验娓娓道来。股权激励是当然之选 如何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如何稳定员工?这些问题是困扰广大创业公司的难点和重点。而考虑到创业公司很难通过提高工资和福利的方式来实现员工队伍的稳定,股权激励便是当然之选。全面考虑双方情况创业公司应该分析员工和公司两方面的情况,来确定较佳的股权激励方案。从公司的角度来说,主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用较低的现金成本稳定员工、如何锁定和促进员工的长期贡献。从员工的角度来说,主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从公司的业绩增长中尽快获得收益、如何从公司未来的高成长中获得未来的利益。解析实施方式创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有如下几种:虚拟股权:员工获得虚拟的股权比例,并不获得实际的股权,获益与对应公司股权的分红相关。股权增值权:员工按照一定的股权比例获得对应的股权增值收益。股权直接授予:在一定的条件下,直接向员工授予公司的股权。股权期权:授予员工在未来某一时间购买或获得股权的权利。如果创业公司在短期内业绩增长有限,那么虚拟股权和股权增值权的方式均会给公司造成较大现金支付压力。而且虚拟股权的方式并不会对员工的长期表现产生较大的激励作用,因为员工的收益与分红有关,就算业绩下滑,也可能会得到分红。尽管股权增值权方式能将员工利益与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挂钩,但员工未得到实际股权,并不和其他股东一起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因而获得的激励作用也有限。采用股权直接授予方式,员工获得的是实实在在的股权(一般情况下授予人是公司的大股东),公司可以用这种方式代替现金支付,从而节省成本。另外,员工获得股权后,其利益便与公司整体利益挂钩,这对锁定员工的长期贡献具有重大意义。从员工的角度来说,一旦获得真实的股权,则不仅可在公司有盈利时获得分红,而且可以股东的身份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收益。就股权期权而言,可以通过设定获得股权的对价从而将员工的收益与股权的增值锁定,因此在激励效果方面比股权直接授予要强许多。但获得股权的对价、获益的评估等因素对股权期权的实施非常重要,这便涉及公司价值评估的问题。对于IT行业的创业公司来说,公司的发展可能非线性,也可能根本无规律可循,因此公司现在价值的评估及未来价值的预估都是比较困难的问题,而且容易导致员工和公司之间出现分歧。在这种情况下,IT行业的创业公司如果实施股权期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综上,对于IT行业的创业公司来说,建议先对员工实施一定数量的股权直接授予以实现员工的基本稳定,然后,设定业绩增长等指标或明确工作时间等条件,分期分批实施股权期权。最后要强调的是,股权激励的工具是股权,其对于公司来说是一种稀缺资源,因此,需要严格界定被授予者的范围,同时还应谨慎设计方案,争取用最少的成本达成最大的激励效果。留住人才,稳定团队 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真正的资产是人才,如何留住人才是创业成败的关键所在。本文将主要讨论创业公司如何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来留住人才、稳定团队。创业型公司各方面的资源都非常有限,所以在分配和利用资源时一定要精打细算。加强新人的培养,不仅可为日后进行人才梯队管理做准备,还可以节约大量的薪资成本。然而,新人会逐渐成长为行业老人,面对公司很难开出诱人的薪资的现状,难免会心理失衡。因此,创业公司需要强化公司奋斗目标,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同时应采取相应的物质激励措施。从长远发展来看,股权激励是很不错的办法。实施股权激励一般有股份和期权两种方式。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有相关条件,如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连续两年、离职后期权失效,等等。目的是让员工与公司一起成长,一起奋斗,一起分享。创业公司可以拿出10%~30%的股份,奖励优秀员工,留住人才。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直接无偿给予员工,通常员工占股比例较少;另一种方式是有偿给予,要求员工出部分资金来购买公司股份。出资比例因各个公司的情况而定,常见比例是1:1,即员工购买1股,公司给予1股。期权方式是大多数互联网公司经常采用的。在公司上市或并购后,员工能从中获取相应的报酬。中国法律上没有明确承认期权这种方式,属于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的一种民事协议。但在西方国家是予以认可的。通常的做法是拿出公司股份的5%~15%作为期权池,划分成若干股期权,对每股期权单独定价,根据员工的贡献和职位高低配以不同数量的期权。操作起来相对简单、有效。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措施,是保持员工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手段。但人都是有惰性的,创业公司需要不断刺激员工,让员工不仅能看到长远的发展,也能追求到短期利益。短期激励主要是奖金、福利手段。收入稳定的创业公司,可以按每个季度对员工进行奖励,最有效的方式是按月对员工予以奖励。福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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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案例分析.docx

    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案例分析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A股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已是较为常规和成熟的做法。同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均为上市公司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指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6条,挂牌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虽然截至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暂未有具体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但已有30家左右(不完全统计)的挂牌企业拟实施或正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文主要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予以梳理,并提出自己的部分思考。