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实施办法(高校)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党员组织生活(以下简称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严肃性,提高组织生活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方式。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以及党课和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会等。通过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及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新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处置违纪和不合格党员,进行党内选举,推选党内先进等。党的组织生活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适合党员和时代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督促党员先锋作用的发挥。 第三条参加组织生活是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 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确有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当向党组织履行请假手续,但同一学期非特殊情况请假不得超过三次。 党组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权利。 第四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是组织生活策划、管理、指导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单位组织生活指导方案,审核所属党支部具体方案,检查、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开展。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当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按学校党委要求制定本学期组织生活指导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五条党支部是负责召开组织生活的直接责任主体,须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及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党支部拟定组织生活方案时,应在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的基础上,注重充分征求党员意见,集中党员智慧,创新形式,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其自觉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保证方案的顺利有效实施。 党支部组织生活,应坚持做到有主题、有要求、有考勤、有记录,切实避免党员组织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娱乐化倾向。 第六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应当建立组织生活登记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本单位党员组织生活按时、按要求、按方案召开。 第七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每学期结束前应当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专题工作会,研究和解决组织生活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并将本单位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基本经验、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党委组织部。 第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中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党组织讨论和决定有关事项时应当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与会党员表达意见的权利。需要做出决定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第二章分则 第一节支部党员大会 第十条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第十二条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或方案,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工作实际提前研究确定。 第十三条实到会党员(含预备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召开选举或其它需要做出决定的党员大会,实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或做出决定。 第十四条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包括: (一)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讨论支部工作计划; (三)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五)推选党内先进,研究违纪党员的处置决定; (六)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对要求退党的党员作出组织决定; (七)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推选出席上级党的会议代表; (八)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和推选的代表; (九)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布置的任务; (十)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第二节支部委员会 第十五条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支部领导班子,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全体支部党员负责,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 第十六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有关党员等同志参加。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按计划进行,临时会议由支部委员在会前沟通确定。 第十七条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与会人员会前充分交换意见,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会议应安排专人记录,定期整理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支部委员会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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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工作总结2021年即将过去,回首这一年的工作,有硕果累累的喜悦,有与同事协同攻关的艰辛,也有遇到困难和挫折时的惆怅,时光飞快,不知不觉中,充满希望的2022年即将到来。可以说,本年是公司推进行业改革、拓展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年。现就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1、目前,生产计划的流程已成模式,在现在的基础上,加强精益生产的意识,提高为生产和销售服务的意识。加强了解物料的前詹性、客户的需求、市场的动态,朝着:由订单式生产到计划性生产的生产模式转变。 2、对于物料跟进方面,仍需要大力强捉,仍要寻找更好方法改变目前的模式。加强与物控、采购人员、收发员之间的沟通,提高沟通效率与沟通的质量,即时产生共享的信息。 3、自身的加强,加强与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提高沟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强团队意识。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具备更快、更好的工作能力,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4、觉到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主动沟通的意识,甚至出现无效沟通的现象。出现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不利于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工作,虽然当别的部门提出配合时,大家也会配合,但是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或者很愉快地配合其他部门提出的要求及其他配合时,仍然还不是很到位。5、密切联系客户,努力实现、维护、发展公司和客户的根本利益。本人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客户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公司办实事、办好事。为客户创造利润就是为公司创造价值。6、按规定执行个人重*事项报告制度。总的来说,一年来,本人分管、协管的部门较多,工作范围广、任务重、责任*,由于本人正确理解上级的工作部署,坚定执行公司和领导的经营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了作为行政职务和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发挥了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较好地完成了分管和协管股室全年的工作任务。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能令到公司的发展更上一个台阶,在工作上,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里我为自己制定了新的目标,那就是要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明年会有更多的机会和竞争在等着我,我心里在暗暗的为自己鼓劲。要在竞争中站稳脚步。踏踏实实,目光不能只限于自身周围的小圈子,要着眼于*局,着眼于今后的发展。我也会向其它同事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共同进步。征取更好的工作成绩。最后,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怀,为我提供这么好的机会与场所,为我积累经验增强自身工作能力做好了铺垫。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对待工作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全力做好所有工作。为了白银中天的美好明天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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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系统之薪酬管理系统(示例)一、薪酬管理制度二、岗位价值评估表三、薪酬层级表四、各岗位年底奖金、月薪表五、各岗位月薪五级工资表六、各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表七、高管人员薪酬八、营销人员薪酬九、客服人员薪酬十、财务人员薪酬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四章岗位绩效工资制第五章市场工资制第六章工资特区第七章工资调整第八章其他第九章附则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长、总裁、总经理除外)的全体正式员工。第二条目的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建立统一的薪酬平台,实现按价值付酬,促进内部公平,起到激励、吸引、留住人才的作用。第三条原则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合法性的原则。(一)公平性指公司员工所获得的薪酬应与对企业作出的贡献成正比,即与其岗位价值相匹配。(二)竞争性是指与所在地区行业或同等规模的企业类似职务相比较,公司的薪酬标准要有吸引力。(三)激励性是指在薪酬设计上,应考虑适当拉开各级、各岗的薪酬水准差距,以真正体现薪酬的激励效果,从而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四)经济性指薪酬水平要考虑公司实际支付能力的大小。