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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医院变更法人的请示.docx简介:
关于县人民医院变更法人的请示长治市卫计委:按照长治县人民政府长县政任免字[2017]8号文件精神:任命王龙同志为长治县人民医院院长,免去李海青同志长治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现需变更长治县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特此请示XXXXXXX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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