一、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根据《业务规则》第2.6条,申请挂牌公司在其股票挂牌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计划且尚未行权完毕的,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之24、股权激励是否可以开展?,挂牌公司可以通过定向发行向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可以参与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也可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人数累计可以超过200人,但每次定向发行除公司股东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因此,挂牌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进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上述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允许存在股权激励未行权完毕的公司申请挂牌。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公司可以向除原股东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35名对象发行股份。二、挂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开展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挂牌前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已成功挂牌的仅为仁会生物(830931)一家。仁会生物于2014年1月完成整体变更、2014年2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方案、2014年8月正式挂牌交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仁会生物详细阐述了股权激励计划。目前,挂牌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新三板企业约30家,其中部分企业是通过定向发行方式直接实施,部分企业是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下面,根据上述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分析。(一)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意即挂牌企业直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等不超过35人或上述人员成立的合伙企业直接发行股份,在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转公司备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等程序后即算完成。正在实施股权激励挂牌企业中,盛世大联(831566)、博广热能(831507)、云南文化(831239)等均采取定向发行方式。严格意义上说,采取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仅是一个常规的定向发行过程,方案设计简单、完成时间较短,但在发行价格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折扣。如盛世大联2015年4月公告的《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中发行价格为2元/股,而其在2015年3月完成的定向发行中发行价格为10元/股。(二)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意即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施,并设置了相对完整的实施条款,以期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下面结合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的常见要素,简单汇总挂牌企业实施情况:实施要素A股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备注实施方式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以股票期权为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较少如:夏阳检测(831228)、百华悦邦(831008)同时采取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挂牌企业监事无限制性要求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个别挂牌企业予以明确限制如:金易通(430170)等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原则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除非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若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但其所获授权益应关注是否与其所任职务相匹配。同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个别挂牌企业予以明确限制如:金易通(430170)等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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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doc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 甲方:乙方:为回报员工,鼓励员工持股,甲方计划增资_________元,乙方认购股份进行融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助,互惠,自愿出资投资的原则,签定本投资入股合同。一、投资员工范围为长期参与投资,可以投资入股的员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至20年12月31日止工龄满2年以上(含2年)的正式在岗员工。 (二)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二、投资金额:乙方自愿向甲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计________股。投资方式为现金投资,认购时间截止到20年8月18日。