(五)合法性指公司的薪酬制度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第四条依据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员工的工作量、职务的高低、技术和能力水平、工作条件、工龄、企业负担能力、地区和行业的薪酬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活费用与物价水平。第五条总体水平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第二章薪酬体系第六条公司员工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年度4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月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与岗位相关的市场工资加绩效制。第七条适用本薪酬体系的人员为公司常设在编员工。临时工、小时工、企业顾问、特聘律师等均不纳入其中。第八条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第九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员工目前包括除了工勤职系外的所有员工。第十条对于工勤职系采用市场工资加绩效制。其特征是按地区劳动力市场行业指导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加绩效水平,按月支付。第十一条特聘人员的薪酬参见工资特区的有关规定。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十二条公司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一)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二)浮动工资包括年底奖金、特殊奖励等;(三)附加工资,包括一般福利、社会保险、补助等。第十三条岗位工资(一)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二)月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附加工资(三)岗位工资:按照岗位价值评估的结果确定,体现了岗位的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其中,绩效工资与每月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第十四条岗位工资是整个工资体系的基础,从员工的岗位价值因素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在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分配依据。公司所采用岗位价值评估方法为点因素法。5第十五条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分配比例职务基本工资比例绩效工资比例上山型岗位(以业务、业绩为代表)40%60%平路型岗位(以职能、管理为代表)60%40%下山型(以技术、胜任力为代表)80%20%非研发类下山型80%20%第十六条工资的用途基本工资是确保员工基本生活保障的收入,作为以下项目的计算基数:(一)各种假别工资的计算基数;(二)社会保险计算基数;(三)其他基数。绩效工资与每月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作为以下项目的计算基数:(一)各种假别工资的计算基数(二)年底奖金的计算基数;(三)外派受训人员工资计算基数;(四)其他基数。第十七条确定岗位工资的原则 (一)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二)以岗位价值为主、能力因素为辅,岗位与能力相结合;(三)参考企业实际的盈利状况确定薪酬水平,实现平稳过渡。第十八条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一)薪酬宽带。公司分为六级薪酬宽带,分别为副总级、总监级、部门经理级、主管级、一般员工级、工勤级。(二)薪酬层级。每个岗位分为五档薪酬,由低至高分别为A-档(欠资格)、A2档(期望)、A1档(合格)、A档(胜任)、A+档(超胜任)。(三)各岗位按照各岗位价值高低分别分级列等。每个岗位都对应所在薪酬宽带中的某一岗位工资等级。6(四)公司采取一岗多薪,同一岗位的不同员工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能力素质水平的各异,对应不同的工资等级、薪酬层级。(五)不同能力、技术、业绩的员工允许在同层级、同级别工资拿不同的宽带薪酬。(六)岗位工资等级调整。员工工资等级将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调整,当有重大贡献或重大失误时,工资级别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调整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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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促进全体员工奋发上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奖惩规定。第二条 制订奖惩规定的原则是:2.1 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2.2 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第三条 奖惩规定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XXX] 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之奖励分为下述五种:嘉奖;记功;晋级;奖金;总经理特别奖励。4.1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1)品德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从领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4)厉行节约,或利用废料有显著成绩者;(5)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未出现事故者。4.2 员工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可酌予记功:(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2)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并有实效者;(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4)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5)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7)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9)具有其他功绩,总经理认为应给予奖励者。4.3 员工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可酌予晋级:(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产生重大利润或有特殊成绩者;(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损害者;(4)在恶劣环境下,不顾个人危险尽力职守者;(5)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间,获取硕士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和证书者。(6)具有其他功绩,总经理认为应给予晋级者。4.4 其他维护公司利益和名誉,为公司创造利润和价值的行为,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4.5 公司员工具有上述各项情况并取得相应奖励时,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可单独或同时给予100-1000元人民币奖金。4.6 总经理特别奖励,由总经理根据公司员工的功绩确定,给予不同程度奖励。第五条 员工一年内累计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累计记功3次可奖励晋级一档工资。第六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或主管领导向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推荐,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落实执行。第七条 事迹突出的员工除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学习、休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第八条 本公司之处分为下述几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关系,并配合扣款措施。8.1 警告处分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并从工资中扣款五十元:(1)工作上消极怠工者;(2)因工作失误导致过失,情节轻微者;(3)不服从上级安排或指示者(初次);(4)代人刷卡或委托他人刷卡者(初次);(5)工作时间内短期(10分钟内)无故脱离工作岗位者,未造成严重后果者;(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7) 在公司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或其他废弃物者;(8) 利用公司车辆办理私人业务者;(9)值班、检查、管理或监督人员管理疏忽及不认真履行职务者;(10)出入厂区时拒绝管理人员检查、询问者;(11)未遵守就餐时间及餐厅秩序者;(12)品行不端正、谩骂或辱骂他人者;(13)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1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及佩戴劳保用品者;(15)个人发型不符合公司规定者;(16)拒绝公司因工作需要为其安排的健康体检的;(17)指定受培训人员无故不参加培训学习者;(18)未经组织者批准不参加公司、部门或班组会议者;(19)在公司组织的会议、活动中不遵守秩序者;(20)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者;(21)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者;(22)不按照公司规定使用浴室、足球场、篮球场、体育器材及各种生活、体育设施者;(23) 一个月内(从第一次发生之日计算)迟到、早退、不按时到岗累计3次以上者;(24)旷工1天者;(25)其他有上述类似情况行为者。8.2 记过处分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并从工资中扣款二百元:(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者;(2)工作上消极怠工,情节较为严重者;(3)在公司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者;(4)工作时间内无故脱岗超过10分钟以上者,或者虽未超过10分钟,但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者;(5)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包含玩手机或电脑游戏,看电影、小说,听音乐等)者;(6)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者;(7)值班、检查、管理或监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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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成都成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印章使用中的管理及规范。3.印章使用管理3.1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印章是指按照法定的规格、外形、尺度和样式刻制的标明公司法定全称或项目部名称的印章,是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标志和象征。3.2公司印章主要类别有:行政公章、党总支委员会章、工会委员会章、各类业务章、经理(法人代表)工作用个人名章。3.3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职责3.3.1法人代表(总经理)为公司行政公章的责任人,具有行使行政公章的权利和职能,主要负责行政公章的审批工作。3.3.2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印章、工会委员会印章的责任人,具有行使该印章的权利和职能,主要负责该类印章的审批工作。3.3.3团总支书记为公司团总支委员会印章的责任人,具有行使该印章的权利和职能,主要负责该类印章的审批工作。3.3.4项目经理为其项目公章的责任人,主要负责项目公章的审批和使用工作。3.4印章管理员职责3.4.1负责印章的安全保管,不准委托他人代管。3.4.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台帐,做好印章台帐的管理。3.4.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不得随意加盖印章。