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股权激励的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第三条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第三章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第五条股权激励对象:(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第六条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第七条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万,期末净资产为28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值率为: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第八条奖励基金按照超额累进提取:(1)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5%,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5%或5%以下时,不予提取奖励基金。(2)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5%以上的增值部分,按50%提取。(3)净资产增值率在5%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额不足5万元的,当年提取但不奖励,滚入下年度分配。 第九条奖励基金转换为奖励股份的指标为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第十条将奖励基金全部转换为股份,形成奖励股份总额例:假定期初的100万净资产全部转化为股份,即每股的净资产为1元,若期末的净资产增值为280万后,在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每股的净资产就是2.8元。按照净资产增值部分的50%提取奖励基金总额,则期末的奖励股份总额为:第十一条个人奖励比例确定(1)采取岗位群比例法,将激励对象分为高层(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技术层(高级技术人才)、骨干层(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四类。(2)高层占奖励股份总额的40%,中层占20%;技术层占25%,骨干层占15%。第十二条每个岗位群的个人奖励比例按人数均分,即:例:假如专业技术骨干群的奖励股份占奖励股份总额的25%,持股的专业技术骨干有5人,则,专业技术骨干群个人的奖励比例为:第十三条个人奖励股份额度计算公式例:根据上述股权奖励办法和奖励比例,则专业技术骨干个人的股份额度为:则专业技术骨干个人的奖励股份换算成奖励金额为:第十四本方案的奖励股份为一次性当期奖励,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岗位群人数每年核定一次,个人奖励额根据所在岗位群奖励比例和人数增减。第四章股份权利第十五条本股权激励计划所称股份为身股(即虚拟股),享受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表决权、转让权、出售权和继承权。身股为公司无偿授予,股权享有人无需出钱购买。第十六条股权享有人在离职后取消身股权,分红则区别对待:1、退休:股权享有人退休时收回身股,可享受当年全年的分红。2、辞职:自动辞职的收回身股,按当年工作月数享受50%的分红权。3、辞退:被解雇或辞退的收回身股,分红权立即取消。 第十七条股权享有人因升职或成绩优异获得高一级岗位群的股权激励,分时段享受红利。 第十八条股权享有人因工作重大失误降职、免职的,降低或收回股权激励,分时段享受红利。第十九条公司确定的身股激励人员需与公司签订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在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股权生效。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因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经董事会批准。第二十一条在条件成熟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将部分或全部身股转化为银股(即实股,享有除分红权以外的其他股权),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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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XXXX金融学院领导干部社会组织(或企业)兼职退出备案表姓名张XX性别X出生年月XXXX.XX现(原)任职务XX部长是否退休否兼任社会组织(或企业)职务XX副会长兼职届数兼职年限X届X年履职情况签名:年月日社会(盖章)年月日组织(或企业)单位意见校党委组织部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本备案表一式贰份,社会组织单位(或企业)、学校党委组织部各执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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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物流运输证明__________税务局:兹有_________有限公司,委托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________年___月___日,将我公司货物由A地运往B地,运输合同单号:____________,运输车牌:______,运输司机:______。收货人______先生/女士,收货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在运输期间,货物安全与货物破损情况均有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承担。特此证明。经办人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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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日起。C.以完成工作为期限。2、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工作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路 号。第三条 工作内容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 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第五条 劳动报酬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 社会保险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第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第九条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______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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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招投标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内控管理监督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司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各单位自行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其监督原则亦适用于司属各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承办的招投标活动。第三条所有招投标活动均应遵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机构聘用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执行公司有关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第四条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依法合规、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行使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能;设置纪委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本单位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未设置纪委的,由纪律检查委员负责对本单位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实施,不得干涉正常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影响按照程序依法确定中标结果,不得损害招投标人的正当权益。第五条基层单位重大和特殊招投标活动应邀请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参加监督;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应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参加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第六条对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进行的监督不能免除招标人对招标活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第二章监督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司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履行对本单位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职能,但不参与具体招投标业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业务主办单位,建立和完善招投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和办法;(二)监督本单位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三)督促有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履行工作职责;(四)协调解决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五)监督检查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遵守各项纪律情况;(六)受理招标活动投诉,组织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纪违规行为。