三、投资限额(一)高层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每人最高出资40万元,最低出资5万元 (二)中层领导(部门经理)每人最高出资20万元,最低出资2万元; (三)其他员工龄在5年以上的每人最高出资10万元,最低出资1万元;工龄在5年(含)以下的每人最高出资2万元,最低出资0.5万元。 四、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员工投资入股的回报率做出如下承诺:五、以上条款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正。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仅供公司内部使用。甲方<签名>乙方<签名>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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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全女人美学馆加盟合同.doc

    XX养生美学馆加盟连锁合同甲方(加盟总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双赢原则,就乙方成为完全国际集团XX养生美学馆加盟连锁店一事,经充分协商双方同意签订如下条款:第一条:加盟店的授权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同意乙方使用完全女人及圣湖黑泥品牌的商标、标识等形象标志。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经营的合作者,双方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第二条:加盟店的资料1、加盟店地址: 邮编:2、加盟店电话:传真: 手机:3、加盟店法人代表:负责人: 联系人:第三条:加盟期限: 1、合约有效期不得低于一年。2、自 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合约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且乙方有优先签约权。第四条:授权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范围1、使用方法: 1)、乙方只能按甲方给予的权利为基础开展业务。 2)、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其它加盟合同。2、使用范围:乙方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 1)、不得损害甲方形象,损害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2)、除甲方有特别授权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授甲方经营模式、管理方法及技术资料。 3)、不得帮助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第五条:加盟资格的获取 1、甲乙双方签约后,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账户汇入加盟款 万元人民币;或第 1 页 共 7 页先交纳20%的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签约保证,余款元须在一周内补齐,全款到甲方帐户后合同方生效。甲方按5折给以配备加盟产品及相应的赠送品(见附件二)。2、乙方扩大经营如需开设新的加盟店,需经申请,报甲方同意后可获认可。第六条:加盟优惠、奖励1、成为加盟店后,再次进货可享受如下优惠:• 一次性进货5000元以上,可享受3.5折优惠; • 一次性进货4000元以上,可享受4折优惠; • 一次性进货3000元以上,可享受4.5折优惠; • 一次性进货3000元以下,可享受5折优惠;2、加盟店在半年内累计再进货达到30000元,回赠10%货物返利,用于支持加盟店开业三个月内以推广乙方加盟店业务为目的的宣传费用。3、凡加盟店者均享有全国代理招商资格,可另获得招商奖及提成奖。1)、为公司招商一家加盟店,公司奖励你该加盟店首批进货额5%的提成。并可永久享受该店以后再进货额20%的提成。2)、为公司招商两家以上加盟店(含两家),公司除奖励你每新增新店首批进货额5%的提成外,同样永久享受这些店以后进货额20%的提成。并另可永久享受这两家店直接招商成功所有店以后进货额10%的提成。 4、所有进货额将在公司网站的加盟会员区内公布,以确保提成能正确与及时发放。第七条:经营指导及帮助1、为使乙方能顺利经营,在开业前由乙方提供1—2名人员在甲方的旗舰店学习,学习时间为7天,学习期间往返旅费由乙方承担,其余食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甲方必须向乙方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2、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应尽一切可能按要求派员参加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甲方不承担学习人员的往返旅费。3、如乙方因特殊情况不能派人员前来甲方培训的,而开业又需要甲方指导的,则可申请甲方指派人员前往指导,甲方人员到达乙方后,乙方须解决甲方人员的食宿安排,并积极配合甲方人员开展工作。第八条:商品配置第 2 页 共 7 页1、甲方在确定乙方加盟XX连锁体系后,收到乙方货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发运产品货品,全套美容院配赠的仪器设备等物品则在7—10个工作日内发运。2、乙方在加盟合同签订后首批款的订购商品可根据乙方实际情况自由选择,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订货清单进行发货。3、乙方所购产品,按甲方建议另价格零售。乙方再次向甲方定购,须在订单上准确填写产品编号、名称、数量传真到甲方物流部门确认,价格按再进货的数量进行相应折扣结算(见第六条第1款),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3天内发货,运费由甲方承担。4、首次进货乙方收到的产品除有质量问题外,概不退货。如有换货意向请在首次进货日算起六个月内按产品首次进货额的30% 比例调换,以满足对产品实际的需求。第二次以后所有进货,七天内乙方认为不合适可退换,运费由乙方负担。第二次以后所有进货,在六个月以内换货比例仍按30%计。七天至三个月内,如果实属无法销售,甲方同意给予乙方第二次以后进货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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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绝佳的股权设置方案.doc