3.4.4负责《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表》的资料管理。3.5印章保管3.5.1公司行政章、工会章、党总支章的主管部门为行政综合管理部3.5.2各项目部公章均由本项目客户部主管3.5.3各专业业务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各部门用章)由各专业部门指定专人管理。3.5.4分公司、项目部行政公章必须设专人管理,并要在公司备案,如更换管理人员,也须及时向公司行政综合管理部上报并备案。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审批制度使用印章,如发现违规,将追究其责任。3.5.5严禁将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印章带出单位,如因招投标、公司备案等不得不带出时,公司公章需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批准,项目部公章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同时需印章保管人员携章随同。3.6违规处罚3.6.1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印章带出单位或随意盖章,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若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由管理员承担相应损失,公司将无条件辞退印章管理人员。3.6.2若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当等造成印章丢失等现象者,处罚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3.6.3公司(分公司、各项目部)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时,需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印章是否可正常使用等信息。3.7遇下列情况:3.7.1印章名称改变,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用印时损坏,印章遗失或被窃等情况时,需及时报告行政综合管理部备案,并申请印章停用、作废等。3.7.2分公司、各项目部印章若需停用或作废时,需上报行政综合管理部做好登记,并经领导批示后,做出相应处理。3.7.3总部行政章、工会章、党总支章等印章若需停用或作废时,需及时向法人代表(总经理)或党总支书记上报相关资料,根据批示意见,做出相应处理。4.印章使用范围及流程4.1印章的使用范围4.1.1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为:公司对内各类函件、报告、开据证明、向上级单位报送报表等;对外向客户单位、各协作单位发函以及投标等活动。4.1.2各专业业务章在本业务范围内使用。4.1.3项目部公章的使用范围为:以项目部名义对外(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社区组织、外联单位等)发文、开据证明、向公司报送报表、项目部内部发布重要文件通知等时加盖项目部公章。4.1.4各项目部产生的各种财务票据一律到公司财务资产部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使用公司统一印刷的票据,不得在任何票据上加盖项目部公章,一旦发现违规者,将严肃追究处理。4.1.5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印章必须实行登记、审批制度。申请用印人员必须填写《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表》,且在此表格中须注明用印事由、用印类别、数量、申请人、用印日期等内容。4.1.6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对外发文、开据证明、向上级单位报送报表、各类合同及单位内部发布重要文件,若经法人代表(总经理)签字,则申请用印人员只需填写《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表》后,到印章管理人员处盖章;若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字,则须申请用印人员认真填写《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表》,报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再到印章管理人员处加盖印章。4.1.7印章管理人员应保存好《印章使用审批登记表》,不得丢失该资料。4.1.8印章管理人员在加盖印章时,应对用印文本的内容、手续、格式等进行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相关审批领导妥善解决。4.1.9除相关审批领导批准外,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印章。4.1.10印章管理人员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4.1.11各类印章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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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单年 月日原始票据粘贴处 附件: 张粘贴线原始票据粘贴处报销部门报销人收款方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支付方式□现金 □转账 □电汇 □冲账 □其他本次费用支付明细费用名称用途金额合计金额 (大写): 万佰拾圆角¥: 部门负责人:总经理:会计审核: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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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物流运输证明__________税务局:兹有_________有限公司,委托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________年___月___日,将我公司货物由A地运往B地,运输合同单号:____________,运输车牌:______,运输司机:______。收货人______先生/女士,收货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在运输期间,货物安全与货物破损情况均有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承担。特此证明。经办人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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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调研人才库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拓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成果,提高大调研、大讨论、大实践活动质量,有效整合我县各类调研人才力量,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调研人才队伍,切实为全县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县委建设调研人才库,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调研人才,是指经县委同意,并统一授权,选派参加县委专项调研工作的四级主任科员(含)以上及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含)以上的干部。第三条 调研人才的评选,遵循人才培养选拔培养使用规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遵循从优选拔、宁缺毋滥原则。第二章 资格条件、人员范围和选用程序第四条 调研人才由县委办公室按照德才兼备、择优评选的原则,从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县直国有企业单位选用一批调研人才组建人才库。第五条 调研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实事求是,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三)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学习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和了解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热爱调研工作,调研作风扎实;(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调研人才主要从有关部门中优先选择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业务以及具备党建、组织人事、行政审批、财会、审计、工程监管、项目管理、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工作经验的四级主任科员(含)以上、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含)以上的干部。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推荐入库:(一)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二)近三年受到过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三)其他原因不宜推荐入库的。第七条 县委办公室根据调研人才的专业特长,工作内容,按照项目建设、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进行分类,探索分类建立调研人才库,并按照县委调研工作安排,采取一事一授权的方式,随时从中选派人员开展工作。第八条 调研人才的选用由县委办公室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会同县委组织部门提出调研人才建议人选,并征得建议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县委批准;(二)经县委研究同意,确定调研人才人选,下发授权通知书,向各部门公布调研人才名单。第三章 管理和使用第九条 人才库人员的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享受的职务职级晋升、工资福利等待遇保持不变。选派参加调研工作的人才库人员由县委办公室管理,未选派参加调研工作的人才库人员由原单位管理。调研期间,选派参加调研的人才库人员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其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决。工作费用和差旅费用等按标准和程序从县委办公经费中列支。每次调研工作结束后,选派参加的调研的人才库人员回原单位工作。第十条 选派参加调研工作的人才库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调研工作,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第十一条 调研人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委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予以取消资格:(一)授权期间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二)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调研人才的;(三)选派参加调研工作期间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县委办公室经年度考核认为不宜继续担任调研人才的;(五)有其他不宜继续担任调研人才的情形的。第十二条 人才库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加有关调研的各类培训、业务交流及相关会议。第十三条 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3月份前,县委办公室对人才库人员进行必要调整和补充。需要调整和补充的人员,一般是指拟纳入调研人才库的年度考核优秀的年轻干部、上年度有调研成果,或者是因调离岗位等其他原因不再适合纳入人才库的人员。第四章 考核、激励第十四条 县委办公室应当每年对调研人才库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纪律作风、调研成果等情况进行考核实事求是地出具书面鉴定,并向其所在单位反馈,作为干部评优评先、推荐使用的重要依据。优秀年轻干部的表现情况及鉴定,同时报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归档。