第八条司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对招投标活动采取派员现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凡重大招投标项目,可临时成立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事务、风险控制和其他有关人员或上级纪检部门指定人员组成,监督小组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对招投标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现场监督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监督和检查招标投标的当事人关于招标投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以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流程;(二)监督并检查招标投标的相关资料、文件,核实并验证其合法性和真实性;(三)监督检查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的过程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的文件规定,并有进行相关调查核实的权利和权限;(四)受理现场投诉,对招投标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五)参加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监督定标组织程序,可出具监督意见,但不得在招投标文件上代表组织签字确认;(六)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即责令改正,同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七)其他需要监督的招投标活动。第三章监督方式与内容第九条监督方式可采取事前约谈提醒预警,指出廉政风险点,提出廉洁要求;事中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按招投标法规定的流程进行招标;事后采取专项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如有投诉,通过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具体监督方式由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招标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要避免到招标现场进行监督。对公司影响较强、涉及金额较大的项目,监督机构必须实行全程监督。第十条招投标监督(一)对自行组织招投标的具体承办单位是否具备招投标能力、资格情况进行监督;招标人可以视自身力量,将招标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具体招标事宜,也可以自行办理全部招标事宜。(二)在招标文件发放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署《廉洁合同》,投标人签署后,在报送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中标人签订的廉洁合同,随主合同一并保存。(三)对将法定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投标的,达到招投标标准的项目拆分肢解、规避招投标的进行监督;(四)对法定公开招投标的项目,是否在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了招投标公告进行监督;(五)对邀请招投标的项目,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数量推荐入围单位等情况进行监督;(六)对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行为进行监督。第十一条开标监督(一)对标前会讨论的事项进行监督;对重点监管项目的招投标计划是否得到本单位的批复进行确认;(二)监督人员应在开标现场当众宣布招投标工作纪律,并向投标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三)对承办招投标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公开开标的情况进行监督;(四)对招投标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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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例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根据《XXXXX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例会,依据约定的惯例每隔一定期限举行一次的管理会议,主要有部门例行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季度经营分析会、半年度/年度工作会议。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运行。第四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总经办,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第二章 部门例行会议第一条 会议目的本会议主要由部门汇报总结前期工作,对后续工作做计划和安排,讨论部门日常工作、人事任免等事宜及作出相关决议。第二条 召开时间本会议的召开时间定为每周一次,如遇非工作日或应出席人员未达到规定等情况,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本次会议可延期举行。 第三条 会议组织本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因故不能主持时,会议可改期进行。第四条 出席人员本会议的出席人员为部门主要成员。 应出席人员如因故不能到会,可以电话或互联网接入的方式参会。第五条 列席人员主持人可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列席。第六条 会议准备材料收集本会议准备材料,由出席人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主动提交,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经会议主持人通过后交本次会议讨论。第七条会议记录7.1会议需形成书面纪要,部门领导安排人员执行会议记录。27.2本会议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7.3本会议纪要,在总经办存档。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第一条 会议目的本会议主要由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日常运营管理、财务情况汇总、人事任免等事宜及作出相关决议。第二条 召开时间本会议的召开时间定为每两周一次,如遇非工作日或应出席人员未达到规定等情况,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本次会议可延期举行。 第三条 会议组织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主持人因故不能主持时,会议可改期进行。第四条 出席人员本会议的出席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应出席人员如因故不能到会,可以电话或互联网接入的方式参会。第五条 列席人员主持人可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列席。第六条 会议准备材料收集本会议准备材料由出席人员按照各自的分管范围主动提交,由总经办负责收集整理,并事先报会议主持人,经会议主持人通过后交本次会议讨论。第七条 会议主要议程各部门前期关键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回顾,问题分析和后续主要工作的计划,公司运营情况的介绍和对各部门的要求。第八条 会议记录8.1 会议需形成书面纪要,总经办参与会议过程并执行会议记录。8.2 本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字后生效。8.3 本会议纪要,在总经办存档。第四章季度经营分析会第一条 会议目的3本会议主要用于在公司内部进行阶段性经营分析,以便公司领导层与各相关部门主管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情况并制定问题解决方案。第二条 召开时间本会议的召开时间为每季度次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 会议组织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如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时,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排名顺序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主持。第四条 参会人员本会议由公司领导、各部门主管参加。上述人员如无法出席会议,可指定一名相关人员代表本人列席会议。第五条 列席人员主持人可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列席。第六条 议题收集本会议议题设:季度经营分析、市场分析、运营和技术分析、人力资源分析等。也可由参会人员直接提出专题,经会议主持人通过后列入本次会议。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也可由参会人员直接提出专题,经会议主持人通过后列入本次会议。第七条 会议准备材料收集本会议准备材料由出席人员按照各自的分管范围主动提交,由总经办收集整理,并事先报会议主持人,经会议主持人通过后交本次会议讨论。第八条 会议主要议程各部门前期关键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回顾,问题分析和后续主要工作的计划,公司运营情况的介绍和对各部门的要求。第九条 会议记录8.1 会议需形成书面纪要,总经办参与会议过程并执行会议记录。8.2 本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字后生效。8.3 本会议纪要,在总经办存档。第五章半年度、年度工作会议第一条 会议目的本会议主要用于在公司内部作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总结,讨论制定中长期的发展计划。4第二条 召开时间一般为半年度、年度次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 会议组织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如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时,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排名顺序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主持。第四条 参会人员本会议由公司领导、各部门主管参加。上述人员如无法出席会议,可指定一名相关人员代表本人列席会议。应出席人员如因故不能到会,可以电话或互联网接入的方式参会。第五条 议题收集本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提出,一般包括半年度/年度经营情况分析总结等,也可由参会人员直接提出专题,经会议主持人通过后列入本次会议。第六条 会议主要议程各部门前期关键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回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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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促进全体员工奋发上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奖惩规定。第二条 制订奖惩规定的原则是:2.1 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2.2 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第三条 奖惩规定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徐铭鸿2] 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之奖励分为下述五种:嘉奖;记功;晋级;奖金;总经理特别奖励。4.1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1)品德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领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4)厉行节约,或利用废料有显著成绩者;(5)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未出现事故者。