    XX集团股权设置的选择方案方案一:居民持股45%(其中居民持股成立持股会,持股会注册为社团法人,下同),经营层(包括对XX集团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现任经营层,下同)持股55%。优点:1、对XX集团发展有突出贡献者和现任经营层的利益得到保障;2、控股权集中在经营层手中;3、经营层的利益得到了保障,鼓舞了经营层的士气,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4、改制彻底,产权方面无遗留问题。缺点:1、说服居民的工作可能有一定的难度;2、暗箱操作该方案难度和风险较大,但是透明操作该方案获居民认可并通过的可能性会较小;3、工作若不到位,容易引起纠纷;4、在权益分配方面,或许会产生一定的隐患。方案二:经营层持股30%,居民持股70%。优点:1、该方案由于在较大程度上确保了居民的利益,因此容易被居民通过;2、操作起来阻力小;3、符合居民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图;4、不易引起纠纷,未来隐患小;5、产权明确,改制彻底。缺点:1、过去有贡献者和现任经营层的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害;2、经营者未来积极性和公司的长远治理受损,对企业长期发展不利;3、当情况变化时,现任经营者的控股权可能得不到保证。方案三:居民持股40%,经营层持股30%,期权30%。优点:1、该方案采取折中办法,可以缓解经营层和居民之间的矛盾;2、可以激励现任经营者,对企业长期发展有利。缺点:1、由于30%权益虚置,改制不彻底;2、操作技巧复杂,难度大。方案四:居民持股50%,经营层持股50%。优点:1、双方接受的可能性较大;2、产权明晰,改制彻底。缺点:1、该方案采取中庸之道,显得缺乏说服力;2、公司未来的控制权充满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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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盟合同  甲方:上海XX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创造知名品牌,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共存共荣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此上海XX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同,具体事项如下:一、关于加盟: 1、甲方授权乙方为上海XX贸易有限公司在_____区域内的加盟单位,凡在该区域发生办公产品的业务,均由乙方负责经营,配送和响应的服务并获取响应的利益,甲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在该区域做任何销售.2、甲方提供给乙方合格的办公用品商品及相关的技术支持. (部分设备样品以押金的方式提供) ,所有商品全部是款到发货的合作方式3、 特许连锁加盟经营系列支持A ) XX公司授权加盟商使用(XX办公用品)的知识产权(含商标、管理模式)并免费向加盟商提供全国统一的门店形象设计(门面招牌及广告灯箱设计、店内形象设计等),使加盟商获益于XX公司的信誉度、知名度和DM广告的投入。 B ) XX公司免费向加盟商提供人员培训、营销咨询、做好经营督导,电话指导并帮助加盟商开拓市场。C ) XX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委派专业人员帮助加盟店的店址做选址勘察、商圈调研并进行开店指导,D ) XX公司在上海市祥德路323号为加盟店设立配售中心,提供及时、有效的供货保障并分享规模经营的利益。E ) XX公司在加盟店开张后, 所有该区域在(XX办公用品)上订购客户的客户服务由该店负责,并承担(XX办公用品)在该地区的网上配送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在半年内归该店所有, (如:该区域的客户打订货电话到总部或网上订购均由信息部即刻将定货信息传给加盟店,再由加盟店派人送货上门)总部原则上不会在该区域进行任何销售活动.F ) 加盟店需配备一台电脑以便在(XX办公用品)上查找公司的全部商品介绍和价格,如客户确定要货可随时从配送中心及时调货,如果有任何技术支持和使用问题暂时不能解答的也可打电话到(XX办公用品)信息部咨询,本站信息部配备了专业的咨询人员帮助加盟店解答任何业务咨询,G ) XX办公用品站在每个月都有最新的DM促销广告及新品种发布广告介绍以印刷成本价发放到该家店里帮助加盟店了解最新的产品市场行情信息.H ) XX公司在设备销售方面的支持;因为办公设备的资金占用额较大故公司采取: 加盟店从网上帮客户选定设备产品,由加盟店配送, 部分技术支持由总部负责.4、乙方区域加盟期限为_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如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没有及时续约的视为弃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的最后一个月内收回所有未付款的商品(或追回欠款),所有在乙方的未结款商品产权归甲方所有,待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再为乙方提供任何响应的服务和支持,4、乙方首次向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元项目加盟费[该加盟费包括: ( 咨询费_______培训费_________资料费___________ 实习费________ 商标、门面招牌及广告灯箱设计、店内形象设计费____________)、门头设计制作费-] 。加盟店开业后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管理费______元,信息费__________元,(按季度计算收费)5、乙方经营业绩突出,甲方将适当进行奖励或返利(按具体营业情况而定)6、乙方加盟权终止之日,授权书同时作废,乙方应将相关手续全部交于甲方后,如乙方经营办公用品确实有困难需要甲方接盘的则按照以下规定收回甲方配送的商品:a)甲方配送的商品在三个月以内的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并且外包装没有损坏的商品按供货价的9折收回.b)超过三个月但在六个月以内的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并且外包装没有损坏的商品按供货价的7折收回.c)超过六个月但在十二个月以内的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并且外包装没有损坏的商品按供货价的4折收回.d)超过十二个月但在二十四个月以内的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并且外包装没有损坏的商品按供货价的3折收回.e)非本公司配送的商品以及外包装损坏的商品不予收回.二、双方责任、权利: (一) 甲方责任、权利:1、乙方加盟期间,甲方允许乙方将办公产品销入该指定区域, 但甲方支持乙方的客户范围是: 东从_____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____西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从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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