对调研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人员,县委办公室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第十五条 注重在调研工作开展中培养、发现、选拔干部,对于在调研工作中创新方法举措、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效的,提请县委进行全县通报表扬;对于政治过硬、表现突出、敢于担当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第五章 组织保障第十六条 县委办公室为选派参加调研工作的人才库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第十七条 对妨碍、干扰、阻挠调研工作正常开展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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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规定1 目的规范公司劳动纪律,加强员工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生产车间及施工项目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3 职责3.1企管人事部负责本公司考勤管理及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项目经理负责本部门、项目组的考勤管理本公司员工均受本制度约束。3.2企管人事部人力资源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改、监督执行。3.3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4 定义4.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4.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4.3 脱岗:上班时间未经领导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4.4旷工:无任何手续而无故不上班。下列情况均按旷工论处:4.4.1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60分钟<迟到时间/早退时间/脱岗时间<当天应出勤时间,视同旷工0.5天,迟到时间/早退时间/脱岗时间=当天应出勤时间,视同旷工1天。4.4.2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4.4.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4.4.4利用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4.4.5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4.4.6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4.4.7无故不参加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等。4.5 考勤管理包括考勤打卡、请假/外出/出差办理、加班及调休办理、培训及人事变动考勤管理、考勤统计及资料保管等工作内容。5 工作时间5.1鉴于建筑行业的特点,施工项目组实行综合工时制,工资按实际出勤结算。5.2 公司总部员工(包括工厂车间人员)和在外的营销人员周一至周六正常上班,周日公休,具体工作时间:夏季:上午08:00—11:30,下午13:00—17:30,5月1日起执行;冬季:上午08:00—11:30,下午12:30—17:00,10月1日起执行。5.3鉴于营销工作特点,营销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不按加班报酬结算。6 公司总部员工打卡时间规定6.1上午上班必须8:00之前打卡视为有效打卡,8:00之后打卡的视为迟到。6.2夏季中午上班卡有效时间为:12:45-13:00,否则视为无效打卡。6.3冬季中午11:30-12:30上下班不可连续打卡,间隔半小时以后(含半小时)才视为有效打卡,否则按未打卡一次处理。6.4上午下班必须11:30之后打卡视为有效打卡,11:30之前打卡的视为早退;下午下班必须17:30(冬季17:00)之后打卡视为有效打卡,17:30(冬季17:00)之前打卡的视为早退;周六提前半小时下班。6.5驻外人员回公司总部亦需执行以上规定指纹打卡上班。7 公司在外人员考勤规定7.1 施工项目组员工按照建筑行业行规制订上班时间,由总经理审批后执行。7.2 驻外人员,包括出差在外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业务人员、客服人员使用钉钉签到功能,每日定位签订一次,且需每日上传工作日志,签到和日志同时作为出勤依据,缺一不可。如只有钉钉签到或只有日志的,有两次机会填写《员工未打卡说明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超过两次的,按缺勤处理。8考勤管理8.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管理、收集各部门考勤原始资料,及时采集录入新工指纹(3天内),并负责通知新工指纹刷卡的开始时间。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施工项目经理为本部门考勤第一责任人(可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总部每天进行考勤登记;办公人员每天刷指纹4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1次。8.2公司总部出勤以指纹刷卡为准,由人事专员监管考勤记录;驻外人员以钉钉后台的签到和日志为出勤依据,两者缺一不可;项目工地人员以点工签到为出勤依据。8.3每月8日前各部门(包括项目工地、车间)将上月的《出勤记录表》和其他出勤凭证交至人事专员处,逾期未提交的,人力资源部门有权不予接收,一切责任由部门负责人承担。8.4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出勤的准确率负责,并负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加班申请。8.5新入职员工,自人力资源部发起《新员工录用申请表》流程审批通过后计算出勤,之前出勤一律无效,并主张谁擅自用工谁负责支付工资的原则。在外工地同样执行本规定。8.6 员工班中公出的必须要有OA流程,同时外出、归岗均需打卡;如因公外出无法按《班中公出》申请的时间返回公司打卡者,须于返岗后补办班中公出流程,否则超出时间按照旷工计算。8.7员工班中请假的必须要有OA流程,同时离岗、归岗均需打卡;如因个人原因无法按《员工请假》申请的时间返回公司打卡者,须于返岗后补办请假流程否则超出时间按照旷工计算。9 处罚规定9.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次扣罚绩效工资20元;超过三次者,扣罚本人200元绩效工资。9.2员工准时上下班但未打卡的,有两次机会填写《员工未打卡说明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超过两次或未作说明的,每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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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制法制员管理办法(公安局)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改革,稳步推进派驻制法制员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厅有关工作规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市局法制支队可根据工作情况,向市局所属部门、分局的法制部门派驻专职法制员;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可根据工作情况,向本局基层所队派驻专职法制员。第三条派驻制法制员的人事、工资关系隶属于选派的法制部门,并由选派的法制部门直接管理、考核。法制部门对派驻法制员进行考核时,所派驻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第四条派驻法制员主要在驻在部门开展执法监督管理、执法服务、执法培训和法制审核等具体法制工作,酌情承担所派驻部门法制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第五条 派驻制法制员具体承担以下职责:(一)案件审核职责。对刑事、行政案件办案程序、案件事实、证据材料等进行全面实质审查,及时对案件办理中出现的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条款适用等问题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符合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案件,经派驻法制员审核后,直接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二)执法监督职责。对驻在部门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考评,定期开展执法质量研判,针对突出执法问题、疑难问题、领导交办的重点问题等及时开展专项检查,记录考评情况,并将考评情况作为年度执法质量考评的依据。(三)执法管理职责。以驻在部门的执法监督管理中心为依托,对驻在部门的警情、案件、办案场所、执法安全、涉案财物、卷宗管理等进行全流程监督、管控,管理所派驻部门的执法基础台帐、法律文书和执法档案,并实行日巡查、周研判、月通报、季考评。(四)承担复议复核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回复、应诉职责。对所派驻部门办理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刑事复议复核、国家赔偿的,对提交的答复书和证据材料进行预先审核把关,提供建议;对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中开庭审理,需要派驻法制员进行现场指导或出庭支持应诉的,应当一同前往出庭应诉。(五)法制培训职责。制定有针对性的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案例点评、旁听庭审、法制讲座等培训活动,为民警提供执法指导,解答执法疑难问题。(六)信息化考评职责。按照警务信息化的要求,依托警综平台、执法监督平台、执法公开平台、电子卷宗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执法记录仪采集系统等,认真落实信息化巡查考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整改。(七)法制保障职责。落实市局加强四中心建设目标,配合驻在部门对执法监督区、办案区、案管区、涉案财物管理区等进行升级改造,提供相应支持。(八)健全制度职责。督促所派驻部门及民辅警全面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执法管理细则、执法办案、执法考评等各项法制管理制度,并根据驻在部门实际执法情况,健全完善符合驻在部门的执法管理、执法办案、执法考评等细则。(九)法治建设职责。牵头组织推动驻在部门法治公安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等法治建设工作,完成相关任务清单。(十)争先创优职责。积极响应上级领导机关的部署,立足所派驻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打造法制特色亮点,建设法制品牌,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执法示范单位建设信息化评比、执法比武竞赛等工作中力争上游。(十一)沟通联络职责。及时向所派驻部门反馈上级部门交办的法制工作任务,并及时办理;发现所派驻部门有重大法制事项需要上报沟通的,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十二)其他需要派驻制法制员承办的法制工作。第六条 派驻法制员对当场发现的执法问题,应当立即要求相关民警予以纠正,对案件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记录并录入平台,并跟踪整改情况。第七条 派驻法制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或有争议的执法问题,应当及时提请法制部门研究。法制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第八条 担任派驻法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道德品行良好,热爱公安法制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在民警中具有较高威信。(三)通过公安机关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四)具有三年以上执法办案经历。(五)具有扎实的法律业务功底,熟悉掌握网上执法办案操作技能;熟悉公安法制工作,能够承担法制培训、执法监督、业务指导等工作。(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曾被上级公安机关评为执法示范岗位的民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民警,可优先选拔为派驻法制员。同时实行动态的选拔任用制,根据法制员考核考评情况,适时调整,确保派驻工作顺利进行。第九条 派驻法制员由选派的法制部门会同本单位政工部门共同组织选拔、任用,经本单位党委研究决定,统一聘任。第十条 选派的法制部门应对法制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并建立跟踪培训考察机制,保障派驻法制员战斗力。第十一条 实行派驻制法制员制度的单位应建立法制员工作例会制度,听取法制员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通报、交流法制员工作情况,点评执法问题,提出加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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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着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XX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按照盯住有限目标,解决突出问题的思路,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公正合理执法司法、解决企业突出问题、治理干部作风顽疾等五个方面,强化治理,攻坚突破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要素聚集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保障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1.