4.2 员工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可酌予记功:(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2)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并有实效者;(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4)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5)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7)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9)具有其他功绩,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4.3 员工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可酌予晋级:(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产生重大利润或有特殊成绩者;(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损害者;(4)在恶劣环境下,不顾个人危险尽力职守者;(5)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间,获取硕士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和证书者。(6)具有其他功绩,总经理认为应给予晋级者。4.4 其他维护公司利益和名誉,为公司创造利润和价值的行为,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4.5 公司员工具有上述各项情况并取得相应奖励时,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可单独或同时给予100-1000元人民币奖金。4.6 总经理特别奖励,由总经理根据公司员工的功绩确定,给予不同程度奖励。第五条 员工一年内累计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累计记功3次可奖励晋级一档工资。第六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或主管领导向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推荐,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落实执行。第七条 事迹突出的员工除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学习、休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第八条 本公司之处分为下述几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关系,并配合扣款措施。8.1 警告处分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并从工资中扣款五十元:(1)工作上消极怠工者;(2)因工作失误导致过失,情节轻微者;(3)不服从上级安排或指示者(初次);(4)代人刷卡或委托他人刷卡者(初次);(5)工作时间内短期(10分钟内)无故脱离工作岗位者,未造成严重后果者;(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7) 在公司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或其他废弃物者;(8) 利用公司车辆办理私人业务者;(9)值班、检查、管理或监督人员管理疏忽及不认真履行职务者;(10)出入厂区时拒绝管理人员检查、询问者;(11)未遵守就餐时间及餐厅秩序者;(12)品行不端正、谩骂或辱骂他人者;(13)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1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及佩戴劳保用品者;(15)个人发型不符合公司规定者;(16)拒绝公司因工作需要为其安排的健康体检的;(17)指定受培训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者;(18)未经组织者批准不参加公司、部门或班组会议者;(19)在公司组织的会议、活动中不遵守秩序者;(20)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者;(21)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者;(22)不按照公司规定使用浴室、足球场、篮球场、体育器材及各种生活、体育设施者;(23) 一个月内(从第一次发生之日计算)迟到、早退、不按时到岗累计3次以上者;(24)旷工1天者;(25)其他有上述类似情况行为者。8.2 记过处分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并从工资中扣款二百元:(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者;(2)工作上消极怠工,情节较为严重者;(3)在公司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者;(4)工作时间内无故脱岗超过10分钟以上者,或者虽未超过10分钟,但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者;(5)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包含玩手机或电脑游戏,看电影、小说,听音乐等)者;(6)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者;(7)值班、检查、管理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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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例会制度目的:1、加强公司各部门沟通能力、提高工作效率;2、追踪任务完成进度、下达新计划任务;3、解决各工作环节出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并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4、学习公司新的指示精神,振奋士气。职责:1、总经理负责主持会议召开,如总经理不在,则由总经理指定人员进行主持;2、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签到、内容的记录、整理、分发。参加人员1、总经理、技术副总、销售副总、销售部长、综合管理部人员、生产技术部人员;2、销售员若没有出差,也需参加;3、应参会人员不能按时参加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会议时间及地点:1、每周五上午9点30分开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综合管理部另行通知;2、会议地点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会议要求:1、参会人员必须准时报到,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工一天处理;2、会议时长控制在2小时以内,与会人员应提前做好会议准备,表述要简单扼要,控制发言时间;3、各人应准备好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4、对于会议上形成决策的事项,要当场形成工作计划并指定责任人和出具任务完成时间表。会议内容:1、与会人员报到签字;2、部门负责人对周工作进行总结; 3、部门负责人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拿出自己的解决方案;4、部门负责人简述下周工作内容、对部门成员部署下周工作计划;5、部门成员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并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6、各与会人员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解决,对于不能在会议上解决的问题,即时提交总经理研究解决;对于形成决议的解决办法,直接责任人应向与会人员承诺完成期限;7、综合管理部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8、总经理对上周工作进行评价,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明确工作内容和相关责任人;9、与会人员需承诺完成新任务的时间表;会议记录:1、会议结束后,综合管理部人员负责整理会议记录,打印文件后由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后复印,并在下一个星期一上午送达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各一份,综合管理部保存原件和电子版本。2、与会人员必须携带本子和笔,记录会议要点,与自己工作相关的要详细记录,以便明确工作和落实工作。 其他: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和修改;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编制: xxxxxxxxx 批准:日期: xxxx-xx-x 日期:周例会签到表第周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主持人签字: 姓名签到姓名签到 请假人员:应到: 人实到: 人请假: 人缺席: 人会议记录第 周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到会人员:会议内容: 主持人签字:记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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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着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XX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按照盯住有限目标,解决突出问题的思路,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公正合理执法司法、解决企业突出问题、治理干部作风顽疾等五个方面,强化治理,攻坚突破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要素聚集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保障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1.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按照谁主管政策谁负责落实、谁不落实政策就追究谁责任的总要求,压紧压实政策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政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加快对现有政策清理,梳理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建立服务对象清单,每季度更新政策和服务对象清单,并与企业对接,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减、免、缓、降税费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供水、供暖、供气和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范围项目供电价格。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快兑现各类奖补资金。全面清理应拨付给企业的招商引资、重大投资项目投资奖励、科技创新、人才支持等各类奖补资金及项目配套资金,在查清、核准、达标的基础上,限时足额拨付企业。