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预览已结束 ,请下载后查看全文
还剩-页可免费阅读, 继续阅读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doc简介: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河南XX有限公司 为确保德信字第号《借款合同》的履行,保证担保方河南XX有限公司的权益,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债权。乙方依据德信字第号《借款合同》向甲方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借款月利息为% ,借款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 月日。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 %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5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股东会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 公司股东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
展开>>
下载声明:
1、本文档共2页,其中可免费阅读2页,下载后可查看全部内容。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内容质量和数量令您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仔细辨别内容交易风险。 如存在严重文不对题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8182295159 (电话支持时间:10:00-19:00)。
展开>>
客服
客服QQ:
2505027264
客服电话:
18182295159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