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按照谁主管政策谁负责落实、谁不落实政策就追究谁责任的总要求,压紧压实政策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政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加快对现有政策清理,梳理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建立服务对象清单,每季度更新政策和服务对象清单,并与企业对接,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减、免、缓、降税费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供水、供暖、供气和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范围项目供电价格。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快兑现各类奖补资金。全面清理应拨付给企业的招商引资、重大投资项目投资奖励、科技创新、人才支持等各类奖补资金及项目配套资金,在查清、核准、达标的基础上,限时足额拨付企业。属于上级给付的奖补资金,到达本级15日内,下达县(区)或直接足额拨付给企业;属于本级政府合同约定或承诺给付的资金,要专题研究解决资金来源,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完成清理并长期坚持 4.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对企业在挂牌、上市过程中各类中介费用给予补贴奖励和在税收、土地产权、立项审批、环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的方式,引导企业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人行XX中心支行、XX银保监分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5.切实做好政策的立改废。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现有政策文件中内容模糊、难以操作的条款进行细化实化,提出可操作措施;对存在盲点、漏点的政策文件进行补充;对内容空洞、已过时的政策予以废止,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增强操作性实用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6.加强涉企惠企政策宣传。建立简洁明了的惠企政策清单(包括政策名称、享受对象、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在各部门(单位)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上与政策原文同时公布方便企业查询了解。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多种方式,系统宣传各类惠企政策,进行重点解读。充分利用XX市政商直通车(民营经济服务平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时更新、精准推送政策文件。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二)聚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改进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7.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在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各部门(单位)根据《XX市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单位)实施细则,全面推行亮牌服务、持证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群众评价、查处举报、末位问责制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牵头部门:市作风办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8.提高涉企办事服务效率。聚焦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不动产登记、税务登记等政府部门办理事项,水、电、气、热、通信等设施报装办理事项,按照减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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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建设规范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国家和地区正在加大自己的投资,以保障基础设施投资,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并应对突发事件。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是在该过程中关键的一步,为公路交通安全提供及时和有效的维护和急救服务。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是由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的物资储备库,储存应急装备物资,以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响应能力,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安全的运行。该中心主要用于存放事故处置备用物资,应急装备,救援车辆等应急备用物资,以及提供应急处置服务,包括事故救护、应急服务和紧急疏散服务等。《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建设规范》应由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以确保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统一标准》,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一般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1、地理位置选择:应考虑道路连接性、交通便利性等,确保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及时性A及其对事故救援的有效性;2、建筑选择:应考虑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容量,合理选择建筑结构,以确保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安全性;3、设施配备:应考虑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容量,合理配备防护设施、监控设施,以确保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安全性及完整性;4、物资储备:应选择合适的应急装备物资,如急救药品、救护车辆、设备设施等,确保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实用性及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5、管理机制:应组织定期开展安全、维护等全面检查,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以确保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安全性及效率。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是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的基础设施,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要素。经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合理配备,及时及有效的应急装备,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保证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的及时响应、有效抗击突发事件,以保障公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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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及考核办法为加强我院学科建设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专业过硬的学科带头人队伍,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要选拔、培养一批跨世纪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带头人,放手让他们担负重任为指导,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全面落实以人为本、人才强院的战略,发挥学科建设重要作用,大力营造拔尖人才脱颖而出、优秀人才发挥所长的良好氛围,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坚实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医、教、科方面业绩显著,勤奋工作,富有时代精神的学科带头人,促进医院卫生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二、选拔范围、条件和程序(一)选拔范围1.本科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龄未满45周岁,在本院工作连续满5年以上,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在岗在编人员。(二)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本专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有高尚的医德医风,精湛的临床技能,近三年医院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3.近五年内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4.近五年主持(第一负责人)或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5.担任市级及以上学术组织主委、副主委、常委或秘书长。(三)选拔程序1.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人事科初审,并与科教科协作对被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其真实性。2.科室推荐。3.学科带头人评审组通过专家评审、组织考核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学科带头人初选名单,提交党委会讨论。 4.全院范围内公示七天。党委会最后确定。三、考核办法(一)按照学科建设的要求,提出任期内本学科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每年度培养计划,制定工作任务书,并组织实施。(二)任期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篇以上。(三)任期内至少开展或引进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四)任期内提交中期汇报和终末汇报各一份。四、管理办法(一)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统一管理。人事科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及学科带头人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具体管理工作。(二)建立学科带头人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结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三)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对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滚动发展。列入学科带头人的人员,医院优先安排其到国内、省内知名医院进修学习。学习期间,除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外,还将享受医院的平均奖,并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优先晋升职称。