属于上级给付的奖补资金,到达本级15日内,下达县(区)或直接足额拨付给企业;属于本级政府合同约定或承诺给付的资金,要专题研究解决资金来源,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完成清理并长期坚持 4.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对企业在挂牌、上市过程中各类中介费用给予补贴奖励和在税收、土地产权、立项审批、环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的方式,引导企业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人行XX中心支行、XX银保监分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5.切实做好政策的立改废。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现有政策文件中内容模糊、难以操作的条款进行细化实化,提出可操作措施;对存在盲点、漏点的政策文件进行补充;对内容空洞、已过时的政策予以废止,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增强操作性实用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6.加强涉企惠企政策宣传。建立简洁明了的惠企政策清单(包括政策名称、享受对象、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在各部门(单位)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上与政策原文同时公布方便企业查询了解。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多种方式,系统宣传各类惠企政策,进行重点解读。充分利用XX市政商直通车(民营经济服务平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时更新、精准推送政策文件。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二)聚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改进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7.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在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各部门(单位)根据《XX市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单位)实施细则,全面推行亮牌服务、持证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群众评价、查处举报、末位问责制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牵头部门:市作风办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8.提高涉企办事服务效率。聚焦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不动产登记、税务登记等政府部门办理事项,水、电、气、热、通信等设施报装办理事项,按照减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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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星级)
县委调研人才库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拓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成果,提高大调研、大讨论、大实践活动质量,有效整合我县各类调研人才力量,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调研人才队伍,切实为全县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县委建设调研人才库,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调研人才,是指经县委同意,并统一授权,选派参加县委专项调研工作的四级主任科员(含)以上及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含)以上的干部。第三条 调研人才的评选,遵循人才培养选拔培养使用规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遵循从优选拔、宁缺毋滥原则。第二章 资格条件、人员范围和选用程序第四条 调研人才由县委办公室按照德才兼备、择优评选的原则,从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县直国有企业单位选用一批调研人才组建人才库。第五条 调研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实事求是,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三)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学习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和了解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热爱调研工作,调研作风扎实;(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调研人才主要从有关部门中优先选择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业务以及具备党建、组织人事、行政审批、财会、审计、工程监管、项目管理、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工作经验的四级主任科员(含)以上、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含)以上的干部。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推荐入库:(一)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二)近三年受到过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三)其他原因不宜推荐入库的。第七条 县委办公室根据调研人才的专业特长,工作内容,按照项目建设、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进行分类,探索分类建立调研人才库,并按照县委调研工作安排,采取一事一授权的方式,随时从中选派人员开展工作。第八条 调研人才的选用由县委办公室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会同县委组织部门提出调研人才建议人选,并征得建议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县委批准;(二)经县委研究同意,确定调研人才人选,下发授权通知书,向各部门公布调研人才名单。第三章 管理和使用第九条 人才库人员的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享受的职务职级晋升、工资福利等待遇保持不变。选派参加调研工作的人才库人员由县委办公室管理,未选派参加调研工作的人才库人员由原单位管理。调研期间,选派参加调研的人才库人员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其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决。工作费用和差旅费用等按标准和程序从县委办公经费中列支。每次调研工作结束后,选派参加的调研的人才库人员回原单位工作。第十条 选派参加调研工作的人才库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调研工作,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第十一条 调研人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委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予以取消资格:(一)授权期间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二)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调研人才的;(三)选派参加调研工作期间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县委办公室经年度考核认为不宜继续担任调研人才的;(五)有其他不宜继续担任调研人才的情形的。第十二条 人才库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加有关调研的各类培训、业务交流及相关会议。第十三条 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3月份前,县委办公室对人才库人员进行必要调整和补充。需要调整和补充的人员,一般是指拟纳入调研人才库的年度考核优秀的年轻干部、上年度有调研成果,或者是因调离岗位等其他原因不再适合纳入人才库的人员。第四章 考核、激励第十四条 县委办公室应当每年对调研人才库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纪律作风、调研成果等情况进行考核实事求是地出具书面鉴定,并向其所在单位反馈,作为干部评优评先、推荐使用的重要依据。优秀年轻干部的表现情况及鉴定,同时报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归档。对调研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人员,县委办公室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第十五条 注重在调研工作开展中培养、发现、选拔干部,对于在调研工作中创新方法举措、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效的,提请县委进行全县通报表扬;对于政治过硬、表现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第五章 组织保障第十六条 县委办公室为选派参加调研工作的人才库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第十七条 对妨碍、干扰、阻挠调研工作正常开展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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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总述 为规范员工关系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的劳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目的与意义 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增强团队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重要环节。融洽、和谐的员工关系,会在团队中形成互相帮助、协调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员工满意度,加强员工参与公司管理,提高横向和纵向的沟通效率,促进团队整体工作效率与合作意识的提高,达到使公司能在市场中保持良好竞争优势的最终目的。第三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临时工。 第二章 员工关系管理基本内容第四条 员工关系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子项目,在公司里将发挥其独特的管理效用。员工关系管理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 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资纠纷管理、满意度调查以及人事异动管理; (2) 员工活动管理:员工活动的组织与协调;(3) 内部沟通管理:员工成长沟通、家属沟通、员工申诉等,及各种沟通渠道;(4) 员工离职管理:相关流程、离职面谈、离职原因分析等;(5) 员工关怀管理:重大事件时的慰问、节假日时的祝福;心理辅导与疏导: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设置专人不定期对员工的心理进行辅导,或开设心理类培训课程,缓解职场压力与家庭矛盾带来的心理隐患。第五条 员工关系的管理应该是每一位管理者的职责,其专职管理岗位为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第六条 员工关系每期所做的满意度调查,作为各部门改进管理的依据,以后还可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所聘员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公司员2工都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第八条 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在入职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员工上岗时间,签订范围为上月所有新进人员与原合同到期需续签人员。合同期一般员工为两年,管理层员工为三年。第九条 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出公司负责收回原劳动合同,调入公司负责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领导由双方协商是否续聘,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将按照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结果,并按规定办理不续签的人事手续;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第十一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申请。第十二条 双方出现劳动纠纷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实际表现,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或组织成立专门的处理委员会进行协调与问题解决。 第四章 员工活动管理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与行政部行政专员及其他部门自愿者1-2名,共同组建员工活动小组,负责组织各种活动小组,如篮球组、羽毛球组等,目的是增强员工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增进友谊,创建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引导积极合作的团队精神。第十四条 活动频率安排:小型活动(篮球赛、乒乓球赛等),每季度一次一项;中型活动(如部门聚餐,团队建设等),每半年一次;大型活动(如年会、员工拓展活动等),每年一次。第十五条 活动经费来源:(1)员工日常违纪罚款;(2)公司提供;第十六条 员工关系专员负责向公司申请或筹集员工活动经费,并按计划对活动经费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五章 内部沟通管理(含员工申诉管理)第十七条 公司施行入职引导人制度,由部门评选出部门的核心骨干人员担任本部门入职引导人。入职引导人的职责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1.向新职员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职员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32.保持与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的沟通,反馈新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表现; 3.主动为新员工解答疑难,帮助新员工处理各类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搭乘班车等; 4.转正前对新员工做出客观的评价,以此作为新员工的转正依据之一。第十八条 员工的内部沟通主要分为正式沟通与非正式沟通两大类,正式沟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入职前沟通:为达到以企业理念凝聚人、以事业机会吸引人、以专业化和职业化要求选拔人之目的,在招聘选拔面试时须将企业文化、工作职责等进行客观描述。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负责完成对公司拟引进的一般职位的 入职前沟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分管副总完成对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入职前沟通。同时,进入公司的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负责引领新员工认识各部门入职引导人,介绍公司相关的沟通渠道,后勤保障设施等,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2.岗前培训沟通:对员工上岗前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进行沟通培训,以掌握公司的基本情况、提高对企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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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控制1.合同订立1.1流程图1.2管控流程指引编号流程环节机构/岗位流程步骤描述业务表单1收集合同对象资料,进行资信审核合同承办科室/经办岗合同承办科室经办岗收集合同对象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电话访问、网络查询等手段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后,提出初审意见供应商资料2负责人审核合同承办科室/负责人合同承办科室负责人审核供应商资料,合同为一般合同由负责人审核后确认供应商;为重大合同的需经分管领导进一步审核 编号流程环节机构/岗位流程步骤描述业务表单3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审批重大合同的供应商资料 4确定合同谈判对象,通知对方准备谈判合同承办科室/经办岗合同承办科室经办岗根据审核意见确定合同谈判对象,并通知对方准备谈判资料 5成立谈判小组合同承办科室/经办岗合同承办科室经办岗发起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单位的合同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组成,重要、复杂的合同谈判还应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参加。 文可居文库——海量学习资料,手机电脑均可下载www.wenkeju.com编号流程环节机构/岗位流程步骤描述业务表单6参与谈判相关科室技术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相关科室指定人员参与谈判 7组织合同谈判,并记录谈判内容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组织合同谈判,谈判前应收集合同相关的市场信息,了解市场交易条件、竞争状况、交易价格、售后保障等,谈判中记录谈判内容,并由全体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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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党建制度汇编中学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一、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四、组织生活制度五、中心组学习制度六,发展党员制度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八、民王评议党员制度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十、党员挂脾上岗制度十一、党务公开制度十二、党员千部述职述廉制度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十四、诫勉谈话制度十五、三会一课制度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制度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党建工作责任制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密切联系群众制度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组织生活制度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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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党委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家访走访工作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有关要求,持续深化落实关心关爱干部职工,锻造堪当新时代*工作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不断加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廉洁齐家。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的新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单位党委委员、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以及全单位各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支部委员及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的家访走访工作。第三条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家访走访工作,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坚持政治标准与家风家教相结合;(二)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三)坚持八小时内外相结合;(四)坚持严肃谈与拉家常相结合;(五)坚决防止灯下黑。第四条家访走访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共同居住的亲属。家访工作组由本单位党委组织机关党委委员,被家访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及党组织、基层工会组织负责人等人员构成,也可以联系单位办公室、党建处、机关工会、人事处等部门,一同开展家访走访。第五条家访走访原则上每月安排*次。如遇干部患有重大疾病、家庭有重大变故、与同事或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矛盾纠纷、出现廉政及作风苗头性问题、被问责处分处理等特殊情形,机关党委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应当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联系开展家访走访。第六条家访走访主要利用八小时工作外或休息日、节假日时间,采取到被访干部家中与其父母、配偶、子女等共居亲属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亲属不在家或不便当面交流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视频等方式开展线上家访,确保应访尽访。第七条家访走访过程中,工作组要向被访干部亲属介绍干部的工作及思想情况,也要全方位了解干部的家庭状况、婚姻现状、社会关系、个人交往、兴趣爱好,以及党员社区报到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情况。