(四)中期对学科带头人进行阶段性考查,及时总结成绩针对不足提出整改措施,计划未完成者需做出书面解释。培养期满后,进行终末考核,对考核优良且符合条件者可继续留任。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予经济处罚。对违反科学道德、学术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撤消其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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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党委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家访走访工作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有关要求,持续深化落实关心关爱干部职工,锻造堪当新时代*工作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不断加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廉洁齐家。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的新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单位党委委员、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以及全单位各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书记、支部委员及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的家访走访工作。第三条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家访走访工作,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坚持政治标准与家风家教相结合;(二)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三)坚持八小时内外相结合;(四)坚持严肃谈与拉家常相结合;(五)坚决防止灯下黑。第四条家访走访对象为党员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共同居住的亲属。家访工作组由本单位党委组织机关党委委员,被家访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及党组织、基层工会组织负责人等人员构成,也可以联系单位办公室、党建处、机关工会、人事处等部门,一同开展家访走访。第五条家访走访原则上每月安排*次。如遇干部患有重大疾病、家庭有重大变故、与同事或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矛盾纠纷、出现廉政及作风苗头性问题、被问责处分处理等特殊情形,机关党委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应当立即会同相关部门联系开展家访走访。第六条家访走访主要利用八小时工作外或休息日、节假日时间,采取到被访干部家中与其父母、配偶、子女等共居亲属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亲属不在家或不便当面交流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视频等方式开展线上家访,确保应访尽访。第七条家访走访过程中,工作组要向被访干部亲属介绍干部的工作及思想情况,也要全方位了解干部的家庭状况、婚姻现状、社会关系、个人交往、兴趣爱好,以及党员社区报到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情况。要将监督管理的触角从干部的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社交圈,同时加大对被访干部及家属的关心关爱,力所能及为干部及家属排忧解难、解除后顾之忧。第八条家访走访时,机关党委可向被访干部及家属发放D章党规党纪等文件材料,宣讲纪律监督的相关政策;其他随访部门(单位)可视具体情况自行筹备探访物品。工会从帮扶互助角度,注意收集了解被访干部及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党委做好干部职工帮扶决策提供参考。第九条家访走访工作组要注意交流沟通的方式方法,鼓励家属参与监督被访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参与对被访干部业余生活的管理,当好廉内助,把好家庭廉政关,带头养成廉洁自律家风,共同筑牢拒腐防变阵地。第十条对家访走访中了解到的纪律监督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机关党委应与相关部门沟通反馈,及时与干部咬耳扯袖,约谈提醒,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对家访走访中的干部及家属提出的意见建议、存在困难、思想波动、矛盾问题等,家访走访工作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复访或电话、视频等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回访,及时向干部及家属反馈相关情况。第十二条开展家访走访要做好工作记录,明确时间、地点。被访对象、发现的问题等要素,形成工作台账。机关党委在每季度召开的机关党委(扩大)会议上,通报上季度家访走访的情况,研究下季度家访走访的具体安排。第十三条家访走访工作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给被访干部及家庭增加负担,严禁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严禁借家访走访名义组织聚餐。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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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浙江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嘉兴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提高领导水平和建立学习型企业的重要途径,是打造水务行业领军企业的重要保证。 ××党委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第一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紧紧围绕企业改革、经营发展、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着眼于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着眼于用科学理论指导解决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着眼于加强党委的自身建设,大力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工作水平提高学习力、执行力、协调力、创造力、自控力以及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五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公司党委委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为党委书记,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 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检查学习工作笔记。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中心组的学习,组长外出时,副组长履行组长职责,确保学习制度,学习计划的贯彻落实。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保障工作,完成组长交办的有关工作,提醒成员定期完成相关学习计划,并定期(每年12月底前)将中心组学习情况及时上报××党委。第三章 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第八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四)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省委部署开展的主题教育内容,上级党组织重要工作要求。(五)国家法律法规。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九)××改革发展实践中需要的重要专业理论。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一)集体学习。主要包括集体学习会、理论务虚会、专题读书会和论坛报告会等形式,全年组织学习活动不少于1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交流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方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4次,中心组成员年度个人发言不少于2次;集体交流学习前,要精心设计学习主题,事先确定好发言人,确保发言有重点、有深度,使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互听互学、互评互比中提高学习效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个人每年独立完成至少1篇理论文章或学习体会。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加强自学,发挥表率作用,年度学习积分应高于党员群众平均学分。(三)专题调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按照工作分工建立学习联系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学习,每年到联系点参加调研学习不少于1次,完成1篇调研报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在党报、党刊或相关网络平台发表1篇以上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第十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开展宣讲活动作为提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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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基层群众、参与走帮服连心活动,进一步深化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社区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的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通过开展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党员日常表现和作用发挥的过程管理,将党员义务明晰化、作用发挥公开化、考核评价定量化,切实增强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激发党员干事创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生动力,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基本原则 在开展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过程中,要着力把握三条原则:一是民主公开原则。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考评的积极性,及时公布评星定级的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二是科学规范原则各基层党组织应严格按照程序对党员实行纪实管理,量化考核打分,确保考核过程和考评结果客观公正、规范有序三是务实管用原则。通过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明确党员该做什么、怎么做、怎样才能做到更好,确保考评工作务实管用,防止形式主义做法。 三、考核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XXX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XXX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四、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评星项目两大类。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60分,主要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评星分4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基本职责义务,专业技术,业务钻研,以及在走帮服连心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五、考核步骤 (一)考核时间和对象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评适用于全体党员,个别年老体弱党员经申请可不纳入管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一阶段:党支部测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同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一般为党员数的20%)。