要将监督管理的触角从干部的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社交圈,同时加大对被访干部及家属的关心关爱,力所能及为干部及家属排忧解难、解除后顾之忧。第八条家访走访时,机关党委可向被访干部及家属发放D章党规党纪等文件材料,宣讲纪律监督的相关政策;其他随访部门(单位)可视具体情况自行筹备探访物品。工会从帮扶互助角度,注意收集了解被访干部及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党委做好干部职工帮扶决策提供参考。第九条家访走访工作组要注意交流沟通的方式方法,鼓励家属参与监督被访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参与对被访干部业余生活的管理,当好廉内助,把好家庭廉政关,带头养成廉洁自律家风,共同筑牢拒腐防变阵地。第十条对家访走访中了解到的纪律监督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机关党委应与相关部门沟通反馈,及时与干部咬耳扯袖,约谈提醒,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对家访走访中的干部及家属提出的意见建议、存在困难、思想波动、矛盾问题等,家访走访工作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复访或电话、视频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回访,及时向干部及家属反馈相关情况。第十二条开展家访走访要做好工作记录,明确时间、地点。被访对象、发现的问题等要素,形成工作台账。机关党委在每季度召开的机关党委(扩大)会议上,通报上季度家访走访的情况,研究下季度家访走访的具体安排。第十三条家访走访工作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给被访干部及家庭增加负担,严禁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严禁借家访走访名义组织聚餐。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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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制法制员管理办法(公安局)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改革,稳步推进派驻制法制员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厅有关工作规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市局法制支队可根据工作情况,向市局所属部门、分局的法制部门派驻专职法制员;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可根据工作情况,向本局基层所队派驻专职法制员。第三条派驻制法制员的人事、工资关系隶属于选派的法制部门,并由选派的法制部门直接管理、考核。法制部门对派驻法制员进行考核时,所派驻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第四条派驻法制员主要在驻在部门开展执法监督管理、执法服务、执法培训和法制审核等具体法制工作,酌情承担所派驻部门法制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第五条 派驻制法制员具体承担以下职责:(一)案件审核职责。对刑事、行政案件办案程序、案件事实、证据材料等进行全面实质审查,及时对案件办理中出现的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条款适用等问题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符合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案件,经派驻法制员审核后,直接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二)执法监督职责。对驻在部门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考评,定期开展执法质量研判,针对突出执法问题、疑难问题、领导交办的重点问题等及时开展专项检查,记录考评情况,并将考评情况作为年度执法质量考评的依据。(三)执法管理职责。以驻在部门的执法监督管理中心为依托,对驻在部门的警情、案件、办案场所、执法安全、涉案财物、卷宗管理等进行全流程监督、管控,管理所派驻部门的执法基础台帐、法律文书和执法档案,并实行日巡查、周研判、月通报、季考评。(四)承担复议复核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回复、应诉职责。对所派驻部门办理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刑事复议复核、国家赔偿的,对提交的答复书和证据材料进行预先审核把关,提供建议;对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中开庭审理,需要派驻法制员进行现场指导或出庭支持应诉的,应当一同前往出庭应诉。(五)法制培训职责。制定有针对性的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案例点评、旁听庭审、法制讲座等培训活动,为民警提供执法指导,解答执法疑难问题。(六)信息化考评职责。按照警务信息化的要求,依托警综平台、执法监督平台、执法公开平台、电子卷宗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执法记录仪采集系统等,认真落实信息化巡查考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整改。(七)法制保障职责。落实市局加强四中心建设目标,配合驻在部门对执法监督区、办案区、案管区、涉案财物管理区等进行升级改造,提供相应支持。(八)健全制度职责。督促所派驻部门及民辅警全面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执法管理细则、执法办案、执法考评等各项法制管理制度,并根据驻在部门实际执法情况,健全完善符合驻在部门的执法管理、执法办案、执法考评等细则。(九)法治建设职责。牵头组织推动驻在部门法治公安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等法治建设工作,完成相关任务清单。(十)争先创优职责。积极响应上级领导机关的部署,立足所派驻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打造法制特色亮点,建设法制品牌,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执法示范单位建设信息化评比、执法比武竞赛等工作中力争上游。(十一)沟通联络职责。及时向所派驻部门反馈上级部门交办的法制工作任务,并及时办理;发现所派驻部门有重大法制事项需要上报沟通的,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十二)其他需要派驻制法制员承办的法制工作。第六条 派驻法制员对当场发现的执法问题,应当立即要求相关民警予以纠正,对案件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记录并录入平台,并跟踪整改情况。第七条 派驻法制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或有争议的执法问题,应当及时提请法制部门研究。法制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第八条 担任派驻法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道德品行良好,热爱公安法制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在民警中具有较高威信。(三)通过公安机关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四)具有三年以上执法办案经历。(五)具有扎实的法律业务功底,熟悉掌握网上执法办案操作技能;熟悉公安法制工作,能够承担法制培训、执法监督、业务指导等工作。(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曾被上级公安机关评为执法示范岗位的民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民警,可优先选拔为派驻法制员。同时实行动态的选拔任用制,根据法制员考核考评情况,适时调整,确保派驻工作顺利进行。第九条 派驻法制员由选派的法制部门会同本单位政工部门共同组织选拔、任用,经本单位党委研究决定,统一聘任。第十条 选派的法制部门应对法制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并建立跟踪培训考察机制,保障派驻法制员战斗力。第十一条 实行派驻制法制员制度的单位应建立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听取法制员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通报、交流法制员工作情况,点评执法问题,提出加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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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务公开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工会法》《公司法》和《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总工发【2012】12号),按照中共中央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促进企业党风建设和领导人民廉洁从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实行厂务公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知实效、有利改革发展稳定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原则。第三条厂务公开在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企业行政是推行厂务公开的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厂务公开的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厂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协调厂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督导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公开内容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企业改革、改制方案以及兼并、破产、重组方案;企业投资和重大企业改造方案;企业裁员、分流、安置方案;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参加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债权人会议的职工代表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大事项。第六条生产经营重要情况。主要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大额资金处置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等情况。第七条涉及职工利益事项。主要包括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企业用工、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福利;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企业年金的缴费情况等。第八条领导班子建设和廉洁从业事项。主要包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情况;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等。第九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应工出国(境)(简称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执行情况。