对照考核细则,由党员、群众代表进行集中测评。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上报评分结果。 第二阶段:党工委复审。党工委根据支部评分结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初拟星级党员人选并上报党(工)委。原则上,党员所得共性分低于50分的,取消评星资格。星级评定三星级起评,考核总分不低于70分。五星级党员占党员总数的10%左右、四星级占15%左右、三星级占20%左右。 第三阶段:党工委定星。对于连续三年被党(工)委或上级党组织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支部,党(工)委可适当放宽基层党组织五星级党员比例。审批同意后,由基层党组织及时公示考评结果。 六、结果运用 (一)正向激励 对获评三星级以上的党员,在参加年终党员民主评议时,可作为优秀党员人选优先考虑。党支部可以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培训、七·一党员表彰大会等方式,对星级党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二)反向鞭策 对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不足,帮助明确努力方向,并要求限期改正。对考核总分低于50分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将对其进行双预警,经帮助指导后仍无转化提高的,及时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党支部书记要及时约谈受到双预警的党员,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指导督促帮扶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党党小组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把此项工作列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要进一步深化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强化组织实施明确专人督察督促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分类指导。各党小组要加强对社区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发挥机关党员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员主体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激发党员创先争优内在动力。 三要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大力培树星级党员典型,依托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加大对星级党员的宣传力度,通过设置星级党员的光荣榜,积极营造向党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对未评到星级的党员,可选派党员骨干对其加强引导,帮助其早日成为星级党员。对被预警的党员,要和党员本人结成帮扶对子,对照标准、严格整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实施党员队伍提质工程,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有效性,根据《党章》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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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风险防控手册目录一、手册综述1(一)指导思想2(二)目的.2(三)适用范围3二、廉洁风险防控概述.3(一)风险及风险管理3(二)廉洁风险4(三)廉洁风险防控..5三、廉洁风险防控机制.6(一)公司管理理念与员工行为准则6(二)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7(三)领导机制与工作职责..8(四)工作机制9(五)宣传教育机制.10I(六)监督机制..11四、涉及廉洁风险重点业务事项风险点识别和防控12(一)人力资源管理.121、公司党组管理干部任职管理业务事项..142、分公司党组管理干部任职管理业务事项163、基层企业副职后备干部选拔业务事项..184、基层企业中层干部任职管理业务事项..205、基层企业员工录用管理业务事项22(二)投资管理..246、兼并收购业务事项24(三)物资管理..267、公司基建工程设备采购业务事项268、公司生产更改工程设备采购业务事项..299、公司新增物资供应商业务事项..3210、基层企业物资采购选择供应商业务事项..3411、基层企业物资采购预付款、验收、付款业务事项3812、基层企业报废物资出售业务事项..40(四)工程管理..4213、基建工程承包商选择业务事项.4214、基层企业更改、小型基建工程承包商选择业务事项.4915、基层企业基建、更改工程合同付款业务事项.53II(五)燃料管理..5516、燃煤采购业务事项..55(六)监察审计..6117、 内部审计业务事项.6118、 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业务事项63(七)其他6619、基层企业粉煤灰销售业务事项.66五、测评、监督与考核69(一)测评.691.测评内容692.测评频率693.样本数量选取..694.测评方法705.测评报告706.缺陷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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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建引领网格精细化治理工作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推动管理服务重心下沉,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网格精细化治理实效,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治理体系第二条 党建引领网格精细化治理体系建设是推进XX区网格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探索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党建引领网格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依托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成立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由相关单位派驻工作人员长期开展工作,构建组织有力、科学统筹的工作运行机制。第四条 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对全区党建引领网格精细化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接受网格员、镇街和相关单位信息上报、结果反馈,向各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分流、交办事件,严格进行任务管理、分派、交换和考核。第五条 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线上载体和线下体系搜集的信息进行整合,对公安民警、城市管理、综治巡防、应急维稳等力量进行整合,对镇街、部门、社区职能进行系统梳理整合,实现资源集中、力量集中和功能集中。第六条 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明确网格员、部门、镇街和社区职责任务,建立完善问题上报、分流交办、成效反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做到责任主体即时处置、多部门联动处置和区级协调处置相结合,形成系统完备、科学高效的办事流程。第七条 建立领导牵头会办机制,针对基层上报的疑点、难点、热点问题,由区级领导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做到应处置尽处置、应联动尽联动,减少信息传递的中间环节,形成扁平化工作体系。第八条 整合全区各部门线上运行系统,统一建立网格化管理线上服务平台,实现民生诉求、民生事项、民生服务全面受理、全程跟踪和精准督办,对需求类型、处置时效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收集整理,为分析研判和决策指挥提供支撑。第九条 区直各部门要积极参与网格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主动融入网格日常管理,着力构建突破壁垒、无缝衔接的共建共享机制。第十条 区直各部门及时梳理部门工作职责、类别和项目,明确本部门相关政务、公共服务事项及流程,形成职责清单,厘清责任主体,为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分流、交办事件提供参考。第十一条 区直各部门要加强智慧城市各功能模块需求调研与功能、机制、流程建设,提出网格化治理联动数据支撑需求,推动本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最大限度消除信息孤岛和壁垒,实现各类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沉淀共享。第十二条 区直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清单,优化本部门参与网格管理工作流程,及时处置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直接交办的服务事项,积极回应需联动处置的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第十三条 区直各部门要以加强部门单位党组织建设为基础,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参与村社区党建联合体、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党组织包联服务网格等方式,不断充实网格管理和服务力量。第十四条 镇街层面建立网格管理服务中心,与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合署,统筹区域内网格管理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全面、有效管理的统筹协调机制。第十五条 镇街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综合考虑自然村组、村民小组历史传统,地形地貌等自然情况,社情复杂程度和管理难度等实际情况科学划定网格。第十六条 镇街负责指导村社区根据网格划分情况健全网格党组织,选优配强网格党组织负责人,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到网格内各类组织和群体。第十七条 镇街负责网格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做好职能部门下派协辅人员、双报到在职党员和村社区志愿者等力量的统筹管理,做到合理匹配、有序参与。第十八条 镇街要系统梳理本级和村社区承接的各类服务事项,以及党群和职能部门下沉的各类服务机构与工作站点,分类建立服务事项台账,明确服务责任主体,为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分流、交办事件提供参考。第十九条 镇街要及时处置区级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直接交办的服务事项,积极回应需联动处置的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第二十条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纽带作用,以街道社区党建联合体为抓手,吸纳驻区机关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网格治理工作,使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网格管理和服务优势。第二十一条 镇街要定期听取村社区关于网格化治理的工作汇报,全面掌握网格化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不断提升网格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第二十二条 镇街要在所辖村社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示范群体创建活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工作路径,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巩固和扩大基层治理成果。第二十三条 村社区层面设立网格管理服务站,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网格管理和服务工作,构建基础坚实、广泛参与的服务管理机制。