第十条法律、法规或规章对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有特殊规定的,以及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的、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按有关规定公开。第三章公开的主要形式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各单位要按照《工会法》、《公司法》、《劳动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职代会制度严格按照职代会的各项职权,规范有序公开各项规定的内容。同时,要将职代会有关事项的审议结果和通过决定的事项及时向广大职工公开。第十二条日常会议形式。职工会闭会期间可以采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厂情发布会、党政联席会、职工代表座谈会、总经理(厂长)联络员会等形式进行公开。第十三条其他形式。日常工作中,可以通过企业办公网络、厂务公开栏、宣传栏、企业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介以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方式进行公开。第四章主要公开程序第十四条提出方案。厂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结合本单位每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定期提出公开内容,报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也可以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根据职工代表的意见,适时指定厂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公开内容。第十五条审查内容。公开内容由各单位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后予以确定,审查过程中要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准确和真实,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第十六条组织实施。公开要符合保护商业秘密、符合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的要求,根据公开的内容和时限进行公开。凡属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实行会后公开;凡属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凡属热点、焦点问题,要随时公开。公开期限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确保职工能够有效知悉公开内容,原则上不低于一个月。其中,三公经费支出当年年预算及上半年决算同时公开,日常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各单位内部按月公开。第十七条督促检查。成立由基层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党政有关职能部门代表组成的厂务公开监督检查组。由检查组负责检查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公开效果等是否符合本制度要求。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及时汇总上报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向厂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反馈群众意见。第十八条抓好整改。对职工或职工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建议,要及时采纳,并由监督检查小组督促承办部门落实整改。按照闭环管理的要求,建立厂务公开执行情况档案。公开后要注意通过有效途径了解职工反映,不断改进工作。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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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xxxxxx水务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XXX总则第一条XXXXXX为规范、有序地组织各项招标工作,确保项目招标活动顺利开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廉政、择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XXXXXX本办法适用于由我局或者下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包括:(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二)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检测鉴定、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需要另行采购的,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中的电梯、中央空调、材料等。第二章XXX招标范围第三条XXXXXX下列工程必须公开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第四条XXXXXX下列工程必须在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中招标,采用直接抽签法或者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直接票决法在对应承包商预选库相应专业组别中确定中标人:(一)建设工程计划立项批文单个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4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同时区住建部门已建立预选库;(二)建设工程计划立项批文下达工程服务费或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同时区住建部门已建立预选库。第五条XXXXXX下列工程采用邀请招标:(一)建设工程计划立项批文单个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4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同时区住建部门未建立预选库或预选库成员数量不足够的;(二)建设工程计划立项批文下达工程服务费或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同时区住建部门未建立预选库或预选库成员数量不足够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三章XXX招标方案内容第六条XXXXXX服务类招标方案必须含项目名称、招标工程名称、招标内容、招标估计及依据、工期、结算规定及投标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评定标方法、资信要求内容(如有)、技术标评审内容(如有)、定标工作规则。第七条XXXXXX施工招标方案必须含项目名称、招标工程名称、招标内容、招标估计及依据、工期、投标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评定标方法、资信要求(如有)、技术标(如有)、定标工作规则。第四章XXX招标方案制定、申报、审批第八条XXXXXX招标实施单位负责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编制招标答疑、补遗文件。第九条XXXXXX招标实施单位编制好招标方案后,按照《中共深圳市龙岗XXXX区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深圳市龙岗XXXX区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的规定,根据审批权限分别报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审批。第五章XXX招标组织第十条XXXXXX招标方案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后,招标实施部门应及时组织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准备招标相关备案资料及办理招标备案。第十一条XXXXXX招标备案过程中,如招标主管部门对招标方案提出异议并退回的,招标实施部门需主动沟通协调,确需调整的,由招标实施部门按要求调整后再向区招标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主管部门有明确的书面调整意见的,招标实施部门应留存书面调整意见;没有书面意见的,招标实施部门应要求招标代理书面说明,并作为招标资料留存。XXX第十二条XXXXXX招标备案后挂网前招标实施单位应将定标工作规则报送局纪检部门备案。第十三条XXXXXX招标文件挂网后,招标实施部门组织招标代理做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如有)工作、标底公示(如需)工作。第十四条XXXXXX招标文件截标后,招标实施部门组织招标代理做好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公示、开标、投标人入围(如有)、评标(如有)、评标报告公示(如有)、清标(如有)、定标、招标投标报告备案、中标公示等招标相关工作。第十五条XXXXXX如需要投标人入围及定标采用票决法确定的,则由招标实施单位至少在定标前1天向局建设和安全管理科申请,局建设和安全管理科按照《龙岗区水务局定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时限要求,确定好定标委员会备选名单及监督委员会名单,再由监督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处理的名单送交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本次定标委员会正式成员。第十六条XXXXXX中标公示结束后,招标实施部门应及时完成中标通知书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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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公司印章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使XX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制订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市公司各部门,各县级分公司印章的制发、刻制、使用、管理和缴销。(三)市公司所属党委、纪检监察、审计、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如制发本部门上级业务指导机关规定形式的印章,可按照上级业务指导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印章的规格、式样和制发(一)市公司的印章,一律为圆形。(二)市公司印章,直径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形,由市公司自制。(三)市公司各部门,各县级分公司的印章,直径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形。市公司各部门印章由市公司自制,各县级分公司印章由各县级分公司自制。(五)各县级分公司内设部门印章的规格、式样和制发由各县级分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三、印章的名称、文字、字体和质料(一)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本单位法定名称。(二)印章的文字,使用宋体字和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化字。(三)印章质料,由制发、自制单位自定。四、专用印章的规格、式样和制发(1)市公司,市公司各部门,各县级分公司印制文件时所使用的电子印章,规格、式样和正式印章等同,制发规定同本办法第二点。(2)钢印及其它专用章,在名称、式样上应当与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上级领导机关批准后自行刻制。五、印章的刻制(1)刻制印章,须持上级领导机关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到公安部门办理呈批手续。(2)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到指定的刻制印章工厂或刻字社刻制。(3)印章完成后,须按照《XX分公司电子公章管理办法 》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印章。六、印章的使用(1)使用印章,须经有关领导批准。1.公文用印,以公司领导在公文定稿上的签字为据;2.使用单位领导印章,须经单位领导批准;3.使用单位印章,须经该单位领导或经单位领导授权的相关负责人批准。(二)因上述2、3款事项用印,用印人须持填写完整并经相关领导批准的用印单,经印章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人复核后方可用印。七、印章的管理和缴销(1)市公司各部门、各县级分公司应将印模报上级主管单位(即市公司综合部)和有关业务部门备案后,方可启用。(2)印章应由相关部门专人保管。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3)需更换印章时,应报请上级领导机关同意后,刻制新印章。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销毁。(4)市公司各部门、各县级分公司被撤销,由市公司综合部代表上级单位收缴其印章。(5)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并报上级机关同意后,重新刻制。八、附则(1)本规定由市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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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文化1、企业宗旨:员工满意 顾客满意 股东满意三个满意构成企业经营的主要利益链,三者利益统一,互为条件,不可分割:员工满意是基石——员工是企业价值链的起点,只有员工满意,企业才能提供使顾客满意的产品和服务。顾客满意是核心——只有顾客满意,企业才有市场、才能获利。股东满意是目标——只有企业有效益了,才能给股东提供回报,股东满意了,再投入更多的资金用来发展企业,如此循环往复。2、企业愿景:成为全球受尊敬的xx企业以依靠员工、尊重员工去赢得员工对企业的忠诚与尊敬;以一流的品质、优良的服务去赢得客户的尊敬;以技术领先、性能领先去赢得同行的尊敬;以环保事业为已任和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而赢得社会的尊敬。3、核心价值观:造福员工 发展企业 贡献社会造福员工——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通过关心员工、理解员工、尊重员工、激励员工,为员工谋求福利,提供和创造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从而激发和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企业——企业发展是目标。科学、持续发展的企业能为每一个员工提供生活生存保障,为员工提供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提供舞台,以员工的个性发展推动企业的科学发展。贡献社会——企业发展是对社会最实际的贡献,公司始终坚持以环保事业为已任,生产节能、高效产为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4、经营理念:创造价值 合作共赢 持续发展创造价值-自主创造,精益管理,技术创新,挖潜增效,为员工创造价值,为企业创造价值,为合作伙伴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价值。合作共赢——与客户、供应商建立战略伙伴合作关系,与相关各界精诚合作,形成稳固健康的利益共同体,携手并进,共同发展。持续发展——公司致力于生产高效节能环保的产品,为绿色环保事业尽责任、做贡献,走科学可持续发展之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5、企业精神:勤奋 坚韧 责任 创新勤奋——勤学习,勤思考,勤探究,勤实践,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干好每一件事情,不怕苦,不怕累。坚韧——不屈不挠,意志坚定,勇于承担艰巨的任务,具有持久的刚毅和决心。责任——热爱岗位,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担负发展企业的重责。创新——善于积累,善于思考,勇于变革,勇于创新。6、企业作风:团结 务实 诚信 担当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容上容下,容人容已,上下一心、精诚协作。务实——讲求实际,实事求是,说实话、办实事、重实际、求实效。诚信——以诚相待,以信相交,信守承诺,言必行,行必果。担当——摒弃个人得失观,强调责任感。工作不推诿,不扯皮,有责任意识,勇于承担责任,能够担当重任。7、创新理念:把常规做到极致 把创新做成常规累积点滴,把常规的工作做到最好;勇于变革,把创新变成工作常态。8、服务理念:真诚 快捷 专业 高效真诚——真心实意,坦诚相待。考虑问题细心周到,处理问题至微至善。快捷——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快速响应,行动敏捷。专业——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服务规范、标准。高效——速度快,效率高,结果完美。9、质量理念:视质量为生命 不断追求完美把产品质量视为自己的生命、企业的生命。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意识,对待产品质量永不满足,精益求精。10、安全理念:安全是责任 安全是效益 安全是幸福安全是责任——安全责任重如泰山,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学会自我保护是对家庭负责。安全是效益——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安全事故给企业带来的直接损失与间接影响,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双赢。安全是幸福——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平安与幸福都来自于安全,安全就是幸福生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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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合作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合作行为,提高合作效益,防止不必要的合作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合作活动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三条 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第五条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2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合作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合作合同。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完成事先尽调,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合作合同。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公司的书面授权方能对外订立书面合作合同。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合作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公司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第十三条 凡是存在合作,应当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员向公司法律顾问发送合同撰写需求邮件,并同时抄送业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反馈合同文本后,业务部门应当从业务角度进行审慎复核;业3务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法律顾问均确认无误后方可申请盖章。第十四条 合作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作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第十五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XX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XX万元,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法律顾问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第十七条 合同标的额超过XX万元,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法律顾问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须经邮件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第十九条 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第二十条 对外订立的合作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4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第二十一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第二十二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第二十三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电子版由财务部、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原件由财务部门留存。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第二十四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第二十五条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第二十六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5业务,应当拒绝付款:1.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的;2. 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第二十八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第二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三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第三十二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6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第三十三条 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第三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行政部门保管。第三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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