第二十四条 村社区结合实际优化调整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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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区督考制度城乡综合管理五步走出新局面20XX年XX区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实行了城乡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史上最严的督考制度,构建了与中心城区相匹配的管理体系,通过执法下沉、管理统筹联合执法、城乡一体、明确制度、严格督考、回头再看、理顺保障、智能提升、精细管理五步走出了城乡综合管理新局面。第一步,下沉执法力量,统筹部门管理XX区按照权随事走、人随事调、权责一致的原则,实施综合执法力量下沉一步到位,环卫作业市政养护区级统筹,解决了以往镇街一线看的见、管不着的问题。在综合执法上,将原XX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划分为XX个镇街综合执法大队和1个局直属大队。镇街执法大队作为区综合执法局派驻机构,在镇街领导下以执法局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人员、编制、经费、设施等全部下沉到镇街,业务上接受区综合执法局指导。在环卫作业上,将除居民小区以外的环卫保洁职能全部上划至区综合执法局,实现统一标准、统一作业。在市政设施管理和维护上,将市政、排水、路灯、泵站等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全部划至区市政处,实现规范管理和维护。第二步,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网格管理实施城管+模式,成立了XX区城乡综合管理委员会,(简称城管委),将镇街、城管、住建、公安、环保、安监、交警以及水热电气讯等42个企(事)业单位一并纳入城管委成员单位,整合各行业监管力量,实施联巡联控式执法,有效破解了以往同一层级、各自为战难题。同时,按照城乡一体化执法的原则,对全域进行网格划分,建立机制到网格、人员到网格、责任到网格、处置到网格、奖惩到网格的工作机制,实施城市管理网格与社区治理网格双网融合,推动执法力量进驻村居,驻点巡查,压实网格责任,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管理常态化、执法联动制度化、网格管理责任化的工作格局。第三步,出台考评制度,严格督考程序XX区按照传导压力,封闭责任的原则,研究制定了《XX区城乡综合管理工作考评制度》(以下简称考评制度),同步配套出台了《城乡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城乡综合管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XX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19项考评制度和实施方案。考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要点,考评内容分为六个零容忍、十个严管理和常规综合执法工作3个层次,以日常巡查、属地自查、对调互查、专项检查、追踪督查并用的方式,对主体镇街和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双轨制考评。实施加分扣分制,评分上不封顶,下不封底,考评全程留痕。同时,建立通报批评、领导约谈、离岗培训、组织调整和一票双查等追责机制,实行考评小组、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三头跟进监督、三头及时追责,倒逼责任担当。第四步,明晰监管职能,理顺保障机制XX区按照中央、自治区、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神,结合现实工作需要,开展了城乡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回头看,对城乡综合管理职能进行再梳理、再明晰、再确定,重新核实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违规取土查处和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职能XX项,同步纳入综合执法,执法范围增至XX项。同时,结合城区常住人口、面积和管理等实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XX名城管协管员和XX名自行车协管员,纳入网格管理并同步配套相应设备、车辆,年均拨付拆违拆临、垃圾清运、宣传、日常等经费2000万元,确保人财物保障到位。同时,针对当前执法成本高、执法被动等问题,探索构建城市管理征信体系,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信用修复的惩戒措施。建立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机制和诚信评价组织体系,提高违法成本,推动城市居民行为自律,为推动城管执法向治本转变奠定基础。第五步,推动智慧建设,实现精细管理XX区持续推进城乡管理由平面化、人工化向立体化、智慧化转型。依托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利用城乡巡查系统和微信城管通等智能感知设备及时了解城市管理问题、舆论社情和百姓需求,建立巡查即监察、巡查即录入工作模式,提升快速回应群众诉求的能力和应急管理的能力,结案率达到98%。同时,利用无人机、车载视频、实时直播等新技术、新手段,实施三维立体监察,有效弥补了执法盲区,丰富了执法取证手段。此外,为解决中心城区无处停车、肆意停车的现象,XX区通过使用者付费的PPP模式,授予社会资本方特许经营权,在XX区公共区域内建设智能停车位,其他社会停车资源通过合作的方式接入平台,统一管理,居民出行条件显著改善,交通秩序进一步优化。经验和体会:总结XX区城乡综合管理五步走出新局面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一)坚强的领导后盾。一是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坚强领导,做到不放松、不放手。二是区政府具体分管同志坚强的执行力,做到不失责、不失守。三是城管委办公室主任用心严管,做到不应付、真督办。四是镇街领导知责尽责,做到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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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学生寝室管理工作,规范学生寝室行为,构建整洁、安全、文明、和谐的寝室环境,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修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某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全体在校学生。第二章 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第二条 学生寝室由学生处、安全保卫处、资产后勤处、物业公司及各二级学院共同进行管理,并按照相关职责执行。第三条 学生处设立大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宿管中心),建立、健全各项学生寝室管理规章制度,并根据学生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负责寝室纪律检查、文明教育、文化建设、内务评比、分配寝室、以及提出违纪事件处理的建议意见。第三章 学生住、退宿规定第四条 凡是学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入学时,由学生处统一安排住宿,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学生按报到流程办理入住手续。第五条 学生寝室住宿费用收取标准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政策执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每学年交纳一次。学生临时入住寝室住宿费用由计划账务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第六条 学生住宿期间必须根据规定缴纳水电气费。水电气费采取使用人平摊自理方式,由资产后勤处代为收缴。第七条 学生须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行课期间,22:00前必须归寝;周末、节假日期间22:30前必须归寝。不能及时归寝的,必须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归寝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经值班人员核实同意后方可进入。第八条 为保证学生正常休息,学校于每晚23:00统一断电断网,学生应立即就寝。第九条 学生要爱护寝室公物,对寝室内个人及公共财产要承担保管责任,有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第十条 入住学生必须按指定寝室、床位入住,规定学制年限内所住宿的寝室一般不变更,严禁私自出让、出租。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床位的,需结算原寝室水电气费后,在床位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在每月最后一周由二级学院初审同意,宿管中心做出调整决定,调整时间从宿管中心同意之日算起。第十一条 因病、参军或其它特殊原因而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应办理退宿手续。其原床位不予保留,复学后再次办理住宿手续,床位另行安排。产生的住宿费,从学生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至办理退宿手续之日止。第十二条 因毕业、退学、转学、处分等原因终止学籍的应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寝室内清洁卫生打扫干净,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寝室,按时离校。无特殊原因拒不办理退宿手续的,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动办理的,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强制其搬出寝室,寝室清扫、维修或寝室另作它用等原因而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应退宿学生本人负责。第十三条 学生离校时应遵纪守法、做好寝室清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清点公物,如实退还寝室钥匙、空调遥控器等设备、结算水电气费,不得焚烧纸张和其它物品。第十四条 根据学校住宿定额情况、寝室基建和维修工作需要、学校对寝室的征用等原因,对学生的住宿进行调整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故意阻挠调整工作。第四章 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校外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外住宿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凡家住学校区域附近的,自每学期开学报到之日起15天之内可向学校提出校外住宿申请;(二)大学三年级在外实习的学生,因实习需要可提出校外住宿申请。第十六条 申请和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程序:(一)具备申请资格的学生,可向辅导员领取并填写《某学校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二)学生按审批表的内容如实填写校外住宿理由,附家长同意的有关材料,并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三)辅导员、学生本人、学生家长三方签署《某学校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书》;(四)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核实情况并提出意见后,到学生处办理审批手续;(五)经学校批准,办理完退宿手续后,方可在校外住宿;(六)审批表与安全承诺书一式三份,交二级学院、宿管中心、学生本人各执一份。(七)未满18周岁的学生一般不得申请校外住宿。第十七条 校外住宿学生注意事项:(一)校外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加强对个人人身、财产的自我保护。凡因在校外住宿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庭负责;(二)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保持与所在二级学院、班及辅导员的联系。校外住宿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通知家长、辅导员、所在二级学院及学生处;(三)校外住宿学生要返校住宿的,需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处提出申请,办理入住手续,并交纳相应住宿费用。第五章 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寒暑假期间,因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教学任务或其他原因需留校住宿的学生,须履行相关手续。第十九条 放假前两周,各二级学院应对留校住宿的学生做好摸底登记工作,并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第二十条 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由学生处宿管中
上传时间:2023-04-01 页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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